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港航大厦二层 201-A 单元招租方案(一)拟出租资产的产权情况位于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 29 号,批准土地用途为办公,本次招租总建筑面积为 747.99m2,房屋产权归属开发商,不存在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属不明确或纠纷状况。(二)拟出租资产港航大厦二层 201-A,建筑面积 747.99m2,目前空置,且不处于任何租赁合同期。(三)招租底价及底价拟定依据委托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对周边及同类地段的写字楼租金进行实测调研、比照,并经过详细测算,给出底价的建议:月租金为人民币 97239元/月(单价:130 元/m2/月)第三年起月租金逐年较上一年递增 5%。(四)出租原因、
2、拟出租用途、期限、租金收缴办法、收缴保障措施1、出租原因: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进行持有资产的租赁经营。2、本出租单元拟出租作为办公场所使用,开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业务。3、出租期限: 8 年;4、租赁保证金:意向承租人应在登记截止前以将支付人民币 30 万元作为租赁保证金,缴至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账户。5、租金收缴:租金按季度支付,承租方应于每个季度第一个月 5 日前将当季租金转入甲方账户。6、收缴保障措施:租赁期间,将对承租方收取 3 个月的租金作为租赁押金。(五)承租条件意向人须为:自然人、在工商登记的承租信用良好的法人或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其他组织。 对被国资委和企业列入不诚信负面名单的承租人,一律不给予竞租资格。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各项规章制度。承租方需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2018 年 6 月以后出具的信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