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敦煌籍帳文書釋詞 1(首發)張小豔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敦煌文獻中保留了大量的籍帳文書,名目繁多。統而言之,大致有宴設帳、食物帳、什物曆、施物疏、諸色入曆、破用曆以及各類入破曆的會計文書, 2內容非常豐富,幾乎涉及了當時府衙官员、寺院僧尼、普通百姓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更爲可貴的是,文書所記多是一筆筆的流水帳,其中用語簡潔明了,直白如話,没有任何藻飾,反映了唐五代時期民間語詞使用的真實面貌。然而,這些曾經通俗易懂、一目了然的文書,在藏經洞塵封千年以後,讀來却頗感生疏和隔膜。加之,抄寫這些籍帳的又都是當時寺院的僧眾,文化水平都不高,文字書寫上往往訛俗滿目。時代的懸隔、文字的俗訛,使得原
2、本通俗明白的籍帳文書,而今變得越來越難以釋讀了。因此翻閲今人的校録整理本,其中不可避免地存在著一些誤録或失校的地方。有鑒於此,筆者不揣譾陋,選取籍帳文書中一些不易理解的詞語加以闡釋。文中所釋語詞皆以音序排列。不是之處,敬請方家指正。【阿袋】三月九日,於前寺主海住手上領得阿袋壹口,典麥壹碩肆斗。(P.4021bis庚子年某寺寺主善住領物曆 )按:“阿”爲名詞詞頭, “阿袋”即“口袋、袋子” ,故例中以量詞“口”稱之。敦煌文獻中以“阿”加詞根構成的名物詞頗多,如“阿朵” 、 “阿卓” 。S.2009沙州官衙什物點檢曆:“鈿鍮石阿朵一柄,竹柄大阿朵一柄,小阿朵三柄;胡桃根阿卓一个,在流住。 ”其中“
3、阿”亦爲詞頭, “卓” 、 “朵”爲同一語詞的不同語音記録形式。 “卓”有特立、突出的意思, “朵”亦有鼓起、突出之義,民間語詞中帶有圓鼓、突露特點的事物大抵都以“朵”稱之,如“耳朵” 、 “花朵” 、 “雲朵”等。故例中“阿朵” 、 “阿卓”都指一種兵器,即“骨朵” ,其特點是有一大蒜或蒺藜形的頭綴於長棒的頂端,唐宋人以之爲刑杖或儀仗,俗稱金瓜。 3類似的構詞還有“阿果” ,S.3553V咨和尚啟:“今月十三日於牧駝人手上赴(付)將(絳)丹貳斤半,馬牙珠兩阿果,金青壹阿果。咨和尚:其窟乃繁好畫著,所要色擇(澤)多少,在此覓者。其色擇(澤)阿果在麪褐袋內。 ”句中“阿果”即“阿裹” ,謂包裹、
4、包袱, “阿”也用爲詞頭。此例言本月十三日曾經牧駝人的手付給和尚兩斤半絳丹、兩包馬牙珠、一包金青,這些畫窟所需的顏料包都放在一個以往裝麪粉的褐製口袋裏。由此不難推論:既然包裹可以叫“阿果(裹) ”,那麽口袋稱“阿袋”也是很自然、合理的了。【 匠】2麪柒斗伍勝,油三勝,卧酒;粟柒斗,二月六日造局席,屈木匠、匠及眾僧等用。 (P.2032V淨土寺食物等品入破曆 )按:句中“ 匠”與“木匠”並舉,顯然也指某種匠人,然而究竟是造作什麽的匠人呢?竊以爲可能是專門製作事物“把柄”的工匠。 “把柄” ,指器物上便於手拿的部分,常單稱“把” ,如“刀把、劍把、弓把”等。而“把”此義,唐代文獻中常借“霸”來表示
5、。P.2011刊謬補缺切韻祃韻:“ (霸) ,博駕反,把。 ”4此以本字“把”釋借字“霸” 。具體的文獻用例如 P.2809酒泉子:“三尺青蛇,斬(嶄)新注乾(鑄就)鋒刃剻(剛) ,沙魚果(裹) 用銀裝。 ”例中“ ”,乃“霸”的俗寫, 5此用作“把 ”的借音字,意謂新近鑄就的青蛇劍,其劍把是用鯊魚皮裝裹而成的。正因爲“把”的“柄”義,文獻中常借“霸”來表示,而“柄”往往又是木製的,因而爲凸顯其義,人们又在“霸”的基礎上增加“木”旁,重新造一“欛”字來表示“把”的名詞義“柄” 。可洪音義卷一七根本薩婆多部律攝第十四卷音義:“紦:卜嫁反,刀柄也,正作弝、把、 。 ”廣韻祃韻:“欛,刀柄名。 ”“
6、霸,把也” ,此即“欛”表“刀柄”義的由來。幸虧敦煌文獻中如實地記録并保存了“霸”借爲“把”的語言事實,人們才得以窺其本真:“欛”原來是在借字的基礎上增加義符而構成的繁化俗字。 6正字通木部 “杷”下云:“又祃韻,音霸,柄也。俗作欛 ,見宋人語録,通作把 。 ”張自烈的解釋,不僅點明了“杷”與“霸”的語音聯繫,而且還溝通了“杷、欛、把”三者間的俗、通關係,正可謂“得其實矣” 。明此,則不難理解敦煌籍帳文書中“ 匠”一詞的語義内涵了。 “匠” ,即“把(欛)匠” ,指專門製作器物“ 把柄”的工匠。【比料帖下】八日,迎伊州使酒貳斗;九日,比料帖下,供伊州使酒貳斗。(P.2629歸義軍酒破曆 )于闐
7、使,比料帖下,麪肆斗。 (P.2641丁未年六月都頭知宴設司使呈設宴帳目 )看甘州使,付設司柴壹束;甘州使,比料帖下,柴三束。(S.3728乙卯年押衙知柴場司安祐成牒五通并判 )按:例中“比料帖下”皆用於歸義軍使府衙門接待外來使客的開支帳目中,似已習用成套,其內部結構及意義都很令人費解。檢尋與之内容相似的籍帳文書,或作“比得官料” 。如 P.2049V淨土寺直歲願達牒:“油壹抄,比得官料,两日供漢大德用。 ”又同卷:“麪壹斗肆勝,比得官料,两日供漢大德用。”例謂依據所得官家(賜予的)食料,两日間接待漢大德花費了壹抄油和壹斗肆勝麪。又如 P.3234V癸卯年正月一日已後直歲沙彌廣進麪破曆:“麪貳
8、斗伍勝,于闐客僧來,比得官料,供助用。 ”亦其例。不難看出, “比得官料” 、“比料帖下”中的“比”意義相同,謂比照、依據;“料”指官料,即官家(歸義軍府衙)賜予的各種物料。 “帖”指“文帖” ,即開列的接待使客所用物料的憑據,故稱“料帖” 。而“下”有“頒發、賜予”的意思, “比料帖下”即謂“依照官家頒賜的物料憑據(供給) ”。由上揭用例看,歸義軍府衙給外來使客提供的物料品種較爲豐富,有喝的酒(飲料) 、吃的麪(食料)以及用於熟食的柴(燃料) 。 7由“比料帖下”這個習用套語的使用可以了解敦煌歸義軍時期接待外來使客的大致情形,即往往先由節度使府衙開具一件物料單據(料帖) ,3頒賜給下屬專主其
9、事的機構,如“宴設司” 、 “柴場司” 。所屬相關部門便根據府衙下達的接待單據,爲外來使客提供各種物料。最後,這些部門再按日期先後將每天開支的具體數目匯總計帳,上報府衙,由歸義軍最高長官批復押署,作爲檔案保存下來。做帳時,每筆接待外來使客的費用,往往都注明“比料帖下” ,此即敦煌籍帳文書中這一套語的意义内涵及由來。【殍刺】麪貳斗伍升,窟上殍刺,僧食用。 (P.2032V淨土寺食物等品入破曆 )麩四斗,窟上殍刺時,餵馬用。 (同上)按:“殍”在廣韻中有两個音切,一爲平表切,讀 pio,義爲“餓死” ;一是符鄙切,讀 b,義爲“草木枯落” 。以後一音義釋讀上揭例中“殍刺”的“殍” ,文意密合。 “
10、殍” ,亦可寫作“ ”, 集韵 旨韵部鄙切:“ ,艸木枯落。 ”敦煌籍帳文書中, “刺”常用作名詞,指各種長滿針刺的柴草,如“白刺” 、 “檉刺”等。 “殍刺”爲述賓結構,意謂使這些長有針刺的柴草枯萎、彫落,即將其斬伐,以清理窟巖。衆所周知,莫高窟開鑿在鳴沙山東麓的斷巖上,雖屬佛教聖地,但因遠離城區,人們只在舉行具體的活動(如“上水” 、 “開窟” 、“造檐” 、 “上泥” 、 “上樑” 、 “燃燈”等)時才到窟上去,平常則很少有人前往。因此,在“人跡罕至”的窟巖上,難免會“荆棘叢生” 。這樣,每當人們到窟上進行某種活動時,首先便得將那些遍佈窟巖的刺柴“殍”掉,将其斩伐清理乾浄,所以籍帳文書中
11、才會有“麪貳斗伍勝,窟上殍刺,僧食用”的食物帳出現。【伯毛】 【擘毛】六月一日,連麪三斗,伯毛人喫用。 (S.6452辛巳年十二月十三日以後周僧正於常住庫借貸油麪物曆 )麪三斗,六月六日眾僧擘毛用。 (P.2032V淨土寺食物等品入破曆 )按 : 例 中 “伯 毛 ”, 有 學 者 疑 當 讀 作 “擘 毛 ”, 并 推 測 “擘 毛 ”可 能 是 一 種加 工 服 務 。 8竊以爲這種理解未爲允當。其實,無論 “伯毛” ,還是“擘毛” ,皆當讀作“拔毛” 。據乜小紅先生的研究,唐五代時期,敦煌畜牧業較爲發達,其中尤以牧羊業最著稱。 9這可從敦煌文獻中大量有關拔羊毛、剪羊毛、紡羊毛的記載中得到
12、明證。P.2040V淨土寺食物等品入破曆:“麪壹碩,拔毛時將羊群上用。 ”P.2032V淨土寺食物等品入破曆:“麪六斗,油二升,粟七斗,卧酒,造食飯,將拔毛用。 ”S.4704辛丑年三月廿日見納自死羊羔子抄:“辛丑年三月廿日徒眾因城北索將頭莊上拔毛日,見納自死白羊羔子玖口,羊羔子陸口。 ”P.4906眾僧東窟等油麪抄:“白麪三斗,生成、上座、沈法律寺(等)三人紫亭去剪羔子毛食用。 ”S.542V沙州寺户放毛女娘名簿:“曹仙妻安,與教授放毛半斤。 ”句中“放毛”即“紡毛” ,指將羊毛撚成綫的手工勞動。將這些記載結合敦煌文獻中製氈的相關資料來看,羊毛主要用作毛紡織業的原料。如 P.2032V淨土寺
13、食物等品入破曆:“麪三斗,擀氈僧食用。 ”其中“擀氈” ,就是將羊毛擠壓成氈的一道工序。由上面的討論,可以知道:“拔毛”在敦煌籍帳文書中極爲常用,是紡毛、製氈等工藝中獲得原料的4主要手段。相反, “伯毛” 、 “擘毛”却僅此一見,故而懷疑其为爲“拔毛”的音近借字。但在語音上, “伯”音博陌切,屬幫紐陌韻, “擘”爲博厄切,屬幫紐麥韻,二者聲同韻近,可得相通;而“拔”音蒲八切或蒲撥切,屬並紐黠韻或末韻,聲雖與之相近,韻却相差較遠。不知是當時的西北方音使然,抑或是别的原因?暫且存疑。【槽頭】 【後槽】 【後曹】符僧正鎖壹副,并鑰匙具全,在般若藏;又侯槽頭大鎖壹副,并鑰匙具全,在雜藏。 (P.490
14、8A某寺常住什物交割點檢曆 )按:例中“符僧正”是以姓(符)加官名(僧正)來指稱具體的某個人。“侯槽頭”與之位置相應,構詞上亦當具有某種相似性,即也應是以姓(侯)加官名(槽頭)構成的。但“槽頭”所指究竟是什麽官呢?這還得從“槽”本身説起。 “槽”本是用來盛飼料餵牲口的器具, 説文解字木部:“槽,畜獸之食器。 ”龙龛手镜木部:“槽,马槽。 ”“槽頭”則指給牲畜餵料的地方,如 P.3808長興四年中興殿應聖節講經文:“玉蹄紅耳槽頭時,餧飼真交(教)稱體肥。不望垂彊(韁)兼待(代)步,近來特地却難騎。 ”宋釋法泉證道歌頌卷一:“譬如餧驢及餧馬,槽頭拾得鉢中盛。 ”皆其例。上举例中“槽頭”所指雖不是處
15、所,但却與之相關,即用來指代在“槽頭”喂飼牲口的人員,主要指喂馬的馬夫。另如宋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卷二引許亢宗宣和乙巳奉使行程錄云:“隨行三節或自朝廷差,或由本所辟。除副外,計八十人:都轄一、醫一、隨行指使一、譯語指例二、禮物祗應二、引接祗應三、書表司二、習馭直二、職員二、小底二、親屬二、龍衛虞候六、宣撫司十將一、察視二、節級二、翰林司二、儀鑾司一、太官局二、駞務二、槽頭一、教駿三、後苑作匠一、鞍轡庫子虎翼兵士五、宣武兵士三十”例中“槽頭”分别與“駞務” 、 “教駿”前後並舉,顯然指餵養牲口的人員。又如封神演義第九回:“商容大呼曰:殿下放心!我老臣本尚未完,若見天子,自有説話。叫左右槽頭:收拾馬
16、匹,打點行裝,我親自面君便了。 ”例中商容讓左右槽頭收拾馬匹,其中“槽頭”亦指專門照看馬匹的飼養人員。古代文獻中,這種由表示處所轉指相關的人的詞例頗多,與“槽頭”最接近的莫過於“後槽” 。 “後槽”原本亦用來指喂飼牲口的地方,多指馬房。如宋張齊賢洛陽搢紳舊聞記卷四“安中令大度”條:“守忠在洛下,畜馬數十疋。有時欲出,左右以後槽無馬對。守忠驚問之,對曰:早來被一隊措大亂騎去也。 ”水滸傳第二回:“王進自去備了馬,牽出後槽。 ”同樣, “後槽”也可由表“飼養牲畜的處所”轉指“餵養牲口的人員” 。宋任廣書敘指南卷三“胥吏色役”條:“後槽曰圉人。 ”任廣的解説表明古語“圉人”在宋時稱“後槽” ,這在敦
17、煌籍帳文書中就己有用例。如:郝知官两張,畫知官两張,索懷定两張,後槽两張。 (P.4997買羊皮帳 )豆壹拾伍碩,三月後曹入粟換將用。 (P.2032V淨土寺食物等品入破曆 )例中“後曹”同“後槽” ,都用來指稱餵養牲口的人員。又如元武漢臣生金閣第一折:“還要分付後槽,將這廝收的好者,不要等他溜了。 ”水滸傳第三一回:“武松就在馬院邊伏著,聽得那後槽却在衙裏,未曾出來。 ”皆其例。可見, “槽頭” 、 “後槽”既可指餵養牲畜的處所,又可轉喻引申,指與之相關的5飼養人員。【懺子】麥三斗,粟三斗,買書懺子紙用。 (S.5800光化三年(900)正月一日己後講下破除數 )粟貳拾碩,汜僧統依懺子施入。
18、 (P.2040V淨土寺食物等品入破曆 )按:例中“懺子” ,或云:“當爲簽子 。 ”10而“簽子”常用來指貼在封袋上的狹長紙條。如果以此義解上揭例中“懺子” ,似乎不太合理。因爲若是“簽子” ,所用紙當很少,不應花費“麥三斗、粟三斗”這麽大的價值。竊以爲“懺子” ,即懺悔文, “子”是名詞詞尾。佛教規定,出家人每半月集合舉行誦戒,給犯戒者以説過悔改的機會。唐般若譯大方廣佛華嚴經卷四“入不思議解脱境界普賢行願品”云:“我昔所造諸惡業,皆由無始貪嗔癡,從身語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懺悔。 ”由此可知,所謂“懺悔”是對自己以往所造惡業的陳述,籍此悔罪以求福的一種宗教儀式。 “懺悔文”就是在悔罪求福時誦
19、唱的文本,俗稱“懺子” 。敦煌寫卷中,以“懺悔文”命名的有S.4690Va、P.2341Vd、P.2381V、P.3133、P.3235、P.3487、北 7220V(淡 50)等七個卷號。 11内容多是逐一懺悔自己從無始劫以來所造的種種惡業,每小節多以“如是等罪,今悉懺悔”作結。其篇幅往往較長,比如敦煌文獻中最有名的大佛名懺悔文 ,可謂長篇累牘。由此看来,抄寫“懺悔文”須用不少紙張,故例中買抄“懺子”的紙就用了“麥三斗、粟三斗” 。而悔罪求福的人們懺悔時往往會施捨一些物品,例中的貳拾碩粟即是氾僧統根據“懺悔文”中所寫施入的。敦煌文獻中,構詞與“懺子”相似的還有“疏子” 。如 S.5623新集
20、雜别紙:“設齋疏子:具官,伏爲妻王氏疾病損,起建道場,轉念功德數(衍) ,具經遍數。右件功德並以(已)圓就,今因齋次,請爲表因。謹疏。 ”這是爲妻病愈設齋拜懺時念誦的疏文,即例中所謂“疏子” 。稱“疏文”爲“疏子” ,與叫“懺悔文”作“懺子” ,構詞及義理完全相同。因此,上揭二例中“懺子” ,當爲“懺悔文”的俗稱。【持】張仙進,持韋皮匠,貼馬群五日。 (S.542V戌年沙州諸寺丁持車牛役部 ) 廿 一 日 , 出 白 麪壹 碩 壹 斗 貳 勝 , 付 吐 蕃 持 羊 皮 價 。 ( S.3074 吐 蕃 某 年五 月 至 十 二 月 某 寺 斛 斗 破 曆 )按:例中“持”用爲動詞,所帶賓語都
21、是“皮” ,以其常義“攜帶、抱持”等解之,難以讀通文意,疑當讀爲“治” 。 “持、治”在切韻中皆音持之切,12讀音相同,可得通借。而且,不僅古代文獻中有其通用的明證, 13敦煌寫卷中也有它們彼此通借的實例。如 P.4661心地法門一卷:“此貪嗔癡毒能令眾生長輪(淪)苦海,生死不絶。如何對持,得免生死?答:如經所説,多貪,眾生以不淨觀爲對治;多嗔,眾生以慈悲觀爲對治;多癡,眾生以因緣觀爲對治,得免生死。 ”例中以“對持”爲問,用“對治”作答,其中“持”顯然當讀作“治” , “對治”即應對、對付,此爲佛家語,謂當分别以“不淨觀、慈悲觀、因緣觀”來斷除“多貪、多嗔、多癡”帶來的種種煩惱。因 此 ,
22、上 揭 敦 煌 籍 帳 文 書 中 “持 ”, 亦 可 讀 作 “治 ”。 “治 ”謂 鞣 治 皮 革 ,6使 之 變 得 熟 軟 。 古 代 典 籍 中 , “治 皮 ”的 説 法 頗 爲經 見 , 如 姚 秦 佛 陀 耶 舍 共 竺佛 念 等 譯 四 分 律 卷 三 九 : “爾 時 比 丘 得 皮 補 革 屣 , 去 佛 不 遠 , 便 摘 壞 , 恐犯 重 革 屣 事 。 爾 時 世 尊 知 而 故 問 比 丘 : 汝 何 故 摘 壞 革 屣 耶 ? 答 言 : 恐 犯重 革 屣 事 。 佛 言 : 革 屣 若 穿 壞 , 聽 重 。 時 諸 比 丘 得 未 治 皮 , 佛 言 聽 鞣
23、治 。 若 自 鞣 , 若 使 人 鞣 。 ”例 中 “未 治 皮 ”指 未 經 鞣 治 的 “生 皮 ”, 故 比 丘 得後 , 或 自 鞣 , 或 使 人 鞣 。 又 宋 王 明 清 揮 麈 録 前 録 卷 四 : “北 廷 北 山 中 出砂 , 山 中 常 有 煙 氣 湧 起 , 而 無 雲 霧 , 且 又 光 燄 若 炬 , 照 見 禽 鼠 皆 赤 。 采 砂者 著 木 底 鞵 , 若 皮 爲底 者 即 焦 。 下 有 穴 生 清 泥 , 出 穴 外 即 變 爲砂 石 , 土 人 取 以治 皮 。 ”例 言 北 廷 北 山 中 所 出 ( 硇 ) 砂 有 “熟 皮 ”的 特 效 , 所
24、 以 當 地 人 都 采砂 以 “治 皮 ”。 由 此 可 知 , 前 揭 例 中 “持 韋 皮 匠 ”指 鞣 治 皮 革 的 匠 人 ; 例 中 所 出 白 麪則是 付 給 吐 蕃 人 鞣 治 皮 革 的 工 價 。【床廳】 【床梯】又古(故)破大床廳貳,在麻庫。 (S.4199某寺常住什物交曆 )按:“床廳”費解, “廳”當讀作“桯” 。 “廳”在廣韻中音“他丁切” ,屬透母青韻;而“桯”有兩讀, 廣韻青韻户經切:“桯,床前長几。又音廳。 ”“桯”又音“廳” ,可見其讀音完全相同,可得通借。俗書“桯”或有從“”者,唐釋慧琳以爲應從 “聽” 。 一切經音義卷九一續高僧傳音義卷五:“桄桯:上音
25、光,牀下中間横桄也, 考聲作横。下體丁反, 韻詮云碓一(桯)也 ,即牀两邊長汀也,亦名牀梐。傳文從 作,非也,亦恐是書誤。著文者應從木作 ,亦不成字。 考聲作 也。 ”慧琳認爲“桯”寫作“”非,當從木作“ ”,蓋因“聽”与“桯”讀音相同可以爲之聲符的缘故。這與例中“床桯”寫作“床廳”的心理因素相似,即都以讀音爲樞紐來用字、造字。 “桯” ,指床前的長几。 方言卷五:“榻前几,江沔之間曰桯。 ”説文解字木部:“桯,牀前几。 ”段玉裁注:“古者坐於牀而隱於几此牀前之几與席前之几不同。謂之桯者,言其平也。 ”“床桯”在後代文獻中亦有用例,如湖廣通志卷八四屠隆贈祁陽孝子盧伯子詩:“罪輕而責重,父悔恐不
26、寧。無乃妨夜卧,子心良屏營。宵分往省候,下氣復柔聲。父果不成寐,輾轉倚牀桯。問伯何爲爾,伯也道其情。父子遂感愴,相對涕涙零。 ”或稱之爲“桯凳” ,章炳麟新方言釋器:“今淮南謂牀前長凳爲桯凳,音如晴,江南、浙江音檉。 ”敦煌籍帳文書中, “床桯”又作“床梯” 。如: 古(故)破踏床壹张,除;大床肆张,内壹在妙喜;床梯壹,除。(S.1776显德伍年(958)十一月十三日某寺判官与法律尼戒性等一伴交历 )例 中 “床 梯 ”亦 當 讀 爲“ 床 桯 ”。 唐 五 代 西 北 方 音 中 , 梗 攝 舒 聲 三 、 四 等 字 和齊 韻 字 , 讀 音 往 往 混 同 無 别 。 14如 在 P.2
27、058 開 蒙 要 訓 寫 卷 中 , 有 以 “慶 ”注“憩 ”、 “亭 ”注 “提 ”、 “敬 ”注 “髻 ”、 “聽 ”注 “涕 ”、 “帝 ”注 “鼎 ”、 “令 ”注“犁 ”、 “映 ”注 “翳 ”、 “精 ”注 “薺 ”、 “聽 ”注 “梯 ”、 “迎 ”注 “鯢 ”、 “敬 ”注“繫 ”等 音 注 之 例 。 以 “聽 ”注 “梯 ”, 説 明 當 時 “梯 、 聽 ”讀 音 相 混 無 别 , 所以 例 中 才 會 將 “床 桯 ”記 作 “床 梯 ”。 由 此 可 見 , 敦 煌 籍 帳 文 書 中 的 “床 廳 ”、“床 梯 ”皆 當 讀 爲“ 床 桯 ”, 指 床 前 的
28、 長 凳。【茨柴】7檉壹車折麥柒石、粟两碩三斗,茨柴壹車折麥,油梁課入。(P.6002七月十五日修造等諸色破用曆 ) 豆两碩伍斗,充買茨柴一車用。 (S.4782乾元寺堂齋修造两司都師文謙諸色斛斗入破計會狀 )按:“茨”在古代文獻中,可以指“蒺藜” 。 詩小雅楚茨:“楚楚者茨,言抽其棘。 ”鄭玄箋:“茨,蒺藜。伐除蒺藜與棘。 ”韓詩外傳卷七:“夫春樹桃李,夏得陰其下,秋得食其實;春樹蒺藜,夏不可採其葉,秋得其刺焉。 ”可見, “茨”是一種帶刺的草。因此,我們以爲“茨柴”即“刺柴” ,指長有針刺的柴草,敦煌籍帳文書中極爲常見。如 P.2032V淨土寺食物等品入破曆:“麩拾碩,豆三碩,於吴家買刺柴
29、两車用。 ”P.3234V淨土寺西倉司麥豆布緤粟油等破曆:“豆三石,買刺柴用。 ”S.5927V某寺諸色斛斗破曆:“麥壹碩伍斗,粟壹(碩)伍斗,買刺柴兩車用。 ”皆其例。 “刺柴”之得義或源於“棘刺柴” ,唐不空奉詔譯聖閻曼德迦威怒王立成大神驗念誦法卷一:“又法:欲令惡人遠法 15,取烏翅一百八枚,搵芥子油於三角爐中燒,棘刺柴然火,護摩一夜,於真言句中稱彼人名,一遍一擲火中,其人不自由即便遠方去。 ”句中“棘刺柴”即“棘刺之柴” ,指長有針刺的柴木。【打養】 【打樣】麪貳斗、油壹合,弟二日打養,都匠等看博士(窟)上食用。(P.3875丙子年修造及諸處伐木油麪粟等破曆 )按:例謂由於第二天要“打
30、養” ,主管修造的總監大匠(都匠)專門設宴招待了相關的工匠師傅(博士) 。由此看來, “打養”應與“修造”有關。敦煌籍帳文獻中,修建房屋或製造器具前,往往須請博士“打樣” ,即畫出設計圖樣。如 P.3875B丙子年修造及諸處伐木油麪粟等破曆:“麪三斗、粟三(斗) 、油半升,打鷃尾簷樣,看博士食用。 ”“打鷃尾簷樣”是説在建造鷃尾形的窟簷前,先請博士畫出圖樣,所以須置備飯食慰勞他們。因此,我們以爲上揭例中“打養”即“打樣” ,指建造某物前先設計出圖樣。敦煌文書中也有徑寫作“打樣”的,如: 粟四斗,沽酒,两件打樣,看康都料用。 (P.3763V布緤褐麥粟入破曆 )例 謂康師傅两次設計建造圖樣,所以
31、特地買酒去酬謝他。 “打樣”一詞,現代漢語中慣用如常,因而漢語大詞典 (下簡稱大詞典 )中未舉任何文獻例證 16,似乎以爲此語現代才出現的。其實, “打樣”早在敦煌籍帳文書中就很習见了。【當頭】故踏床,壹;又故踏床,壹,無當頭。 (P.3638辛未年正月六日沙彌善勝於前都師慈恩手上見領得諸物曆 )按:例言善勝從前都師慈恩手上領得的什物曆中有一張舊的踏床,注明“無當頭” ,然則“當頭”應是“床”的一個部件。竊以爲, “當頭”即“當” ,“頭”爲名詞双音化詞綴,無實義。 “當”者,擋也,指車、床等用具上起摭擋蔽護作用的横木,字常寫作“檔” 。 集韻宕韻:“檔,横木。 ”這類横木,施於床頭,稱爲“床
32、檔” ;用在車上,叫做“車檔” 。 玉篇木部:“檔,床檔也。 ”17S.2071切韻箋注唐韻當郎反:“檔,車檔。 ”或換旁作“ 、8簹” , 集韻唐韻:“ ,車 。通作檔。 ”S.617俗務要名林車部:“箱,車身也。音襄。簹,箱前後橺(欄)也,音當。 ”由引可見, “車檔”指車箱前後用來摭擋攔護的横木。同樣, “床檔”也當是床頭兩端用來摭擋的横木。文獻中“床檔”的説法,魏晉時期就出現了。後秦弗若多羅共羅什譯十誦律卷一一:“爾時有二客比丘向暮來,次第得一房共住,一人得床,一人得草敷。二人夜宿已,不舉便去。時草敷中生蟲,噉是草,噉床脚、床梐 18、床檔、床繩,噉被褥枕,噉已入壁中住。 ”又卷三八:
33、“佛言:從今若得和香,應塗舍内,塗床 19床髀、床脚、床板、床檔 20、衣橛、衣架,塗地四壁。如是塗者,坊舍得香,施者得福。 ”例中“床檔”與“床脚、床髀、床板、床繩”等並舉,其義顯然指床两端的横木。 “床檔” ,古代典籍中或稱爲“榪” ,P.2011刊謬補缺切韻祃韻莫駕反:“榪,床頭横木。 ”宋趙叔向肯綮錄俚俗字義:“横木曰榪。音駡。 ”禮記曾子問:“下殤,土周葬於園,遂輿機而往,塗邇故也。 ”鄭玄注:“機,輿屍之牀也,以繩絙其中央,又以繩從兩旁鉤之。 ”孔穎達疏:“輿,猶抗也。機者,以木爲之,狀如牀,無脚及輄簀也,先用一繩直於中央繫著兩頭之榪。 ”可見, “榪”即“床檔” ,敦煌什物曆中稱
34、爲“當頭” ,筆者家鄉方言貴州話中則合“床檔” 、 “當頭”言之,叫做“床檔頭” 。【釘葉】 【釘鐷】粟三碩,史奴奴打釘葉手工用。 (P.2032V淨土寺食物等品入破曆 ) 粟七斗壹勝,卧酒,供做釘鐷鐵匠、修治佛手塑師及羅荕(筋)匠、染布匠等用。 (P .2040V淨土寺食物等品入破曆 ) 粟 柒 斗 , 造 菩 薩 頭 冠 , 從 廿 日 至 廿 九 日 , 中 間 供 金 銀 匠 及 造 傘 骨 闍 梨兼 釘 鐷 博 士 等 用 。 ( P.2049V 淨 土 寺 直 歲 願 達 牒 )按:“鐷”是“葉”的涉義增旁字, “釘葉” 、 “釘鐷”義同。而“鐷” ,字書中通常寫作“鍱” , 説文
35、金部:“鍱,鏶也。 ”又:“鏶,鍱也。 ”朱駿聲説文通訓定聲:“凡金銀銅鐵錫椎薄成葉者謂之鏶。 ”也就是説, “鍱、鏶”都指用金屬椎成的“葉”狀薄片。 “鍱”謂金屬薄片,當得義于聲符“枼” 。“枼”甲骨文作“ ”,即“葉”的造字初文,象樹枝上的葉片之形。 正字通木部:“枼,鄭樵曰:枼即葉字。 ”“葉”形往往扁而薄,因而字書或以“枼”爲薄木片。 説文木部:“枼,楄也。薄也。 ”段玉裁注:“凡木片之薄者謂之枼,故葉、牒、鍱、偞等字,皆用以會意。 ”正因爲“鍱”獲義於“枼” ,而“枼”即“葉”的造字初文,故“鍱”可換旁作“鐷” 。受唐代避諱字形“世”旁改作“ ”形的影響, “鍱、鐷 ”又可分别改形作
36、“ 、 ”,并曾一度在中晚唐以後非常流行,以至行均將其當成了“今體、正體” , 龍龕手鏡金部:“鐷,俗; ,今; ,正:音 ,金鐵鐷也。 ”弄清了“葉” 、 “鐷”指“金屬薄片”之後,再來看“釘” 。 龍龕手鏡金部:“釘,音丁,鐵釘也。又去聲,釘拴物也。 ”可見, “釘”在字書中有两讀两義,一音 dn,用爲名詞,指釘子;一音 dn,用作動詞,謂以“釘”縫合加固器物。那麽, “釘葉(鐷) ”的“釘”是體詞性的呢,還是謂詞性的呢?竊以爲是謂詞性的。因爲在古籍文獻中, “釘葉(鐷) ”或用爲動賓結構,表示以“鍱”加固。如法苑珠林卷三二“業因部”之“宋王叔達”條:“宋王球,字叔達,太原人也。爲涪陵太守
37、,以元嘉九年於郡失守,繫在刑獄,著一重鎻,釘鍱堅固。既覺,鎻皆斷脱。球心知神力,彌增專到,因自釘治其9鎻,經三日而被原宥。 ”例謂王球被繫在獄,戴著沈重的枷鎖,而且鎖上還用“鍱”來加固。後因神力救助, “鍱”斷鎖脱,球又自己“釘”治其鎖,即重新“釘”鍱,使之牢固。例中“釘鍱”乃動賓結構,謂用“鍱”釘治枷鎖。又如同書卷二七“感應緣”之“宋韓徽念觀音條”:“徽以兄子繫于郡獄,鐵木竟體,鉗梏甚嚴。須考畢情黨,將悉誅滅。徽惶迫無計,待期而已。徽本嘗事佛,頗諷誦觀世音經。於是晝夜誦經至數百遍,方晝而鎖忽自鳴,若燒炮石瓦爆灹之聲,已而視其鎖,漼然自解。徽懼獄司謂其解截,遽呼告之,吏雖驚異,而猶更釘鍱,徽如
38、常諷誦。又經一日,鎖復鳴解,狀如初時。 ”句中“釘鍱”受副詞“猶、更”修飾,亦當是謂詞性結構,指用金屬薄片釘治加固其鎖。由此可見, “釘鍱”本是個動賓式的謂詞性結構,表示以“鍱”釘治加固。習用已久後,則凝結成了一個偏正式的名詞詞語,指用來縫合、加固的金屬薄片。如唐孟獻忠撰金剛般若經集異記卷三:“廳西頭有一人,著枷杻,四道釘鍱。乃於衆中,見待親家翁張楷,亦在其中,雖著小枷而無釘鍱,叩頭令遣家中造經,不得多語。 ”例謂廳西頭那人,所戴枷杻,上面有四道“釘鍱” ;而親家翁張楷則只著小枷,上面没有“釘鍱” 。前後两個“釘鍱” ,一個受數量短語“四道”修飾,一個充當動詞“無”的賓語,顯然都用作名詞。上揭
39、數例“釘鍱” ,無論是謂詞性的動賓結構,還是體詞性的偏正詞語,都用來釘治“枷”具,使其牢固。那麽, “釘鍱”究竟是怎樣把囚犯頸上的“枷”縫合加固的呢?敦煌文獻中留存的圖畫給我們作出了形象而直觀的解釋。圖 1中所畫囚犯,頸繫“枷”具,枷前裂縫處用两道薄薄的金屬片緊緊地釘治、紮縛牢固。聯繫前揭文獻用例看,這两道用於加固的金屬薄片應當就是我們所説的“釘鍱” ,由此則更能體會前舉例中所謂“四道釘鍱”的真切涵義了。既然戴“枷”須用“釘鍱”縫合、加固,那麽脱“枷”則先要拆除“釘鍱” 。P.4646頓悟大乘正理決:“又喻有一囚,被枷鎖縛等,開鎖要鑰匙,脱枷須出釘鐷,解縛須解結。 ”句中“出釘鐷”即將原來用於
40、加固的金屬釘鐷拔出。圖 1:P.4523地藏十王圖 (法藏敦煌西域文獻第31 冊 324 頁)“釘 鍱 ”之 用 , 並 不 限 於 加 固 刑 具 , 其 用 途 非 常 廣 泛 , 凡 需 加 固 、 縫 合 之處 , 皆 可 用 之 , 比 如 建 造 房 屋 、 修 治 器 具 等 。 如 唐 王 方 慶 撰 魏 鄭 公 諫 録 卷五 太 宗 移 舊 閤 : “臣 數 日 前 見 少 府 監 官 某 乙 , 問 訪 : 比 來 作 司 事 務 多 少 ?云 : 更 無 造 作 , 事 亦 不 多 。 但 北 門 造 閤 處 , 須 釘 鐷 甚 急 , 恐 少 , 便 須 市 供 ,作
41、司 唯 恐 闕 乏 獲 罪 。 臣 即 語 云 : 移 一 舊 閤 , 費 用 幾 何 ? 報 臣 云 : 雖 是舊 事 料 理 , 釘 鐷 須 十 車 五 車 。 ”此 謂 移 建 舊 閤 , 須 費 “釘 鐷 ”無 數 。 敦 煌 籍 帳10文 書 中 , 常 有 關 於 建 造 房 屋 洞 窟 、 修 治 什 物 器 具 的 記 載 , 其 中 大 抵 都 會 用 到“釘 鍱 ”, 所 以 “釘 鍱 ”的 需 求 量 特 别 大 , 以 至 出 現 了 專 門 打 治 釘 鍱 的 工 匠( 例 ) , 文 書 中 或 稱 爲 “釘 鐷 博 士 ”( 例 ) 。【頓遞】 【頓定】粟壹斗,二
42、月七日判官巡道場地頓遞用。 (P.2032V淨土寺食物等品入破曆 )粟貳斗,氾法律共大師上窟回來日頓遞用。 (P.2049V淨土寺直歲保護牒 )豆貳斗,修桃園日頓遞用。 (S.1053V丁卯至戊辰年某寺諸色斛斗破曆 )按:“頓遞” , 大詞典引唐元稹彈奏劍南東川節度使狀 “綿劍兩州供元和元年北軍頓遞,費用倍多。量於梓遂兩州秋税外,加配上件錢米,添填綿劍两州頓遞費用者”爲例,釋其義爲:“置備酒食郵驛以供軍用謂之頓遞。 ”21此解殆源于元代胡三省对資治通鑒唐僖宗中和元年 “李克用牒河東,稱奉詔將兵五萬討黄巢,令具頓遞”中“頓遞”一詞的注釋:“緣道設酒食以供軍,置郵驛爲遞。 ”然而從我們上舉的敦煌籍
43、帳文書用例看, “頓遞”無一例是供“軍用”的,更没有一例牽涉到“郵驛” 。或許大詞典對“頓遞”的釋義,只是從有限的幾個文獻用例歸納出來的,不具備周遍性。那麽, “頓遞”的詞義内藴又是什麽呢?仔細分析上揭敦煌文書用例, “頓遞”或用於判官巡視道場地時,或用在僧官法律及大師從窟上迴來時,或用在人們去修桃園時。其所到之處(道場地、桃園)或從來之地(窟上) ,大都是離沙州城區較遠的地方,因而途中須置備飯食遞送其處。由此不難推想, “頓遞”當指遠距離遞送食物。 “頓”在籍帳文書中常表“飯食”義,如 P.2049V淨土寺直歲保護牒:“麪三斗,與躭像人北門造頓用。 ”又同卷:“粟貳斗,正月十五日卧酒,窟上燃
44、燈看和尚頓用。粟肆斗,正月十五日路上迎上窟僧官頓用。 ”這件文書是淨土寺直歲保護上呈的破用曆,例中“頓”皆指飯食。後一“頓”用在“路上迎上窟僧官”的場合,表明此“頓”乃是從淨土寺“遞”送到上窟路上用的。例中“窟”指莫高窟,據 P.3720V莫高窟記稱,該窟開鑿在沙州城東南二十五里的三危山上。而淨土寺,則位於沙州城內 22。因此,當僧官正月十五日到城外二十五里處的莫高窟燃燈時,淨土寺徒眾須置備飯食遠“遞”至路上迎接。由此可見, “頓遞”的語義重心在“頓” , “遞”起補充説明的作用,用爲動詞,謂傳遞、遞送,此義在敦煌文獻中較爲習見。如 S.5813社司轉帖:“其帖速遞,不得停留。”言將此帖迅速遞
45、送。因此, “頓遞”連言,指(遠距離)遞送的酒食。如P.3633辛未年七月沙州百姓一萬人上迴鶻大聖天可汗狀:“(今月)廿六日,狄銀領兵又到管内,两刃交鋒,各自損傷。(彼)云索和,此亦切要。遂令宰相、大德、僧人,兼將頓遞,迎接跪拜。 ”這是張承奉建立的金山國與甘州迴鶻打仗失敗後,讓宰相、大德、僧人等帶著酒食到城外迎接狄銀,與之和談 23。例中“頓遞”作“將”的賓語,顯然用爲名詞,指(遠距離)遞送的酒食。當路程太遠,而遞送的食料又很多時(如上舉大詞典所引元稹例中綿劍两州供北軍的食物) ,則須借助驛站專用的車馬來遞送,此或即胡三省注中所謂“置郵驛爲遞”的由來。然而,就字面意思及敦煌籍帳文書中“頓遞”的使用來看,其原初的詞義表達非常直接,就是指“(遠距離)遞送的酒食” 。敦煌籍帳文書中,又常見“頓定”一詞,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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