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收件标准一、查询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需提交的证明文件(一)、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审计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公证机构、仲裁机构的申请表可不加盖公章,由执行查询公务的工作人员签字。(二)、身份证明(按照房屋权属登记收件标准收取)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审计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出具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后,不再收取单位或个人的身份证明。(三)、委托及公证1.委托代理人查询的,提交载明查询事项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个人委托查询房屋权属登记原始登记凭证的,受托人提交经公证的委
2、托书原件;3.无(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提交监护人、被监护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原件),证明监护关系的户口簿复印件或者监护关系证明(核原件)。二、查询房屋权属登记原始登记凭证需提交的证明文件(核原件)- 2 -除提交查询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需提交的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交以下证明文件(一) 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权人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二) 房屋抵押权人提交房屋他项权证或抵押登记证明复印件;(三) 继承人提交继承权公证书复印件;(四) 受遗赠人提交接受遗赠公证书复印件;(五) 受赠人提交赠与( 受赠)公证书复印件;(六) 安全机关、公安
3、机关、审计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证券监管部门提交本单位出具的查询证明;(七) 公证机构、仲裁机构提交本单位出具的查询证明和当事人申请公证或仲裁的证明;(八) 仲裁、诉讼当事人提交仲裁机构、审判机关受理案件的证明、能证明查询房屋权属登记原始登记凭证与受理案件有直接关系的起诉书;三、查询涉及国家安全、军事的保密产、军产房屋权属登记信息需提交的文件除提交查询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原始登记凭证需提交的证明文件外,还应提交以下证明文件(一) 查询市、区县级机关、单位保密产房屋权属登记信息的,- 3 -应提交市国家安全机关同意查询的证明;(二) 查询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单位保密产房屋权属登记信息的,应提交国家安全部同意查询的证明;(三) 查询军产房屋权属登记信息的,应提交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同意查询的证明;(四) 保密产、军产房屋的产权单位查询本单位房屋权属登记信息的,提交单位保密委员会同意查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