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贺州市住建委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 2014 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 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贺政办发 201450 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预防和遏制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 2014 年安全生产“打非治 违” 专项 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贺政办发201450号) 要求,持 续深入打击建筑施工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 红线” 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
2、本兼治”,严厉 打击各类非法违 法现象,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二、组织领导为加强“打非治 违” 专项 治理工作的领导 ,经研究,决定成立由市住建委主任李裕科任组长,副主任潘国雄、许教明任副组长,建管科、房地产科、市质安监督站、市城乡建设监察支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治 违” 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管科,办公室主任由邹辉雄兼任,副主任由林清水、2易江兼任,具体负责我市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 的日常工作。三、时间安排、重点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时间安排:2014 年 5
3、月至 12 月(二)重点范围:全市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三)重点内容:1.建筑工程项目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2.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 ,违规挂靠等行为;3.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的;4.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5.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6.瞒报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整改的;7.其它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四、工作步骤(一)方案制定阶段(5
4、月底前)。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下发给相关单位。(二)集中整治阶段(6 月至 11 月)。集中组织开展“打非治违”3专项行动,在领导小组指导、协调下,本委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组织全市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进行自查自纠活动。整治阶段以各企业开展自查行动为主,在此基础上,定期或不定期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督导和检查,确保“打非治违” 工作取得实效。(三)督查总结阶段(12 月)。领导小组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区、管理区)、各企业开展建筑施工领域“ 打非治违” 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并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请各县(区、管理区)住建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5、于 6 月 20 日、12 月 10 日前分别将半年、年度“ 打非治违” 总结材料 报我委建管科,以便 汇总上报市人民政府。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 ”工作的重要性,切 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专人负责“打非治违 ”工作,把专项行动作为全年重要的工作来抓。各县(区、管理区)住建局(建设局)、各建筑施工和监理企业也相应成立工作组,落实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制定工作措施,对本地区、本单位负责的项目认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二)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继续坚持建筑施工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形势分析制度,定期召开形
6、势分析会,对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 违” 形势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分析,找出薄4弱环节,制定相应措施,加强对“打非治违” 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对在此次行动中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除予以曝光外,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绝不姑息迁就。(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结合第 13 个“安全生产月” 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支持“打非治违” 工作。进一步构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举报、媒体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形成强有力、快速反应的监督机制,及时报道开展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和不足,促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