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6 ,大小:39KB ,
资源ID:3513923      下载积分:20 文钱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省得不是一点点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wenke99.com/d-3513923.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申请办港澳通行证指南.doc)为本站会员(sk****8)主动上传,文客久久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文客久久(发送邮件至hr@wenke99.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申请办港澳通行证指南.doc

1、http:/ )标注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1.北京市居民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 赴香港或澳门探亲、旅游、培训、就业、学习、访问或从事商务等非公务活动,需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相应签注。请您持身份证或户 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或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及海淀、朝阳受理点领取北京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简称 申请表 ) ,按照附发的办理须知要求填写申请表,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出具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除个人赴港澳旅游申请外,需准备与赴港澳事由相 应的证明材料。 本人携带全部原件和 A4 规格的复印件 ,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及海淀、朝阳受理点提交

2、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贴近期 2 寸淡 蓝色背景彩色证件照 1 张;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方维维注: 需要原件,不仅仅是复印件! 户口簿我们学生没有,需要到学校去借.户口一般只有一页纸,请小心保存! )5 个工作日后,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取证回执单领取。办公地点: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 2 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到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6:30 乘车路线:乘坐 44 路、13 路、116 路、807 路、106 路、117 路、特 2 路公交车,北小街豁口下车。乘坐地铁在雍和宫站下

3、车往东即到。 出入境海淀受理点地址:海淀区阜成路 67 号(空军总院斜对面) 出入境朝阳受理点地址:朝阳区京广大厦商务楼二层 受理点办公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海淀受理点:上午 8:30-11:30、下午 1:005:00朝阳受理点:上午 9:00-11:30、下午 1:004:30 2.外地在京人员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 外省(市)人员申办 3 个月以内多次商务签注不受在京暂住期限的限制,申办1 年多次商务签注需在京暂住 1 年(含)以上,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也可以申请赴港澳商务,不受暂住限制。所需材料与北京市居民申请条件相同。 3.领取申请表 您准备赴香港或澳门探亲、旅游、培训

4、、就业、学习、访问和从事商务等非公务活动,需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相应签注。领取北京 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简称申请表 ) ,领表地点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和海淀、朝阳受理 点领取。 也可从网络下载表格,网址: 网络便民服务 表格下载 (方维维: 我将表格下载下来了,请注意有正反面,其实在办理的地方就可以拿 ,但是我想要贴照片签字什么的比较麻烦,所以请大家自己打印填写)4.填写申请表 您在填写北京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简称申请表 )时应注意: 1) 填写申请表份,用蓝黑或黑色墨水填写,字迹清楚,不准涂改; 2) 申请人

5、姓名、出生日期须与户口簿、身份证相符,填表用标准简化汉字; 3) 户口簿身份证号码已变更升位的按位填写。 “户口所在地址”是户口簿首页“住址”栏的具体地址。 “现住址 ”是申请人的当前居住地; 4)“工作单位”须写全称。档案存放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须写现工作单位,在备注栏内应注明档案存放地。离(退)休人员档案在原单位的写原单 位; 5)“申请种类”、 “前往地” 、 “往返次数”和“申请事由” 栏须在与申请事由相符的 “”内划“”; 6)“声明 ”栏内须填写申请人或监护人的签名; 7) 赴港澳探亲须填写“港澳地区亲属情况”; 8)“领取证件方式”请按需选择填写; 9)“家庭成员”指申请人的配偶、

6、父母、子女、公婆和岳父母; 10)“本人简历”从参加工作开始按序填写,起止日期要准确、衔接; 11) 以下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 是须报备人员的单位负责人填写,签署意见并盖章签名。 5.提交申请 准备好相应材料后,请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海淀、朝阳受理点提交申请,并回答有关询问。 您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 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供户口卡片) 、身份证、定居国外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须复印首页和本人资料页) 。户口簿与身份证项目不一致或户口尚在迁移中 的,请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变更或落户手续,迁京落户的身份证签发地须做相应的变更

7、,非北京户籍人员须提供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2) 近期直边正面免冠淡蓝色背景彩色 2 寸证件照片 1 张,并贴在申请表的相应位置,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照片尺寸见申请表; (可以到时在办证的地方照完之后贴上即可)3)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需报备人员仍须盖章政审) ; 4) 与赴港澳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外文材料需到指定翻译公司译为中文) ; (方维维: 这里请注意有个签证的问题,我看了一下,和签证一样 ,需要详细的时间,请其它组同学确定到达香港时间,然后统一办理.)申请被受理后,请持申请回执单和身份证在接待大厅拍摄数码扫描证件专用照片。如委托邮局递送证件,请到邮政速

8、递局设在接待大厅一层的服务台办理相应手续。 6.申办加急 如果您遇到紧急情况,符合下列条件并经公安机关审查批准后,可在提交申请时办理加急。申请加急的条件:1) 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的须提交境外医院或警察局的证明; 2) 开学日期不足一个月的须提交有开学日期的录取通知书; 3) “进入许可”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4) 公安机关认为确属紧急的其他情形。 7.领取证件 申请受理后,请在 5 个工作日以回执上标明的取证日期领取证件。领取时应携带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和回执 ,在交付证件(签注)费后取证。 取证后请认真核对证件及签注的各项内容,防止出现差错。赴港澳签注自签发之日起自动生成 3 个月的有效期,

9、凡在回执上标明取证日期 3 个月后没有领取证件 的,签注自动作废,出入境管理处将予以销毁。 8.哪些人需要单位出具意见并盖公章 1) 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 在职的县(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 2) 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金融机构分支行(分支公司)以上领导成 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 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3) 各部门、行业中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人员; 4) 其他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人员。 9.哪些出境事由需提交证明材料 根据赴港澳事由,您

10、需要准备下列相应的证明材料: 1) 探亲 探亲范围:被探望亲属是在香港或澳门定居、就学或因私应聘就业或其随行家属。“亲属”是指配偶、本人或配偶的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叔、伯、舅、姑、姨、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及上述人员的配偶。 探亲签注:探亲签注分 1 个月一次、3 个月一次和 3 个月多次三类。探望配偶、子女以及未成年人探望父母的签发 1 个月一次或 3 个月多次签注,每次无停 留时间限制;申请 探望危重病人的签发 1 个月一次或 3 个月一次签注;其他探亲申请签发 1 个月一次签注。签注的首次进入截止期限是自签注签发之日起 3 个月有效。相应材料:

11、 a 探望在香港或澳门定居的,须提交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回乡证)或外国护照等国际旅行证件的复印件;b 被探望人是在香港或澳门就学、因私就业及随行家属,须提 交被探望人的中国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香港或澳门特区通行证的复印件、香港或澳门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就学、就业、亲属类进入许可及相应签注等证明复印件; 单位或派出所出具的能够说明亲属关系的证明或者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 年内再次申请探望在港澳的同一亲属不再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c 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公署工作人员的内地亲属赴港澳 地区探亲,凭外交部驻香港或者澳门特派员公署出具的邀请

12、函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申请三个月多次赴香港或澳门探亲签注。 d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内派人员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赴港澳地区探亲,凭中 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内派人员直系亲属探亲申请表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申请办理。其中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内派人员的直系亲属可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三个月多次赴香港签注及一次赴澳门探亲签注。 e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澳部队干部的成年子女赴港澳探亲,凭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澳部队政治部的邀请函及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可办理一个月一次赴港澳探亲签注。2) 商务 商务签注

13、种类:分为 14 天一次、3 个月多次、1 年多次和 3 年多次四类。 申请人可在常住户口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办理,多次签注在有效期内每次在港(澳)停留不超过 14 天。签注的首次进入截止期限是自签注签发之日起 3 个月有效。 受理范围:在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由企业法人投资设立的分支机构经营单位中的工作人 员。企业和经营单位须通过登记主管机关年度检验。在外省(市)工作的本市常住居民可申办 3 个月以内多次商务签注。 外省(市)人员申办 3 个月以内多次商务签注不受在京暂住期限的限制,申办1 年多次商务签注需在京暂住 1 年(含)以上,

14、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也可以申请赴港澳商务,不受暂住限制。 相应材料: * 企业(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 企业(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人事部门出具的派遣申请人赴港澳从事商务活动的派遣证明;* 申请人与企业(经营单位或机构)的工作合同、聘书和雇员证等工作关系证明; * 本年度内再次申请商务签注的只提交申请表、派遣函和通行证,免交其他材料。 凭上述材料可申请 14 天一次、3 个月多次商务签注;申请一年和三年多次商务签注的还须符合下列条件并提供有关材料:上年度纳税 50 万元人民币的企 业、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机构、外国(中国)投资公司、外国企业驻京办

15、等单位中的法人、董事长、总经理和首席代表须提交单位纳税证明、高新技术企 业(研发机构)证书申请 3 年多次商务签注;上述单位(企业) 中的副总经理(含) 以下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中方雇员及上年度纳税 10 万元人民币的单位(企业)的副总经理(含)以上人员,须提交单位纳税证明和任职证明申请 1 年多次商 务签注。 申请 1 年(含)以上商务签注的,申请人单位需在公安机关备案;申请 3 年多次商务签注的申请人须曾办理过 1 年多次签注并多次使用。 3) 培训 须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培训类“进入许可”原件,并交复印件。该签注多次进入有效,每次无停留时间限制,首次进入期限凭“进入许可”确定。

16、4) 就业 应聘香港就业或其随行配偶和子女,须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就业类或者就业者家属类“进入许可” 原件和复印件。签注方法和进入期限同培训类。 5) 旅游 参加港澳游旅行团赴香港或澳门旅游的,请到我市有权组团赴港澳游的旅行社直接申请证件及签注或单独申请签注。旅行社须提交该社全额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申请。签注的首次进入截止期限是自签注签发之日起 3 个月有效。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不需要任何材料,可申请访问签注,由本人到公安出入境管理机关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和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签发 3 个月有效的一次、二次往返签注,每次停留期为 7 天。 6) 就学 赴香港就学的,须提交香港入

17、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和学校的录取通知书,签注时限以“进入许可” 为准。赴澳门就学的,须提交澳门地区院校(国 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其他就学证明原件并交复印件。签注时间根据学习期限确定,最长为 1 年。签注的首次进入截止期限是自签注签发之日起 3 个月有效。 7) 访问 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可申请访问签注,由本人到公安出入境管理机关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和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即可,签发 3 个月有效的一次、二次往返签注,每次停留期为 7 天。 8) 其它 因其它非公务活动确需赴港澳的应提交相应证明。签注分 14 天、1 个月和 3 个月三类。签注时间即为在港澳停留时间,一次、二次进入有效。签注的首次进入截止期限是自签注签发之日起 3 个月有效。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