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监考规范一、监考老师 1 须提前 30 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和考务用品,监考老师 2 提前与监考老师 1 取得联系,并确定监考时间与地点。二、监考教师在考场门口张贴考场标签、考试座位表,在黑板上写明考试科目、时间、班级以及“手机一律关机并离身,包放前面。”字样,核查考试试卷与班级是否一致。三、监考教师在黑板上标出座位号分布示意图,要求考生对号入座,严禁考生穿拖鞋进入考场。四、监考教师清理考场,要求考生将教材、资料连同书包放到指定位置,将手机关闭电源后离身(放书包内或讲台上)。五、监考教师重申考场纪律,并仔细检查考生座位,是否有字条、书籍、资料或手机留在座位上。六、监考
2、教师要求考生将有效身份证明(学生证或身份证)放在桌子右上角,饮料等物品须撕去标签纸后方可带入考场。七、监考教师拆封试卷,检查试卷有否缺页,并清点试卷份数,如有缺失,请立即和各分院考务办公室联系。八、考前 5 分钟,下发试卷;考生迟到 30 分钟,取消本场考试资格;开考 30 分钟后,方可允许考生交卷。九、考试开始后,检查考生的证件。十、监考教师将手机设成静音,监考过程中,请勿吸烟、看书、闲谈、接听电话、离开考场,不做与监考无关之事,监考教师须经常处于一前一后位置,允许其中一名教师就坐监考。十一、监考教师可于离考试结束还有 1 小时、30 分钟、10 分钟时,分别提醒考生。4十二、考试结束时间一
3、到,监考教师须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题,不得延迟,一名监考教师负责收取试卷及答卷,另一名监考教师负责维持考场秩序,严防考生趁机作弊。十三、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须严格考纪,对舞弊者绝不姑息。如发现违纪舞弊者,收取其作弊证物,没收其考卷(如果是夹带纸条或相关资料,要求考生在证物上签名确认),令其立即退出考场,并让其写检讨书,填写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考场情况登记表中的“异常情况”栏,如无作弊证物,“异常情况”栏须学生本人签字,两名监考教师也须签名,将检讨书附在考场异常情况登记表后。如发现学生违纪作弊等行为而监考教师不作处理则追究监考教师责任。十四、考试结束后,将试卷和答卷一并收回,分开放置,答卷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序,再次清点试卷和答卷份数,填写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考场情况登记表并签名,最后将试卷和考务用品交回考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