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省省本级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人(单位公章):受伤害职工: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用人单位 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地址联系电话伤情诊断(鉴定)诊断(鉴定)时间职业病名称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受伤害经过简述: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工会组织 )意见:签字: 年 月 日用人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公章)年 月 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查资料和受理意见(公章)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本表打印或用钢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2、申请人指用人单位、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3、“伤情诊断(鉴定)”栏填写受伤害的具体部位,
2、或职业病名称。死亡的应注明。4、“诊断(鉴定)时间”栏,受伤或死亡的,按初 诊时间 填写;职业病患者,按 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5、“受伤害经过简述”栏,应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 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 职业病患者应按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写明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 诊结果。6、“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工会组织)意见” 栏, 应写明提出工 伤认定申请并签字。7、“用人单位意见”栏, 应签署所填情况是否属实,是否同意申请工伤, 单位负责人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8、“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查资料和受理意见”栏,应填写补正材料或是否受理的意见。9、此表一式二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人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