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2012 年)一、实施目的通过设立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引导研究生指导教师、教学及管理人员紧紧围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遵循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成长规律,在认真总结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深入研究,勇于创新,产出高水平、有特色、适应新时期发展需要的研究生教育教学优秀成果,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研究生教育水平,并积极发挥优秀成果的示范、辐射作用。二、申报条件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面向全省普通高校、省委党校等研究生培养单位申报。申报条件为:1、符合新时期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理念,致力于研究
2、解决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先进性;2、具有良好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基础,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富有创新性,对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有重要促进作用;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4、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5、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在经费和条件保障等方面有保证。6、课题申报主持人具有高级职称,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根据课题的综合性、前瞻性、先进性、创新性和实践性,省研究生2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分为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两类申报与立项。立项课题又分为
3、省立省资助项目和省立校资助项目两种。支持和鼓励整合多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含科研院所研究生培养单位),联合申报重点课题,以促进全省研究生培养单位的交流与合作。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及项目负责人。三、申报选题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主要按照国家有关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要求和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的若干意见的有关教育教学改革要求,结合我省和本单位的实际,确定申报选题。省教育厅印发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年度选题要点供申报选题参考。四、申报与遴选1、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按照学校类型实行限额申报。2、申报
4、单位须填写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表,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论证评审、审核批准并公布。五、项目管理1、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重点课题经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 3 年。2、省教育厅对省立省资助项目按照课题类别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主持人所在培养单位应给予不低于 11 的经费配套。省立校资助项目由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3、省教育厅以项目管理的形式组织课题项目的实施,负责组织遴选、立项建设和成果验收。立项建设单位负责项目过程管理,保证项目经费投入,加强课题项目的日常管理与指导,督促检查项目进展情况,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做好课题的结题工作,并及时推广具有重要价值的教改研究成果,具体工作由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职能部门承担。培养单位每年向省教育厅研究生处(省学位办)书面上报上年度课题结题情况,对未能上报、管理不善、研究不力的培养单位,在下一轮申报3立项时不予支持。4、对于课题项目的优秀成果,培养单位要以成果要报的形式,及时报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省学位办),在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页上宣传、介绍。对课题项目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成果特别突出,在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中发挥重大作用的,省教育厅将积极予以推广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