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4 ,大小:29KB ,
资源ID:3514490      下载积分:20 文钱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省得不是一点点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wenke99.com/d-3514490.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2号.doc)为本站会员(sk****8)主动上传,文客久久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文客久久(发送邮件至hr@wenke99.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2号.doc

1、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 第 2 号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第一条为实施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和管理,提高矿山救护队的战斗力,保障和促进矿山事故救援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和非煤矿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除外)矿山救护队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矿山救护队从事救援技术服务活动,必须进行资质认定,取得资质证书。 第四条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和管理工作,实行两级发证、属地监管。 第五条根据矿山救护队的编制、人员构成与素质、技术装备、训练与培训设施和救援业绩等条件,矿山救护队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矿山救护队应当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见本规

2、定的附件。 第六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资质认定机关)负责一级、二级矿山救护队的资质认定管理工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矿山救援指挥机构负责一级、二级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的审查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资质认定机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三级、四级矿山救护队的资质认定管理工作,其矿山救援指挥机构负责三级、四级矿山救护队的资质认定的审查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一级、二级、三级矿山救护队可以面向社会从事矿山及相关的救援技术服务活动。 一级、二级矿山救护队可以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有关规定,承担矿山救护队员的培训工作。

3、 一级矿山救护队可以参与或承担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工作。 第八条取得矿山救护队资质,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矿山救护队、矿山救护队主管部门或者矿山救护队所在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申请单位)向资质认定机关提出申请。第九条申请单位应当向资质认定机关提供下列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 资质认定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 组织机构及队伍的情况; (三) 参加重大事故抢救与处理的情况简介; (四) 规章制度目录清单(复印件); (五) 管理机构和矿山救护管理人员配置的文件(复印件); (六) 救护队负责人培训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有效证书复印件),救护队队员培训考核的情况; (七) 矿山救护队的资产、主要装备

4、清单、训练场地及设施的情况; (八) 为救护队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人身伤害保险的有关证明材料; (九) 经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批复确认的质量标准化等级。 第十条资质认定机关收到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书及文件、资料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经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及时出具受理的书面凭证;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视为受理; (三)申请单位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 (四)自受理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资质证书的决定。需要进行现

5、场核查的,可以延长 15 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单位。 第十一条经资质认定机关审查符合规定的,应当向申请单位颁发资质证书。决定颁发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单位领取资质证书;不予颁发的,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矿山救护队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向资质认定机关提出资质晋级申请;经资质认定机关审查同意的,可以逐级晋级: (一) 取得资质证书 2 年以上的; (二) 圆满完成各项应急救援工作的; (三) 取得资质证书后,加强日常矿山救护管理,及时更新和补充救护装备,改善矿山救护演习训练设施,达到晋升资质等级条件的。 第十三条资质证

6、书分为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为悬挂式,副本为折页式。资质证书由资质认定机关统一印制和编号。 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申请书、资质证书、晋级申请书、延期申请书、变更申请书等文书由资质认定机关规定统一格式。 第十四条矿山救护队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 3 年。资质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 60 日前,向原资质认定机关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和资质证书副本。申请延期的矿山救护队符合下列条件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时,资质认定机关予以办理延期手续: (一)日常管理严格,能够胜任相应资质职能的; (二)接受资质认定机关及其矿山救援指挥机构监督检查的; (三)未发生因违章指挥、违章作

7、业造成矿山救护队员伤亡事故的。 第十五条矿山救护队的主要负责人、隶属关系、业务范围和地址等其中之一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 15 日内向资质认定机关提出变更申请。未经资质认定机关予以变更的,不得从事矿山救援技术服务活动。 第十六条任何人不得转让、买卖、出租、出借、伪造资质证书。 第十七条资质认定机关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本规定实施资质认定工作。 资质认定机关应当加强对资质证书的管理,建立、健全资质证书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公布取得资质证书的矿山救护队的信息。 第十八条取得资质证书的矿山救护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资质认定机关责令限期整改、暂扣资质证书或者降低资质等级: (一)

8、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矿山救护队员伤亡事故的; (二) 不具备本规定的矿山救护队资质条件的; (三) 实施矿山事故救援时,应召不到、畏缩不前、临阵脱逃或者拒不执行救援命令的; (四) 在矿山事故救援中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隐瞒事实真相,谎报灾情,导致指挥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九条取得资质证书的矿山救护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资质认定机关吊销资质证书: (一)转让买卖、出租、出借或者允许他人冒用资质证书的; (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 (三)暂扣资质证书后未按期整改或者逾期仍不具备本资质条件的。 第二十条未取得矿山救护队资质,或者被吊销资质证书,或者未经审查批准晋级、延期、变更而擅自从事矿山救援技术服务活动的,由资质认定机关依法取缔。 第二十一条资质认定机关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一)向不符合本规定的矿山救护队颁发资质证书的; (二)发现未取得资质证书的矿山救护队擅自从事救援技术服务,不依法处理的;(三)发现取得资质证书的矿山救护队不再具备资质条件,不依法处理的; (四)接到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处理的; (五)在资质审查、发证、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申请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 2005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