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学院优秀研究生评定细则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学生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校研【2012】24 号)和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定细则。一、评选对象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包括统招统分研究生和委托培养研究生。定向培养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研究生不能参与资助奖学金评选。二、奖项设置和评选原则1、优秀研究生的评选包括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和优秀毕业研究生五类。2、毕业年级只能参加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其他年级可参加其他奖项的评选。3、一人不可同时获得两类
2、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三、奖项指标根据研究生院下达的指标额度,结合本院学生申请情况,由学院分配各年级指标数和各奖项指标数。四、评选条件1、优秀研究生评选的必备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研究生工作安排。(2)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行为规范。(3)明礼诚信,为人正派,积极参加集体活动。(4)该年度所有课程全部及格。2、三好研究生标兵评选条件:(1)校三好研究生标兵是学校授予研究生个人的最高荣誉称号,要求研究生在政治、思想、品德、学业、工作能力等诸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得到师生一致好评,在各方面都能代表先进,堪称学生楷模。(2
3、)满足三好研究生的评选条件。3、三好研究生评选条件:(1)学习勤奋,成绩优良,专业核心课程(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中级计量经济学)平均成绩在 80 分及以上,全部学位课程单科不低于 70 分,且排名占专业前 30%。(2)积极参加经认定的社会及集体活动,其中参与学院活动情况参见内部考勤表,其他活动个人递交有效申报材料。(3)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课题研究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4、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条件:(1)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同学,热心为大家服务,具有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专业核心课程(高级微
4、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中级计量经济学)平均成绩在 80 分及以上,或者排名占专业前 50%;(3)担任干部工作满一年及以上;(4)个人获得省级以上、校级、院级奖励,获得各类校级十佳评比活动优秀者,个人所在组织获得省级以上、校级、院级集体荣誉,研究生德育助理的分管工作学校年末考核中评比为“优”,本科生班主任带领班级期间获得校级优良学风班称号等情况都予以优先考虑。5、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参选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其中一个条件:(1)该年度必须有 5 次以上作为组织者或重要参与者参加各种集体活动。(2)在院系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或比赛中获得团体项目第一名,个人前三名。(3)在校级和校级以上文
5、体活动或比赛中获得团体项目前三名,个人前 8 名。6、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参评学生应该没有任何违约经历(因考取公务员、选调生违约的情况除外),同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何一个条件:(1)学习成绩优良,专业核心课程(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中级计量经济学)平均分成绩在 80 分以上。(2)有较强的学术能力和科研能力,在国内、国际重要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重大课题研究中承担重要责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3)在读研期间曾获得研究生优秀奖学金或研究生单项奖学金。(4)就业时考上国家部委以上公务员者,或者服务基层,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者可直接获得优秀毕业研究生。五、一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
6、能参与优秀研究生的评选:1、受到党团或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2、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3、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者;4、学业成绩有不及格情况者;5、就业工作中,除国家公务员外,有其他情况违约者。六、评选步骤1、由学生工作组公布评选细则,分配奖项指标。2、根据各评选条件,由研究生个人提出申请,申请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者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 。3、导师签署意见。4、在研究生会、党支部、班委会组织下进行群众代表评议和投票,择优确定人选报院学生工作组。5、院学生工作组审核并予以公示;公示期后,经分管领导签字,报研究生院。七、附则1、评选优秀研究生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杜绝评选
7、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取消其所获荣誉称号和奖学金。2、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在学校文件没有实质性变更之前,学院评选工作参照本文件执行。3、其最终解释权属于经济学院学生工作组。经济学院学生工作组2012 年 12 月 15 日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学 号 姓 名 性 别 政 治面 貌 民 族博士 学 科专 业研究生类 别 硕士 平 均成 绩 年 级联 系方 式 固定电话: 手机:荣誉称号类别 三好研究生标兵 三好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干部 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优秀毕业研究生(曾获奖励、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社会活动等)申 请 理 由导 师 意 见签名年 月 日党支部或班委会意见签名年 月 日(直属党支部)意见院(系、所)党总支签章年 月 日学 校 意 见 签章年 月 日注:本表必须用黑色墨水钢笔或水性笔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