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滨州内河港口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滨州内河港口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基本编写完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对滨州内河港口建设和环境影响的意见。一、规划概况为更好的适应“两区一圈”战略实施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抓好小清河复航的机遇,完善滨州内河港口功能,明确港口未来发展方向和重点,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内河港口岸线资源,实现海河并举,滨州市港航局组织编制了滨州内河港口总体规划。本规划编制范围为滨州市辖区内,包括邹平县和博兴县境内小清河航道岸线和沿线港口水、陆域。滨州内河港口总体规划基础年为 2015 年,水平年分别为 2020 年、 2030 年、 2040 年;滨州内河港口
2、的性质:滨州内河港口是山东内河一般港口,是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实施的重要支撑,是滨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布局的重要依托,是滨州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现代化进程中走在前列的战略资源;滨州内河港口的功能:以大宗干散货运输为主,积极发展件杂货、液体化工品和集装箱运输,逐步发展成为具备装卸仓储、中转换装、运输组织、临港开发、现代物流、生产生活等基本功能的综合性、现代化内河港口。本次规划港口岸线 11445m,其中规划期利用岸线 7695m,预留岸线 3750m;滨州内河港口规划建设邹平港区和博兴港区 2 个港区,其中邹平港区下设魏桥作业区和孙镇作业区 2 个作业区,博
3、兴港区下设湖滨作业区 1 个作业区,形成“一港二港区三作业区”的总体发展格局;规划泊位总数 52 个,形成港口总通过能力 2760 万吨,陆域总面积445 万 m2;2020 年、2030 年和 2040 年分别为 1100 万吨、1680 万吨和 2300 万吨,其中集装箱吞吐量分别为 5 万 TEU、9 万 TEU 和 18 万 TEU。运输货物主要铁矿石、铝矾土、工业盐、散粮、造纸原料、矿建材料、煤炭、石油及制品、液化品、钢材、其他、集装箱等。二、污染物排放及防治措施情况规划实施过程中污染物产生及防治措施如下:1.施工期施工期水环境的主要影响主要产生在港池前沿开挖、港池疏浚、陆域施工工艺
4、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船舶废水等。港池疏浚采用绞吸式挖泥方式,泥浆通过管道输送到污泥沉淀池,澄清水从溢流堰流出;陆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作施工工艺用水;施工场地建立化粪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周围村民清掏用作农肥;施工船舶废水由海事部门指定的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施工期废气主要是施工期间场地平整、土方挖填、车辆装运产生的施工粉尘和施工车船的燃油废气。施工场地内定期洒水抑尘,建立洗车装置,对土方临时堆场、运输车辆等采取蓬盖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弃土方、职工生活垃圾等。土方运入政府制定的位置进行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挖掘机、装
5、载机、推土机、运输车辆、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机、打桩机、打夯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维修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2.运营期废气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散货堆存、装卸过程中产生的含粉尘废气;石油装卸及储存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到港船舶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散货泊位及堆场对易起尘货品进行覆盖、定期洒水抑尘、控制落料高差、采用先进装卸设备;石油及其产品等低沸点货物尽量采用浮顶罐,罐区、罐车配备相应的油气回收系统。废水主要是机舱油污水、码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等。作业区内各企业建设相应污水处理站,港区不建设综合污水处理
6、厂,污水经处理后尽量回用,机舱油污水按照渤海海域船舶排污设备铅封管理规定由陆域接收后用槽车运送至海事部门认可的单位进行处理。在港区的散货作业区和通用作业区附近建设沉淀池,用以储存、处理码头地面清洗水和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码头地面清洗和堆场、道路抑尘用水;在液体散货区设置事故水池,用于储存事故状态下消防废水及泄露物料。噪声噪声污染源主要是起重机、牵引车、装载机等作业时产生的机械噪声,运输及装卸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等。合理布置、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吸声及隔声措施。固体废物陆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等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船舶生活垃圾和船舶保养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
7、处置。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滨州内河港口总体规划与滨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相关行业规划相协调。港区附近有一定环境容量,规划实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各项环保措施得以落实的前提下,在港口规划符合调整后海洋功能区划及自然保护区区划的前提下,滨州内河港口总体规划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公众或社会团体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 10 日内。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规划区周围村庄、企事业单位,以及关心滨州港建设的其他公众。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1.规划实施对环境产生的废气、废
8、水、噪声等以及施工期环境影响,从环境角度考虑,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2.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规划实施的意见;3.其他环保要求和建议。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欢迎您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用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建设单位: 滨州市港航局 联 系 人: 沙小船 联系电话: 0543-2226079 地 址: 滨州市黄河五路 361 号交通大厦 邮 编: 25660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山东新达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 系 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531-88895672 地 址: 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 101 号 15 号楼 2 单元 302 室邮 箱: 邮 编: 25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