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集美区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化生态集美、美丽集美建设,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 201324 号)及全省 视频工作会议的精神,决定 对我辖区内高速公路、铁路沿线一重山裸露地表坟墓生态进行整治,现就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殡葬改革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加强绿色殡葬的生态教育,将生态文明的理念渗透到工作、生活中,使人们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转化为自觉行动,此次集中限期整治主要是针对高速公路、铁路沿线裸露地表的坟墓,在经过做细致的工作后,将其迁入公墓、骨灰室,通过植树披绿,恢复生态植被,达到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看不到坟墓的目的。二、工作步骤
2、区政府成立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整治工作领导小 组” ),区政府分管 领导任组长,区直有关部门、各镇(街)参加(名单见附件)。各部门、各镇(街)要落实相关人员,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调查摸底(2013 年 3 月 31 日前)1.成立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通过宣传发动、摸清底数,落实组织准备工作。2.组织力量,利用各种媒体和舆论工具进行广泛的宣传-1-发动,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和环境法规,把这次治理的意义、法规政策、方法步骤等宣传到基层和群众,提高公众的绿色殡葬生态意识,形成有力的声势和良好的舆论氛围。3.
3、各镇(街)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高速公路、铁路沿线进行实地勘察,摸清坟墓底数,查明墓主,逐一编号、登记造册、公告,于 3 月 25 日前将坟地清册统一上报区民政局。第二阶段:植树披绿,生态整治(2013 年 4 月 1 日至 5 月15 日)1.任务采取按区域分路段等方式落实到相关镇(街)。各镇(街)要做好对高速公路、铁路沿线治理坟地墓主的思想工作,讲明政策法规,确定坟墓迁挖时间,并负责汇总需要迁挖坟墓数量。2.区民政局负责协调镇(街)做好坟墓迁挖工作。区殡仪服务站组织力量处理坟地迁挖、遗骨化骨、骨灰寄存等事宜。3.区林业部门根据需要整治的坟墓数量,结合“四绿工程”建设,测算苗木数量,统筹绿化苗木
4、,指导绿化工作。4.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区财政部门要做好本次整治专项资金的保障,对整治坟墓迁挖、遗骨运输、化骨、骨灰室寄存、披绿苗木等经费给予保障,确保工作落实。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的巡查,及时通报违法占地建坟情况,协助区民政、林业、国土等部门做好查处整治工作。公安部门对阻碍、干扰整治工作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理。区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跟踪检查,对整治不力、弄虚作假、妨碍整-2-治工作的党员干部给予责任追究。第三阶段:实地验收,督促整改( 2013 年 5 月 16 日 至 6 月 5日 )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地察看验收,总结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完成省政府确
5、定的 6 月 5日前完成整治任务的工作目标。3、落实工作责任(一)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宣传、民政、林业、 国土、交通、财政、公安、监察等部门及各镇(街)要明确职责任务,严格落实责任制,既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各镇(街)要把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层 层 落 实 责 任 ,按 阶 段 及 时 将 工 作 情 况 上 报 区 整 治 工 作 领导 小 组 。2.讲究方法,注重实效。在整治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讲究工作方法,耐心细致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努力取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积极发动群众
6、参与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3.标本兼治,形成机制。在开展整治工作的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协调联动,着力完善长效机制,严禁私建乱建坟墓行为,从源头上解决乱埋葬问题。要强化区殡仪服务站、各镇(街)自建骨灰室骨灰寄存管理工作,推进区殡仪服务站骨灰园工程建设,满足群众丧葬需求。-3-附件:集美区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件:集美区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组 长:石 扬(区政府副区长)副组长:孙永翔(区政府办公室调研员)周国治(区委宣传部副部长)陈世含(区民政局局长)李永联(区农林水利局局长)李宗泽(集美土房分局局长)成 员:黄新聪(区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陈振能(区
7、委文明办副调研员)林慧民(区民政局副局长)张玉敏(区财政局副局长)沈晓华(区建设局副局长)叶出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王德胜(集美报社副总编)林光明(集美广播电视台台长)林幼治(灌口镇副镇长)陈毅勇(后溪镇副镇长)刘 康(杏林街道纪工委书记)陈雅爱(集美街道副主任)-4-胡建生(侨英街道调研员)杨向阳(杏滨街道副主任)联络员:何庆余(区委宣传部)蔡宝福(区监察局)苏晓玲(区文明办)陈志雄(区民政局)赵奕源(区财政局)王 慎(区建设局)陈仁平(公安分局)邱鼎捷(土房分局)吴会明(集美报社)刘意婷(集美广播电视台)余明生(灌口镇)王国在(后溪镇)刘捍东(杏林街道)陈向阳(集美街道)张素梅(侨英街道)娄世方(杏滨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林慧民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