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缙云县 环评机构质量服务量化 考核办法 为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管理,创新环评中介监管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浙环发 2011 17 号) 、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信用等级管理办法(试行) (浙环 发 2014 56 号) 等规定,结合我 县 实际,对在我 县 范围内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的机构实施量化考核,具体规定如下: 一、管理对象 在 缙云县 范围内从事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的环评机构(当年度在 缙云 县 范围内承接 相关业务的)。 二、考核周期 每年 1 月 1日起,以年
2、度为一个考核周期,每个考核 周期 量化记分为 12 分。 三、结果运用 (一)作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环评机构年度考核的依据; (二)纳入机构环评服务诚信档案进行管理并报 丽水市 环保局 、浙江省环保厅; (三)对机构在 缙云 范围内承接环评业务做出限制性规定。 四、考核方法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环境监管过程中,根据环评机构提供的2 环评文件质量及服务和整改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考核: (一)单项环评服务量化记分的分值分为 12分、 6分、 3 分、1 分和奖励五类(见附表 1)。 (二)环评机 构一次有两项或两项以上不良行为的,应当分别计算,累计记分。 (三)对单个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进行打分,
3、见环评文件质量考核评分表(见附件 2)。 开展 技术评估或专家审查会的项目,由评估机构或专家审查组出具评分结果。 其它项目日常 考核由县环保局组织进行,分为日常考核 和抽查考核 。 日常考核由县环保局 环保窗口 负责 评 分。 抽查考核每 半年 组织 1 次,在各个环评机构报送的环评文件总数中按 30%比例随机抽取(数量按四舍五入计算、最少 2 份),由 环保窗口 将各个 环评机构报送的环评文件汇总表报分管局领导随机抽取,并由熟悉环评 的人员组成的 考核组进行审核评分,取平均分。 (四)项目业主对 对环评机构及项目负责人服务质量 满意度、编制时效性进行打分,见项目业主意见反馈表 (见附件 3)
4、。对每个中介机构的满意度、 时效性 评分分季度进行累计评分,满意度、 时效性 评分结果在县环保局网站和投资项目综合窗口上公布。 ( 五 )在量化考核中环评机构有分值变化的,应当送达在义环评机构量化考核记分通知书(见附件 3),通知量化记分的3 分值情况和有关要求。 ( 六 )量化记分情况每季度进行通报。 五、考核记分消除 (一)在一个考核周期内,量化记分未达到 12 分的,已履行停止承接环评业 务决定和整改到位的环评机构在进入下一个考核周期时,将记分予以清除;未履行到位的,将该项违法行为对应的考核分值转记到下一个考核周期。 (二)在一个考核周期内,量化记分达到或超过 12 分的环评机构,该单位
5、应按照规定进行限期改正,改正到位的,考核分值予以清除。 六、考核记分处理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环评机构实施量化考核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在一个考核周期内量化记分达到或超过 6 分的,将做以下处理: 1、 约谈机构负责人; 2、 列为环评信用等级评价黄牌机构; 3、 年度考核否优。 (二)在一个考核周期内量化记分达到或超 过 9 分的,将做以下处理: 1、 年内禁止在 缙云 承接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 (暂停承接业务时间不少于 六 个月) ; 2、 列入环评信用等级评价红牌机构; 3、 报相关部门备案 ; 4、 年度考核否良。 (三)在一个考核周期内量化记分达到或超过 12 分的,将做以下
6、处理: 1、 约谈机构负责人; 2、 年内禁止在 缙云 承接环境4 影响报告书(表)项目 (暂停承接业务时间不少于 12个月) ; 3、列入环评信用等级评价红牌机构; 4、 年度考核否合格。 七、异议处理 企业如对量化考核记分所列行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量化记分通知书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复 核申请。 八、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 1、 在缙 环评机构考核分值 明细表 2、 环评文件质量考核评分表 3、 在缙 环评机构考核记分通知书 5 附件 1: 在缙 环评机构量化考核分值 明细表 分值 记分行为 12 分 1.因环评工作失误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2.因环评工
7、作失误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 3.不负责任或者弄虚作假,致使评价文件严重失实。 4.以环保局名义向项目建设单位索要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 5.“ 最多跑一次代办 没办成 ”窗口接到投诉,查证属实的。 6 分 1.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 考核评分在 60 分以下。 2.因环评工作失误,影响 县 重大项目实施或重要规划编制进度。 3.超越评价资质等级、评价范围开展环评业务。 4.擅自变更环评类别等级。 5.承接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环保准入规定的建设项目。 3 分 1.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考核评分 60 分以上, 70 分以下。 2.环评服务合同签订后,无正当理由单方面强行提高价格。 3.无正当理由单方
8、面中止或不履行环评服务合同或协议。 4.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违反环评服务合同,影响项目实施或规划编制进度。 5.无正当理由,在代办 制 +承诺制要求时限内未完成环评文件编制和修改。 1 分 1.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考核评分 70 分以上, 80 分以下。 2.不按规定报送相关资料,每次予以记分。 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相关环保局组织会议,每次记分。 4.接到相关部门和企业投诉,不及时反馈的,每次记分。 5.在行政服务中心纪律检查中,查实通报的,每次记分。 奖励项目 1.在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提供有效技术服务的,酌情消除记分 1 2 分。 2.在环境标准制定等方面提供有效服务的,酌情消除记分 1 2分。
9、 6 3.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考核评分 95 分以上的,酌情消除记分 1 分。 7 附件 2: 环评文件质量考核评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序号 考核内容 满分 评分 1 报告书(表)编制前期及编制过程中与环保局沟通、汇报等是否及时、属实 5 2 报告书(表)责任表为原件,审批登记表填写完整、准确 5 3 电子文档报送及时 5 4 依据文件是否齐全;是否贯彻、执行环保政策、产业政策及法规、标准 5 5 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同类污染源的调查是否清楚,项目选址与当地有关规划的关系是否明确。 10 6 工程建设 内容交待是否清楚,工程分析是否透彻,污染源强调查、分析是否核准;老污
10、染问题是否查明。 15 7 环境现状评价是否符合实际情况,主要环境问题是否阐明,预测参数、结果是否正确、可信。 20 8 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恢复的有关对策、措施是否具体、明确,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10 9 污染物总量控制及清洁生产分析是否清楚,总量平衡措施是否明确,环境管理要求是否具体、明了。 10 10 环评总结论是否明确可行、是否对审批原则逐一作了明确的回答 10 11 报告书(表)编制(包括图、表绘制)是否规范、文 字是否严谨、简练 5 总 计 100 主要问题表述: 考核人 8 附件 3 项目业主意见反馈表 项目名称 报告书 报告表 “区域环评 +环境标准” 登记 表 建设单位 联 系
11、 人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环评报告编制时效性 合格 不合格 签订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送审稿 向环保部门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评审会时间 年 月 日 向环保部 门报批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对环评机构及项目负责人服务质量 满意度评分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如您对环评机构及项目负责 人 不满意,不满意的主要原因是: 收费情况 环评文件编制效率 环评文件编制质量 服务态度 其他: 环评机构是否存在以下情况 环评服务合同签订后,无正当理由单方面强行提高价格。 无正当理由单方面中止或不履行环评服务合同或协议。 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违反环评服务合同,影响项目实施或规划编制进度。 无
12、正当理由,在代办制 +承诺制要求时限内 未完成环评文件编制和修改。 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9 附件 4: 缙云县 环境保护局 环评中介机构量化考核记分通知书 第 号 环评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地址(住址): 公民身份证号: 我局 环评审批 在对你 (单位) 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及环评服务 检查时发现 上述行为已经违反了 。根据 缙云县 环评机构量化考核办法,本机关对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记 分,本年度你的累计记分分值为 分。 如你(单位)对本次记分有异议的,可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 缙云县 环境保护局申请复核。 缙云县 环境保护局 (盖 章) 年 月 日 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 留置送达 当事人签收: 年 月 日 时 分 见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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