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 服务方电话:0571-88117779/88783839 单位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恒生科技园 1 号楼第 1 页 共 4 页1基坑工程监测服务合同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服 务 方(丙方):浙江城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签 订 地 点 : 浙江省 市(县)签 订 时 间 : 20 年 月 日合同编号: 服务方电话:0571-88117779/88783839 单位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恒生科技园 1 号楼第 2 页 共 4 页2一、目的:根据工程质量控制要求,受 委托,浙江城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承接 项目基坑监测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经三方
2、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二、服务内容及要求:1、监测内容及数量:依据 项目施工图及基坑的围护设计和结构设计中所有监测服务内容,最终以丙方出具的经甲、乙、丙三方确认的监测方案执行。2、监测期限:(1) 、自三方签订本合同后,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进场,至本项目监测工作全部完成、提交的正式监测报告。 (2) 、结构施工结束后 1 个月后,监测数据达到稳定状态停止监测。三、甲方、乙方义务和责任:1、甲方、乙方有义务组织或委托监理单位对丙方资质进行审查并确认,有权进行现场监督工作。2、甲方、乙方向丙方提供监测所需的相关工程资料、信息,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3、甲方、乙方无权干涉丙方监测数据,不得要求丙
3、方违反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规程等进行监测,不得有任何影响监测公正性的行为。4、甲方、乙方变更工程项目、规模或提供的资料错误,造成丙方返工,其费用另行计算。 5、甲方、乙方应按丙方要求做好现场配合工作。6、对丙方对本工程项目编制的“监测方案”进行审核确认。7、甲方、乙方在检测过程中要求工作量增,费用协商增加。四、丙方义务和责任: 1、丙方向甲方、乙方提供相关资质、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并对真实性负责。2、根据该项目施工图及基坑的围护设计和结构设计要求进行现场机构设置,并向甲方、乙方报告,丙方协助甲乙双方的工作,以使本监测项目服务于本工程的顺利施工。3、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技术标准、该项目施工图及基坑的
4、围护设计和结构设计要求、甲方有关建设管理办法和细则,结合本标段工程实际,编制“监测方案”等。合同编号: 服务方电话:0571-88117779/88783839 单位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恒生科技园 1 号楼第 3 页 共 4 页34、按承诺及时配足本项目监测工作需要的监测人员和设备,及时完成工作,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可靠,结论正确。同时应根据需要,派专业人员对监测结果做出解释。5、按时上报监测成果,及时提供中间和正式的监测报告。6、当甲方(乙方)不能按合同支付检测费用时,丙方有拒绝提供检测服务的权利。五、检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1、本项目的监测费用经三方协商,采用固定单价取费,检测费用由 支付,最终
5、结算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监测单价如下: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量 单价(元)1 坑外地表沉降及水平位移监测点 按图纸要求2 支撑轴力监测点 按图纸要求3 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点 按图纸要求4 围护桩顶水平位移监测点 按图纸要求5 立柱竖向位移监测点 按图纸要求监测总费用按实际监测点数计算。2、监测费用结算:在丙方人员进场且现场监测仪器全部埋设完毕,甲方、乙方验收合格后 10 天内支付总监测费用的 50%;在丙方完成并提交监测汇总报告后 15 天内,支付剩余全部监测费。六、争论或纠纷处理: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叁方发生争议时,可采取协商解决或会同主管有关部门进行调解。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叁方约定可向委托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附则: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自审查签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委托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检测单位(盖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农业银行杭州西合同编号: 服务方电话:0571-88117779/88783839 单位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恒生科技园 1 号楼第 4 页 共 4 页4溪支行开户名:浙江城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账号:19053 10104 00069 10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附:构件数量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