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份混搭 祸乱股民导语:1995 年 8 月,12 位愤怒的投资者投书中国证券报 ,投诉长虹违规,随后,在当年的中国资本市场又掀起一场大浪,并把上海证券交易所推至风口浪尖,事隔 327 国债事件才几个月,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让中国资本市场开始了大震荡?正文:1995 年 7 月 24 日,四川长虹公告配股说明书:以总股本 23781.876 万股向全体股东按 10:2.5 比例配股,配股价 7.35 元。由于法人股股东长虹机器厂等放弃配股,公众股股东还可以按 10: 7.41 的比例受让法人股转让的配股权。配股说明书还告诉投资公众:社会公众股部分于 8 月 14 日上市流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
2、在国务院就国家股、法人股的流通问题未作规定以前,社会公众受让的法人股转配部分暂不上市。1995 年 8 月 21 日, 一些投资者惊异地发现:四川长虹国家股转配股的红股部分与个人流通股的红股混在一起悄然上市流通了。起初,许多市场人士猜测是否上交所的锁定系统出了某种故障所致。然而,随着事态的发展和上交所有关负责人的出面解释,新闻媒体的充分曝光,事件的脉络开始清晰起来。1995 年 8 月 15 日四川长虹发布分红派息公告确定按配股后的股本(包括转配股部分) 每 10 股送红股 7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而正是这个分红公告,使部分承销商有了运作的空间。由于当时大势低迷及转配股比例过高等原因,四
3、川长虹转配股并未完全配售出去,4400 万转配股中有 1100 万股由承销商中经开及上财证包销,当中经开与上财证得知了四川长虹送股派息时,便开始了一场非法的布局。8 月 16 日,受送配股利好刺激,长虹股价自 14. 80 元上涨至 17.69 元,涨幅近 20%,为当日个股涨幅之最,成交金额 4.2 亿,创 95 年长虹成交金额之最。8 月 18 日,长虹股价更涨至 18.73 元,三日之内带动萎靡不振的上证指数从751 点冲高至 769 点,这也是 95 年上证指数的最高点。8 月 21 日,长虹红股除权上市的第一天,在股价稍作涨升后迅即跳水,当天报收 9.92 元,下跌 7.85%,成交
4、 3564 万股。以正常的流通股推算,当日的换手率高达 28%。正当人们对有如此巨额数量的长虹股票汹涌沽出,股价大幅跳水不明就里之时,有投资者不经意间发现长虹转配股红股居然可以参与交易。市场顿时哗然。随后大量股民开始投诉,媒体跟进曝光,长虹国家股转配股的红股非法上市流通,一时成了人人喊打的对象。8 月 25 日,证监会对长虹转配红股上市事件作出裁决,认定此事件违反有关规定,将上交所的作为定性为“工作失误” 。同日,上交所通知,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在证监会连续调查核实长虹事件有关情况期间,其股票连续停牌。1995 年底,长虹股票的价格一路下跌到 7.59 元,市赢率 2.34 倍。当年,证监会对违规承销商中经开做出处罚,没收其 2000 多万元违规收入,但成千上万长虹股东损失了几个亿乃至十几个亿的合法收益。更让人可悲的是,随着新闻媒体的充分曝光,关于混搭上市这样的违规操作,中经开并非是第一个人。同样在 1995 年,浦东强生、新世界、广州珠江三支股票的也存在着像长虹转配股事件中一样违规行为,而在这些事件中,证券交易所作为证券市场的一线监管者,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的现行执策,按规办事,照章监管,可却却恰恰相反,为机构的违法操作屡开后门,中国的证券市场仍需要在监管上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