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禄丰县第一中学学生社团管理方案(定稿)http:/ 2016年 01月 01日 为加强学校对学生社团的指导和管理,使我校学生社团的活动健康发展且独具特色,特制定本方案。一、我校学生社团的指导及监督由禄丰一中团总支委员会(简称团委)负责。团总支委员会成员如下:团总支书记: 李刚团总支副书记:高新玉 张晓晨委员:学生会主席及各班团支部书记二、我校学生社团的具体管理工作由禄丰一中学生会社团管理部(简称社管部)负责。社管部成员的组成方式如下:团总支教师一名、学生会主席、学生会副主席(两名)、文艺部长、学生会成员两名(由学生会推选)共六名同学,团总支教师兼任社管部部长,学生会主席兼任社管部副部长。三、团
2、委会职责1、社团成立的最后审批;2、指导社管部的工作;3、宏观指导社团的活动及社团负责人的工作;4、社团活动的审批及协调指导5、对优秀社团及个人进行表彰,对违规社团及个人进行处罚。四、社管部职责1、社团成立的初步审批;2、全面负责社团的各种日常活动管理,并进行指导、监督及记录;3、对社团进行评价;4、对优秀社团及个人进行表彰,对违规社团及个人进行处罚五、社团的申报及审批程序(要制作相应的申报表的电子文档)1、发起学生向社管部提出书面申请,社管部进行初步审批,认为可以成立的社团,批准后再上报团委会审查是否符合成立条件。2、由社管部的给予回复,符合成立条件的给以批准成立并进行公示。3、批准成立的社
3、团需填写申报表的电子文档,并交回社管部归档备案。4、文字性申请文档经批复后,由各社团设立专门档案袋自行保存。六、社团活动要求1、社团成立后,在两个星期内必须完成招新任务。所有社团在高一年级内的招新成员总人数需接近年级学生总人数的 85。,以便于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学分的认定及评价。2、各社团需至少请一名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只提供建议或活动指导,对活动不负有任何在责任。3、社团需计划好活动时间及活动地点,并且需要得到团委会及社管部的批准。在计划时间外不得举行活动。4、各社团需认真制定学期活动计划,学期内必须完成设定任务。各社团的学期活动计划需包括两次展示,具体时间由团委会及社管部安排。具体活动由团委会
4、及社管部和各社团讨论决定,可以是出诗集、漫画册、比赛等。所有社员都需参与展示,并由团委会及社管部组织人员进行评比打分。七、社团的评价办法1、社团所请指导教师评价;2、社团总结、社团自我评价及社团内部成员不记名评价;3、社管部学生会成员代表开会评价;4、团委会扩大会议(包括社管部)评价;八、社团的表彰与处罚办法(一)表彰1、对评选出的优秀社团召开专门的早校会进行表彰;2、社团内部对表现出色的社团成员进行表彰并将名单上报社管部、团委会;3、对评选出的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团成员进行展板表彰;(二)处罚1、违规的社团,由社管部报请团委会,团委会将联合德育处对其负责人或主要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根据禄丰一中违纪处分条例给予处分。因在社团活动中违反规定受到处分的,未经团委会同意,不得参加任何社团活动。2、对违规社团,社管部将视其情节轻重,做出责令暂停活动或责令解散的处罚。被责令暂停活动的社团经整顿合格后,需重新进行注册,方可开展活动。九、社团的注册程序每学期开学时由社团负责人向社管部提交本学期的社团活动计划,新学期的社团成员名单及负责人安排,团委会将根据上学期社团活动情况给予是否准许继续活动的批复。禄丰一中团委2016年 1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