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鲁山县环境监测站机动车固定式遥感检测仪器 设备购置项目 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 (采购编号: LZC2017-Ag112) 招标人 :鲁山县环境监测站 代理机构: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鲁山县环境监测站机动车固定式遥感检测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文件 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1 电话: 0375-2206385 一、说明 . 7 二、招标文件说明 . 7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8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0 五、开标和评标 . 11 六、授予合同 .16 七、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18 第三章 招标项
2、目技术要求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 采购合同 . 29 第五章 投标 文件部分格式 . 31 一、 投标承诺书 .33 二、开标一览表 .34 三、投标分项明细报价 .35 四、资格证明文件 .37 五、承诺函 .41 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42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43 八、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复印件) .43 九、其他有关资料 .43 鲁山县环境监测站机动车固定式遥感检测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文件 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 电话: 0375-220638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鲁山县环境监测站 委托, 就 鲁山县环境监测站机动车固定式遥感检测
3、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 鲁山县环境监测站机动车固定式遥感检测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编号: LZC2017-Ag112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1 固定式遥测系统 固定式遥测系统 1 套 安装 1 处 3.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已落实 260 万元 。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4.2 2017 年 03月份以来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养老保险)缴纳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为企业网银缴纳,打印
4、企业网银缴纳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3 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代理商参加的提供)。 4.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6 具有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 出具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档案查询需提供以下材料:单位申请查 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 (加盖单位公章 ),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公司、企
5、业查询还应提交营业执照 (副本 )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 4.7 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 2014、 2015、 2016 年度经审计的财 务审计报告,如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8 报名人员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9 投标人须提供自公告发布后“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
6、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 2016】 125 号文)。 4.10 供应商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此内容须提供书鲁山县环境监测站机动车固定式遥感检测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文件 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 电话: 0375-2206385 面 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4.11 供应商须确保所提供设备通过相关环保部门的验收(此内容须提供书面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
7、章); 4.1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 报名时间: 2017 年 9 月 28 日 0 时 0 分整至 2017 年 10月 10 日 23时 59 分整。 5.2 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 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http:/ 链接地址: http:/ 办理 CA 证书: http:/ 5.3 招标文件的获取 5.3.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7 年 9 月 28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0 日。 5.3.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5.3.
8、3 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5.3.4 汇入账户和帐号:(保证金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3.5 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 http:/ 6投标文件接
9、收及开标信息: 6.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7 年 10 月 24日上午 9: 00 整 6.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平顶 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其他事项 7.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鲁山县环境监测站机动车固定式遥感检测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文件 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4 电话: 0375-2206385 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
10、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 招标文件费收取,交费绑定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8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鲁山县环境监测站 招标人地址: 平顶山市 鲁山县中医院东 50 米路北 联系人: 周女士 联系电话: 0375-5095600 代理机构: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垂询电话: 0375-2206385 13323755906 联系地址: 平顶山市新城区和谐路与祥云路交叉口君临天下 B 区 1 号楼 601 室 9.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鲁山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
11、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上 同时发布。 鲁山县环境监测站 2017 年 9 月 27 日 鲁山县环境监测站机动车固定式遥感检测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文件 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5 电话: 0375-220638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招标相关信息及联系事项 项目名称:鲁山县环境监测站机动车固定式遥感检测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编号: LZC2017-Ag112 招标人:鲁山县环境监测站 招标人地址: 平顶山市鲁山县中医院东 50 米路北 联系人: 周女士 联系方式: 0375-5095600 代理人: 河南中恒招投
12、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和谐路与祥云路交叉口君临天下 B 区 1 号楼 601 室 联系人:张女士 垂询电话: 0375-2206385 13323755906 2 采购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1 固定式遥测系统 固定式遥测系统 1 套 安装 1 处 3 预算资金 财政资金,预算金额: 2600000.00 元 4 投标人资 质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4.投标人资质要求”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详见“招标公告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6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7 年 10 月 24 日上午 9: 00 整
13、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投标文件 组成 开标一览表 1 份,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及电子文档( U 盘) 1 份。 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8 开标时应 携带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 件); 2、 2017 年 03 月份以来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养老保险)缴纳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为企业网银缴纳,打印企业网银缴纳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14、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财务审计报告; 鲁山县环境监测站机动车固定式遥感检测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文件 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6 电话: 0375-2206385 6、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网页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招 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缴纳后并在系统中绑定成功回执单(带二维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评分标准中涉及的证书、合同等涉及本项目的相关资质证件原件;
15、 10、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 11、确保通过验收承诺书。 (投标人应自备清单 1 份,以便于招标代理公司收取、退还)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数额 : 大写 : 伍万元整 小写 : 50000.00元 ; 2、 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 : 2017年 10月 23日 23时 59分前 ; 3、 保证金汇入帐号和帐户 : 收款单位全称 :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 6013301012010104221 开户银行 : 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4、 递交形式 : (1)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 。 账户必须是已加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或供
16、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 ( 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 (2)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 , 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 。 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 链接地址 : http:/ 4、 其 他事项 ( 1) 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 2)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 24 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 3)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及时退还。 注: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 , 在 招标文件中 要求的 投标保证金 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和绑
17、定工作 。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 , 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 造成 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 ,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鲁山县环境监测站机动车固定式遥感检测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文件 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7 电话: 0375-2206385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 本次为 鲁山县环境监测站机动车固定式遥感检测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2定义 2.1“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2“投标人”:系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向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招标单位”:系指 鲁山县环境
18、监测站 ; 2.4“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应提供和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 2.5“货物”:系指“第三章”及技术要求中所列货物需求内容。 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招标方均无责任和义务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费用。 4知识产权 4.1 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响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19、。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2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 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 二、招标文件说明 1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用于阐明政府采购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1 投标邀请函 1.2 投标人须知 1.3 招标项目技术要求 1.4 合同主要条款 1.5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鲁山县环境监测站机动车固定式遥感检测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文件 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8 电话: 0375-2206385 2招
20、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按投标人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 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以澄清形式公示给所有购买 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3.1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修改招标文件,并公示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3.2 为了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有充分的时间对修改或补充部分进行研究,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以 变更公告 形式通知所有
21、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2.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等均应使用中文,若有其他语言必须有中文译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 除技术性能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须采用法定标准计量单
22、位。 3、投标文件的组成 3.1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 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3.1.1 投标承诺书 3.1.2 开标一览表 3.1.3 分项报价表 3.1.4 资格证明文件 3.1.5 承诺函 3.1.6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鲁山县环境监测站机动车固定式遥感检测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文件 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9 电话: 0375-2206385 3.1.7 中小企业声明函 3.1.8 投标保证金支付证明(复印件) 3.1.9 其他有关资料 4投标文件的格式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充分填写。 5投标项目质量要求:必须 符合国家 现行技术条件标准及验收规范。 6投标报价 6.1
23、 投标人可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在合理范围内进行报价,并在投标文件中说明该投标报价的具体理由,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 性的报价; 6.2 投标人按上述条款要求填写的投标报价仅限于 鲁山县环境监测站机动车固定式遥感检测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 6.3 投标总报价应是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的价格,包括交货前发生的各种税费、运费及保险费、运维费、运杂费、装卸费、检测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总报价; 6.4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
24、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 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5 投标报价是评标的重要依据之一,但不是评定中标的唯一标准。 7投标货币 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不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货物或服务,否则应对其价格构成情况做出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标委员会评审中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时,有权利要求投标人在一定期限内做出澄清或解释。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所做的澄清或者解释不能被接受,有权利拒绝其中标。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书面承诺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8.1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8.2 投标人应提供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项目规定的要求和服务; 8.3 所投产品涉及到政策功能 (中小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 )的投标人需按要求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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