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协调能力组 织 协 调 能 力 是 指 根 据 工 作 任 务 , 对 资 源 进 行 分 配 , 同 时 控 制 、 激 励 和 协 调 群 体 活动 过 程 , 使 之 相 互 融 合 , 从 而 实 现 组 织 目 标 的 能 力 。 一 般 认 为 组 织 协 调 能 力 要 包 括 : 组织 能 力 ; 授 权 能 力 ; 冲 突 处 理 能 力 ; 激 励 下 属 能 力 。 1、 组 织 能 力 组 织 能 力 是 指 组 织 人 们 去 完 成 组 织 目 标 的 能 力 , 它 是 领 导 者 成 功 有 效 地 完 成 心 理 特征 。 良 好 的 组 织 能 力 是
2、公 务 员 完 成 工 作 的 保 证 。 组 织 能 力 可 以 通 过 以 下 的 途 径 培 养 : (1 培 养 坚 强 的 意 志 苦 , 不 被 困 难 吓 倒 , 不 让 失 败 和 挫 折 压 垮 。 (2)明 确 追 求 目 标 。 目 标 明 确 , 才 能 增 强 一 个 人 的 自 信 , 并 积 极 排 除 干 扰 和 克(4)提 高 知 觉 的 能 力 。 这 是 提 高 人 的 观 察 能 力 , 获 取 信 息 和 加 工 信 息 的 主 要 通 道 。 (5)积 累 丰 富 的 经 验 。 经 验 可 有 效 地 引 导 人 们 处 理 好 日 常 工 作 ,
3、 并 提 高 人 的 决 策 判断 能 力 。 (6)提 高 记 忆 能 力 。 记 忆 力 是 提 高 领 导 者 及 管 理 时 地 提 取 必 要 的 信 息 。 (7)勇 挑 工 作 重 担 。 重 要 的 工 作 经 验 及 疑 难 问 题 的 处 理 , 可 以 锻 炼 、 检 验 和 表 现 人的 组 织 才 能 。 (8)提 高 交 际 及 沟 通 技 巧 。 这 可 帮 助 一 个 人 协 调 好 各 种 人 际 关 系 , 发 挥 团 体 组 织 功能 的 作 用 , 调 动 员 工 的 积 极 性 , 形 成 良 好 的 群 众 基 础 和 干 群 关 系 。 (9)养
4、成 良 好 的 工 作 习 惯 。 良 好 的 工 作 习 惯 可 以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 节 省 时 间 , 分 清 主次 。 (10)培 养 广 泛 的 兴 趣 。 广 泛 的 兴 趣 可 扩 大 知 识 面 , 提 高 综 合 能 力 和 统 揽 全 局 的 能 力。 克 服 保 守 思 想 和 惰 性 心 理 。 可 以 增 强 人 的 活 力 , 培 养 创 新 的 能 力 。 学 会 宽 容 。 宽 容 是 获 得 友 谊 与 支 持 , 营 造 良 好 人 际 关 系 及 工 作 管 理 环 境 的 保 障 。 2.授 权 能 力 通 过 他 人 的 努 力 来 完 成
5、工 作 , 是 现 代 管 理 过 程 中 常 采 用 的 基 本 做 法 。 无 疑 , 这 就 是授 权 的 概 念 , 授 权 并 不 意 味 着 放 弃 自 己 的 职 责 。 有 效 的 授 权 是 领 导 的 一 项 基 本 职 责 , 授权 意 味 着 准 许 并 鼓 励 他 人 来 完 成 工 作 , 达 到 预 期 的 效 果 ; 同 时 , 领 导 者 也 自 始 至 终 对 工作 的 执 行 负 有 责 任 , 有 效 的 授 权 可 以 使 领 导 者 : (1)通 过 他 人 的 努 力 来 完 成 任 务 。 (2)与 下 属 相 处 融 洽 , 获 得 工 作 上
6、 的 支 持 。 有 效 的 授 权 是 一 个 双 向 的 过 程 , 包 括 准 备 授 权 的 管 理 者 和 准 备 承 担 此 项 工 作 的 下 属, 当 双 方 能 就 下 列 方 面 达 成 一 致 意 见 时 , 有 效 的 授 权 就 实 现 了 : A.任 务 所 涉 及 的 特 性和 范 围 。 B.期 望 所 达 成 的 结 果 。 C.用 来 评 价 工 作 执 行 的 方 法 。 D.时 间 方 面 的 要 求 。 E.工作 执 行 所 需 要 的 相 应 权 力 。 (3)如 何 才 能 提 高 授 权 能 力 呢 ?A.寻 找 合 适 的 人 选 , 可 根
7、据 潜 能 、 态 度 、 人 格 等 方 面 来 挑 选 属 下 。 B.先 与 被 授 权 者 磋 商 。 C.先 行 授 权 。 不 要 等 问 题 发 生 后 再 授 权 , 而 应 先 行 授 权 。 D.委 派 整 个 任 务 时 , 尽 可 能 将 整 个 任 务 委 派 给 员 工 , 而 不 是 仅 委 派 任 务 的 一 小 部 分, 以 表 明 你 十 分 信 任 他 。 E.表 明 对 结 果 的 期 望 值 。 在 授 权 时 , 应 明 确 向 下 属 讲 清 对 该 任 务 结 果 的 期 望 是 什 么。 F.授 权 后 应 对 下 属 予 以 充 分 的 信
8、任 , 一 旦 已 授 权 , 就 要 充 分 信 任 下 属 能 做 好 工 作 。让 下 属 自 己 开 展 工 作 , 由 他 们 自 己 决 定 是 否 需 要 接 受 你 的 帮 助 和 指 导 。 3.冲 突 处 理 能 力 冲 突 产 生 的 原 因 通 常 是 人 们 对 于 同 一 个 问 题 往 往 有 着 不 同 的 看 法 , 以 及 人 们 在 为 实现 自 己 的 目 标 而 奋 斗 时 , 往 往 会 触 犯 他 人 的 利 益 。 冲 突 产 生 的 原 因 有 : (1)误 解 ; (2)个 性 冲 突 ; (3)追 求 目 标 的 差 异 ; (4)欠 佳
9、的 绩 效 表 现 ; (5)工 作 方 式 、 方 法 的 差 异 ; (6)工 作 职 责 方 面 的 问 题 : 缺 乏 合 作 ; 有 关 管 理 权 威 方 面 的 问 题 ; 工 作 中 的 失 效 ;对 有 限 资 源 的 争 夺 ; 没 有 很 好 地 执 行 有 关 的 规 章 制 度 。 作 为 公 务 员 来 说 , 正 确 地 处 理 与 同 事 、 上 级 的 冲 突 以 及 下 属 之 间 的 冲 突 是 非 常 重 要的 , 而 面 试 中 所 考 察 的 冲 突 处 理 能 力 主 要 是 对 冲 突 原 因 的 理 解 , 怎 样 避 免 冲 突 , 以 及
10、如何 妥 善 处 理 冲 突 问 题 这 几 个 方 面 来 考 察 的 。 下 面 介 绍 一 下 怎 样 避 免 和 处 理 工 作 中 的 冲 突 : (1)工 作 冲 突 的 避 免 :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 许 多 冲 突 都 是 可 以 避 免 的 。 避 免 工 作 冲 突 的 具 体 方 法 包 括 : A.承 认 这 样 一 个 事 实 : 人 们 的 价 值 观 、 需 求 期 望 以 及 对 问 题 的 看 法 往 往 存 在 差 异 ;B.对 他 人 和 自 己 都 要 诚 实 ; C.抽 出 足 够 时 间 和 精 力 与 你 常 打 交 道 的 人 多 进 行
11、 一 些 交 流 , 更 好 地 了 解 他 们 的 价 值观 、 信 仰 等 ; D.不 要 以 为 你 总 是 对 的 , 要 以 为 自 己 不 对 ; E.不 要 对 不 同 意 自 己 看 法 的 人 怀 恨 在 心 ; F.耐 心 倾 听 别 人 的 谈 话 ; G.为 人 们 表 达 某 个 看 法 和 意 见 提 供 适 当 的 渠 道 ; H.促 使 人 们 从 以 往 的 工 作 冲 突 处 理 中 总 结 经 验 , 吸 取 教 训 。 (2)工 作 冲 突 的 处 理 : 如 果 某 种 冲 突 的 发 生 没 能 避 免 , 那 就 要 采 取 积 极 的 、 建 设
12、 性 的 措 施 来 处 理 这 些 冲 突。 成 功 的 处 理 方 法 必 须 建 立 在 对 工 作 冲 突 本 身 正 确 而 充 分 的 了 解 基 础 之 上 。 下 面 介 绍 五种 工 作 冲 突 的 处 理 方 法 。 当 然 , 在 具 体 运 用 这 些 方 法 时 , 必 须 结 合 当 时 的 实 际 情 况 。 A.否 认 或 隐 瞒 。 这 种 方 法 是 通 过 “否 认 ”工 作 冲 突 的 存 在 来 处 理 冲 突 。 当 冲 突 不 太严 重 或 者 冲 突 处 于 显 露 前 后 “平 静 期 ”时 采 用 这 种 方 法 比 较 见 效 。 B.压
13、制 或 缓 解 。 掩 盖 矛 盾 , 使 组 织 重 新 恢 复 “和 谐 ”。 同 样 , 这 种 方 法 也 是 在 冲 突不 太 严 重 或 者 冲 突 双 方 都 “不 惜 一 切 代 价 ”保 持 克 制 时 才 能 取 得 满 意 的 效 果 。 C.支 配 式 处 理 方 式 。 这 种 方 法 是 冲 突 中 的 某 一 方 利 用 自 身 的 地 位 和 权 威 来 解 决 矛 盾。 冲 突 的 旁 观 者 也 可 利 用 自 身 的 权 威 和 影 响 , 采 用 类 似 的 方 法 来 调 解 冲 突 双 方 的 矛 盾 。这 种 方 法 只 有 当 凭 借 的 “权
14、威 ”确 有 影 响 力 或 冲 突 双 方 都 同 意 这 种 方 法 时 才 能 取 得 满 意效 果 。 D.妥 协 。 这 种 办 法 要 求 冲 突 双 方 为 达 到 和 解 的 目 的 , 都 必 须 做 出 一 定 的 让 步 。 使 用这 种 方 法 的 前 提 是 冲 突 双 方 都 必 须 有 足 够 的 退 让 余 地 。 E.合 作 。 当 承 认 人 与 人 之 间 确 实 存 在 许 多 差 别 的 事 实 之 后 , 往 往 就 可 以 通 过 和 解 的方 式 来 处 理 冲 突 。 通 过 这 种 方 式 处 理 冲 突 , 冲 突 双 方 都 会 感 到
15、他 们 是 受 益 者 。 不 过 要 使这 种 方 法 行 之 有 效 , 一 方 面 要 有 足 够 的 时 间 保 证 , 另 一 方 面 还 必 须 让 员 工 “信 任 ”这 种方 式 , 而 且 冲 突 双 方 都 必 须 具 有 较 高 的 素 质 。 4.激 励 下 属 能 力 作 为 领 导 者 , 有 责 任 去 劝 说 和 激 励 下 属 , 使 他 们 的 工 作 更 有 效 , 因 此 作 为 领 导 者 ,就 应 该 懂 得 如 何 去 促 进 工 作 , 了 解 激 励 下 属 的 方 式 , 并 确 认 自 己 在 激 励 下 属 过 程 中 所 扮演 的 角
16、色 , 一 个 有 效 的 管 理 者 , 应 能 创 造 促 使 下 属 达 成 各 自 目 标 的 条 件 , 最 重 要 的 是 ,针 对 不 同 的 人 应 采 取 不 同 的 激 励 方 式 , 对 激 励 问 题 提 供 一 个 通 用 答 案 是 不 可 能 的 。 因 此就 必 须 了 解 和 影 响 下 属 的 动 机 。 而 动 机 是 一 种 对 人 们 认 定 他 们 自 己 达 成 满 足 需 求 目 标 程度 的 尺 度 。 马 斯 洛 把 人 的 需 求 分 为 五 个 层 次 , 依 次 分 别 是 : 生 理 需 求 , 安 全 需 求 , 社 交与 被 接
17、纳 需 求 , 尊 重 需 求 和 自 我 实 现 需 求 , 在 一 般 情 况 下 , 当 某 个 层 次 的 需 求 获 得 满 足后 , 就 会 产 生 更 高 层 次 的 需 求 , 通 常 需 求 不 是 静 态 的 , 它 们 根 据 经 历 和 期 望 随 时 间 和 条件 发 生 变 化 , 因 此 作 为 领 导 者 要 发 现 和 寻 找 那 些 能 激 励 下 属 、 改 善 他 们 工 作 绩 效 、 提 高他 们 的 积 极 性 的 手 段 , 才 会 使 部 门 工 作 有 效 开 展 起 来 。 虽 然 并 不 是 每 个 公 务 员 都 能 成 为领 导 ,
18、但 在 公 务 员 面 试 中 , 考 官 还 是 会 注 重 为 国 家 培 养 领 导 人 才 的 , 因 此 说 , 具 备 这 方面 的 素 质 无 论 是 对 国 家 还 是 对 个 人 发 展 都 是 必 要 的 。 部 下 的 积 极 性 一 般 都 是 由 领 导 者 激 励 功 能 的 发 挥 和 个 体 需 要 得 到 满 足 等 因 素 产 生 的。 通 常 情 况 下 , 部 下 的 积 极 性 包 括 : 第 一 , 接 受 和 执 行 组 织 及 团 体 目 标 的 自 觉 程 度 ; 第 二 , 为 实 现 组 织 及 团 体 目 标 的 热 情 ; 第 三 ,
19、在 为 实 现 组 织 及 团 体 目 标 的 活 动 过 程 中 所 产 生 的 效 率 、 聪 明 才 智 和 责 任 心 等。 因 此 , 优 秀 的 领 导 及 管 理 者 , 都 善 于 将 团 体 目 标 和 个 人 目 标 统 一 起 来 , 将 团 体 目 标的 实 现 与 满 足 员 工 的 需 要 统 一 起 来 , 提 高 部 下 对 团 体 目 标 的 感 受 性 , 让 部 下 充 分 体 验 到团 体 目 标 中 包 含 着 个 人 的 利 益 。 只 有 将 这 两 者 有 机 地 统 一 起 来 , 部 下 才 能 产 生 积 极 性 。究 竟 怎 样 才 能
20、调 动 部 下 的 积 极 性 呢 ?要 想 充 分 调 动 部 下 的 积 极 性 , 作 为 一 名 管 理者 还 应 掌 握 以 下 六 个 方 面 的 艺 术 : (1)高 度 信 任 。 领 导 者 对 部 下 信 任 , 部 下 才 能 与 领 导 者 真 诚 相 处 ; 管 理 者 对 部 下 放心 , 部 下 才 会 对 其 没 有 戒 心 。 因 此 , 领 导 者 一 定 要 善 于 用 自 己 对 部 下 的 真 诚 信 任 来 换 取部 下 对 自 己 的 由 衷 敬 重 。 其 具 体 做 法 是 : 一 是 正 确 看 待 部 下 的 能 力 和 水 平 ; 二 是
21、 勇 于 把重 担 子 交 给 部 下 , 从 而 使 其 鼓 足 干 工 作 的 勇 气 和 干 劲 , 在 实 践 中 得 到 更 多 的 锻 炼 和 提 高; 三 要 授 予 部 下 相 应 的 权 力 , 切 忌 大 权 独 揽 , 小 权 也 不 分 散 。 (2)诚 心 尊 重 。 诚 心 诚 意 地 尊 重 部 下 , 使 部 下 时 时 、 事 事 、 处 处 都 真 正 体 验 到 自 己的 人 格 所 在 、 价 值 所 在 , 这 是 调 动 其 工 作 积 极 性 的 重 要 一 环 。 管 理 者 要 做 到 诚 心 尊 重 部下 , 除 了 在 思 想 上 要 牢
22、固 树 立 起 “政 治 上 平 等 ”的 观 念 外 , 在 日 常 工 作 中 还 要 特 别 注 意以 下 两 点 : 一 是 在 自 己 分 管 的 工 作 方 面 , 在 实 施 决 策 之 前 , 要 主 动 、 认 真 地 听 取 部 下 的意 见 。 当 部 下 的 意 见 不 完 全 正 确 时 , 也 要 注 意 耐 心 听 完 并 认 真 加 以 分 析 , 尽 量 吸 收 其 合理 成 分 ; 当 部 下 的 意 见 与 自 己 的 意 见 有 明 显 分 歧 时 , 要 冷 静 地 思 考 孰 是 孰 非 , 并 坚 持 按正 确 的 意 见 办 ; 当 部 下 的
23、意 见 与 自 己 的 想 法 在 本 质 上 一 致 , 只 是 在 形 式 上 有 所 不 同 时 ,就 不 要 在 细 枝 末 节 上 强 求 按 自 己 的 意 见 办 。 二 是 对 部 下 分 管 的 工 作 不 轻 易 干 预 , 只 要 没有 原 则 性 的 错 误 , 就 要 大 力 支 持 , 积 极 协 助 落 实 。 当 部 下 在 决 策 前 主 动 征 询 自 己 的 意 见时 , 也 要 注 意 先 听 取 部 下 的 想 法 和 态 度 , 切 忌 不 加 思 考 地 随 意 表 态 , 或 轻 易 否 定 部 下 的意 见 。 (3)主 动 关 心 。 主 动
24、 关 心 部 下 是 管 理 者 的 责 任 , 也 是 领 导 艺 术 的 具 体 体 现 。 管 理 者对 部 下 越 关 心 , 部 下 对 管 理 者 就 会 越 尊 重 。 当 然 , 这 里 所 说 的 关 心 不 是 简 单 的 小 恩 小 惠, 而 是 从 各 个 方 面 给 予 更 多 的 体 贴 和 关 照 。 一 是 要 关 心 部 下 的 学 习 ; 二 是 要 关 心 部 下 的思 想 ; 三 是 要 关 心 部 下 的 工 作 , 当 部 下 在 工 作 中 取 得 成 绩 时 , 要 及 时 鼓 励 , 并 注 意 适 时提 出 新 的 目 标 ; 四 是 要 关
25、 心 部 下 的 家 庭 生 活 , 特 别 是 对 那 些 自 身 要 求 严 格 , 不 愿 轻 易 麻烦 组 织 、 麻 烦 领 导 , 家 庭 又 确 实 有 困 难 的 部 下 , 更 要 注 意 真 诚 地 帮 助 他 们 排 忧 解 难 。 (4)用 其 所 长 。 作 为 领 导 必 须 克 服 私 心 杂 念 , 不 要 害 怕 部 下 显 露 才 能 , 多 看 部 下 的长 处 , 注 意 用 其 所 长 , 就 会 使 其 感 到 有 用 武 之 地 , 在 本 职 岗 位 上 能 施 展 自 己 的 才 华 , 工作 就 安 心 , 劲 头 就 十 足 。 (5)热
26、情 帮 助 。 作 为 管 理 者 不 仅 要 有 容 人 之 过 的 宽 阔 胸 怀 , 而 且 要 有 帮 人 之 难 的 嘉言 懿 行 , 这 对 于 处 理 好 与 部 下 的 关 系 , 调 动 其 工 作 积 极 性 至 关 重 要 。 因 此 , 管 理 者 应 注意 做 好 以 下 三 点 : 一 是 对 部 下 的 缺 点 要 善 意 地 批 评 , 对 部 下 批 评 帮 助 时 要 注 意 场 合 , 尽量 缩 小 范 围 , 减 轻 影 响 , 以 维 护 部 下 的 自 尊 ; 二 是 对 部 下 工 作 上 的 失 误 要 主 动 弥 补 ; 三是 对 部 下 的 过 错 要 主 动 承 担 责 任 , 以 减 轻 部 下 的 心 理 压 力 , 便 于 其 轻 装 上 阵 , 继 续 做 好本 职 工 作 。 (6)不 断 激 励 管 理 者 。 只 有 坚 持 不 断 地 对 部 下 进 行 激 励 , 才 能 使 其 保 持 长 久 的 干 劲。 其 基 本 方 法 是 目 标 激 励 、 任 务 激 励 、 宣 扬 激 励 和 褒 奖 激 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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