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解读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协同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 一、修订办法的背景为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中央城市工作会、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等会议和文件精神,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落实关于推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统筹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推动一区多园统筹协同发展,促进分园高端化、特色化、协同化发展。二、修订办法的主要思路此次办法的修订从生态、空间、园区、项目、配套 5 个方面整体把握和系统推进,引导生态建设从单个项目向整体实施转变、空间格局从增量供应向存量利用转变、园区形态从产业功能向创新功能转变、项目落地从各自管理向市区统筹转变、配套条件从服务项目向
2、以人为本转变。一是聚焦重点强化精准支持。对市区重点支持的特色创新集群园区、区域整体转型升级和存量空间盘活利用项目,提出按照精准方式、一事一议给予支持。围绕重点工作板块,提高工作整体性,删减散碎支持点,调整细化支持标准,提高资金支持效益,优化对分园发展支持体系。二是加强分园“高精尖”创新能力和产业承载力建设。以创新求协同,支持园区搭建产业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分园落地“ 高精尖” 产业项目,支持平台开放共享和开展园区对接活动服务全市、京津冀,构建创新链、产业链、园区链。2三是探索创新支持政策。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增加对军民融合创新园的支持;结合实际需求加强对新型人才住房的支持,将人才公租房体
3、系外的示范区企业人才住房保障项目纳入房租资金支持范围。三、 办法的主要结构办法共4章21条,其中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制定依据、资金来源、工作原则、支持对象等内容;第二章支持内容涵盖了生态园区建设、存量资源盘活利用、人才住房保障、特色园区建设、 “高精尖 ”项目落地、智慧园区建 设、支撑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7个重点资金支持方向,16个支持点,加强对分园、特色园区、创新社区、空间资源建设或运营管理单位、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各类创新资源、智慧园区等主体支持;第三章申请审核与监督管理、第四章附则,则明确了支持资金申报的途径、程序、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内容。四、 办法的主要变化(一)进一步营造园区整体生态环境
4、中关村生态园区建设工作开展 8 年来,主要是对生态建设项目给予资金支持,欠缺对园区开展整体生态建设的规划引导和效果评价的考虑,此次修改将通过对园区生态建设的整体支持,引导园区开展生态建设顶层设计和项目有序实施,推动形成一批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生态环境好的园区。(二)进一步鼓励多元主体充分利用存量资源。中关村各分园正在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 的总体要3求,积极疏解非首都功能,构建“高精尖” 经济结构,一批存量资源陆续得到释放。为进一步加大存量资源盘活利用力度,根据近两年开展存量盘活利用项目资金支持的摸索,此次修订将适度扩大支持范围,强化资金支持政策对存量资源盘活利用的引导作用。(三)进一
5、步明确人才住房保障项目的支持标准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精神,按照北京市城市规划对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等方面的要求,结合中关村人才公租房工作实施 6 年的效果和经验,此次修订细化了支持条件,探索利用存量资源用于人才住房保障。(四)进一步强化对特色园区和创新社区的支持。为鼓励园区增强产城融合、高端聚集、智慧生态、宜居宜业的理念,提升主导特色产业集聚度,重视军民融合发展,此次修订通过新增特色化发展支持方向,细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条件,鼓励平台开放资源,推动特色产业基地向特色园区和创新社区转变,引导构建协同发展的园区链。(五)强调落实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点任务围绕“三城一区 ”(中关村科学城、 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创新型产业集群与“中国制造2025”示范区)建设、中心城区与远郊区开展区域合作、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等方面落地重大项目,推动一区多园之间以及京津冀区域的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