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溪县农村村民宅基地分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整治方案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研究,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至2021 年3月,国土资源领城农村村民宅基地分配过程中,“村霸” 、“乡霸” 强占、多占土地等黑恶势力行为 得到有效遏制,基本建立农村村民宅基地分配国土资源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的发现移交机制,消除农村村民宅基地分配中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提升村民住宅用地满意度和幸福感,推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质增效。二、整治重点及内容专项整治重点排查国土资源领域农村村民宅基地分配过程中,“ 村霸” 、“乡霸”强占、多占土地等
2、黑 恶势力的行为。整治线索重点从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材料和不动产登记纠纷中摸排。具体表现主要包括:1.村霸、恶势力本身不符合一户一宅条件,利用黑恶手段,冒用他人名义申请宅基地建房;2.村霸、恶势力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利用黑恶手段,多分配宅基地,或将尚未分配的宅基地非法倒卖他人;3.住房条件困难,符合一户一宅中请条件的村民,在申请宅基地审批时,村霸、恶势力利用黑恶手段,以各种理由不给予上报审批。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 开展自查排查(2018年1月至12月)。各基层国土所、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要在局扫黑办统一部署要求,针对国土资源领域农村村民宅基地分配过程中,“村霸” 、“乡霸”强占,多占土地
3、等黑恶势力行为开展全面自查排查,加大宣传力度,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加强甄别对来信来访举报材料和不动产登记纠纷中反映的涉黑涉恶问题,及时做好摸排工作,将结果及时反馈当事人,落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摸排出来涉黑涉恶线索要反馈局扫黑办进行甄别,再由局扫黑办进行统一报送县公安局、县政法委。(二) 组织督导检查(2019年1月至12月) 各基层国土所、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局扫黑办,局扫黑办要配合地方扫黑机构,做好黑恶线索移交和案件查办配合工作。局扫黑办将适时展开督导工作,及时做好自查,查摆问题,做好整改,迎接上级国土部门对我县国土资源系统农村村民宅基地分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督导。(三) 落实整改工作(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严格对照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抓好问题整改,建立完善农村村民宅基地分配国土资源领域打击黑恶势力工作机制。四、其他要求各基层国土所、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要建立月报、季报制度。具体报送时间: 每月8日前将月报情况、每季度第三个月15日前将季报情况(格式见附件10)报送至用地股和不动产中心,由用地股统一汇总后,及时向市用地科报送月报、季报情况;联系人:陆勇 兰小芳 联系电话:0598-2865929 、2863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