1、安徽省太和县自来水公司泵房围墙及道路工程项目成交公告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安徽省太和县自来水公司泵房围墙及道路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FSCG_TH201900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 年 1月 24日 采购日期: 2019 年 1月 30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禹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街道洞山新村上东城市公寓 A座 2008。 成交金额:392425.81 元 项目经理:丁佳佳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项目需求 工期:签订合同后 30日历天 评审委员会名单: 张伟、杨华、韩泽红 项目单位:安徽
2、省太和县自来水公司 地 址:太和县民安大道与光明路交叉口联 系 人:刘主任联系电话: 13955858699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金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阜阳市临泉县光明南路县政府西门对面 项目负责人:孙工 联系电话:15155814189 收费标准:以成交价为基础,按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2003】857 号及皖价服【2011】70 号文件收取。收费金额:以成交价为基础,按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2003】857 号及皖价服【2011】70 号文件收取。公告期限:2019 年 1月 30日至 2019年 1月 31日(1 个工作日)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
3、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太和县镜湖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富民家园 B11栋 4楼,联系电话:15155814189。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采购人名称
4、、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3、被质疑人名称;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三、其他特此公告。采购人:安徽省太和县自来水公司 2019年 1月 30日附件:项目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