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7 - 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费用计算标准 第一部分 2016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概算定额 一、 弃土(石)运输项目,仍按现行概算定额子目执行。 二、 渣土 运输及消纳项目,仍按现行概算定额子目执行,在工程计价时,须将 渣土 消纳费计入工程造价中。 三、 施工垃圾场外运输和消纳 项目,参照本标准中 2012 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预算定额相应计算标准及规定执行。 - 8 - 第二部分 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预算定额 0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一、 弃土(石)运输项目 (一)说明 1.土石方工程施工中不 发生场外运输的土(石)方,土(石)方运输仍按 2012年房屋建筑与装饰工
2、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2012年建筑装饰定额 ”),区分不同挖土(石)方形式分别执行运距 1km以内的相关定额子目。 2.土石方工程施工中需要场外运输的土方,土方开挖按不同挖土形式分别执行 1-541-59挖土方的相应定额子目;土方运输执行 1-60 土方场外运输运距 15km 以内的定额子目;运距超过15km 时,执行 2012 年建筑装饰定额第一章 第四节 第一部分 土(石)方运输子目及相关规定。 3.土石方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场外运输土(石)方,经专 家论证须消纳处置的弃土(石)方,消纳数量和单价按专家论证通过的弃土(石)运输处置方案和弃土(石)方的密度、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市政市
3、容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垃圾处理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发改 2013 2662号)及本标准的规定计算确定。不须消纳处置的外运土石方,按定额子目 1-60执行时,弃土或渣土消纳的 消耗量清零。 - 9 - 4.2012年建筑装饰定额的定额子目 1-9、 1-11、 1-13、 1-15、1-19、 1-22停止使用。 5.本标准中的其他机具费,以人工费为基数按 “%”计算。 (二)工程 量计算规则 挖土方及场外运输 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 2012 年建筑装饰定额的基础挖土方、挖桩间土的计算规则。 工作内容:机挖土方:挖土,装车,清理,修理边坡,人工清槽。 单位: m 定 额 编 号 1-
4、54 1-55 1-56 项 目 机挖土方 槽深 5m 以内 槽深 13m 以内 槽深 13m 以外 名 称 单位 消耗量 人工 870001 综合工日 工日 0.022 0.025 0.028 材料 100321 柴油 kg 0.3404 0.4111 0.5394 机械 800074 推土机 综合 台班 0.0005 0.0006 0.0008 800075 挖土机 综合 台班 0.0048 0.0058 0.0076 841002 其他机具费 % 4.0000 4.0000 4.0000 单位: m 定 额 编 号 1-57 1-58 1-59 项 目 挖桩间土 机挖沟槽 机挖基坑 名
5、称 单位 消耗量 人工 870001 综合工日 工日 0.067 0.050 0.067 材料 100321 柴油 kg 0.9288 0.2298 0.2298 机械 800530 履带式单斗挖掘机 0.3m 台班 0.0172 - - 800281 履带式单斗挖掘机 1.0m 台班 - 0.0031 0.0031 800074 推土机 综合 台班 - 0.0007 0.0007 841002 其他机具费 % 4.0000 4.0000 4.0000 工作内容:土方场外运输及消纳。 单位: m 定 额 编 号 1-60 项 目 土方场外运输 运距 15km 以内 名 称 单位 消耗量 材料
6、100321 柴油 kg 0.7810 040285 弃土或渣土消纳 m 1.0000 机械 800863 自卸汽车 12t 台班 0.0142 - 10 - 二、渣土运输和消纳 (一)说明 1渣土按定额子目 1-61挖渣土、 1-62渣土运输(运距 15km以内)分别编制,运距超过 15km 时,执行 2012 年建筑装饰定额第一章 第四 节 第一部分 土(石)方运输子目及相关规定。2012 年建筑装饰定额子目 1-45 渣土外运(运距 15km 以内)停止使用。 2渣土消纳单价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垃圾处理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发改 2013
7、2662 号)和渣土自然密实状态密度计算确定。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挖渣土及 渣土运输 子目 ,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工作内容:挖土,装车,清理。 单位: m 定 额 编 号 1-61 项 目 挖渣土 名 称 单位 消耗量 人工 870001 综合工日 工日 0.090 材料 100321 柴油 kg 0.5364 机械 800074 推土机 综合 台班 0.0021 800075 挖土机 综合 台班 0.0065 841002 其他机具费 % 4.0000 - 11 - 工作内容:场外运输及消纳。 单位: m 定 额 编 号 1-62 项 目 渣土运输 运距 15km 以内 名 称 单位
8、 数量 材料 100321 柴油 kg 1.0010 040285 弃土或渣土消纳 m 1.0000 机械 800863 自卸汽车 12t 台班 0.0182 三、施工垃圾场外运输和消纳 (一)说明 施工垃圾场外运输和消纳作为一项预算价,应按规定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施工垃圾场外运输和消纳费以第一章至第十七章及本标准的相应部分除税预算价为基数(不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计算。 定额编号 17-240 17-241 17-242 17-243 17-244 17-245 17-246 17-247 17-248 17-249 项目 建筑装饰工程 钢结构工程 其他工程 建
9、筑面积 20000 以内 50000 以内 50000 以外 五环路以内 五环路以外 五环路以内 五环路以外 五环路以内 五环路以外 五环路以内 五环路以外 五环路以内 五环路以外 计费基数 除税预算价 费率( %) 0.58 0.43 0.45 0.36 0.38 0.32 0.26 0.23 0.25 0.22 02 仿古建筑工程 一、弃土(石)运输项目 、渣土运输和消纳 执行本标准第二部分 0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的相关规- 12 - 定。 二、施工垃圾场外运输和消纳 (一)说明 施工垃圾场外运输和消纳作为一项预算价,应按规定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施工垃圾场
10、外运输和消纳费以第一章至第十章的相应部分除税预算价为基数计算。 定额编号 11-109 11-110 项目 仿古建筑工程 五环路以内 五环路以外 计费基数 除税预算价 费率( %) 0.52 0.46 03 通用安装工程 一、弃土(石)运输项目、渣土运输和消纳 执行本标 准第二部分 0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的相关规定。 二、施工垃圾场外运输和消纳 (一)说明 施工垃圾场外运输和消纳费作为一项预算价,应按规定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施工垃圾运输和消纳费用中的人工费不作为计取规费基数。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 13 - 施工垃圾场外运输和消纳作为措施项目,执行 2012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措施
11、项目费用计算规定,其费用以人工费为基数计算。 项目名称 第 1 4 册、 6 12 册 第 5 册 五环以内 五环以外 计费基数 人工费 费率 3.80% 2.50% 2.50% 注:施工垃圾场 外运输和消纳费用中的人工费占 12%。 04 市政工程 一、弃土(石)方场外运输、渣土运输和消纳 第一册 道路 桥梁工程 道路工程 (一)说明 1.本标准是对 2012年市政工程预算定额道路工程 1-3、1-6 共 2 个子目的装车和运输进行拆分,包括: 1km 装运土方装车、运输, 1km 旧路材料装车、运输共 4 个子目,原定额子目 1-3 、 1-6 停止使用。 2.本标准中的其他机具费,以人工
12、费为基数按 “%”计算。 3.渣土中涉及拆除产生废弃物的项目执行 1km 旧路材料装运,其余渣土及弃土方执行 1km装运土方子目 。 4.运输距离超过 本标准 定额数量的,执行 2012 年市政工- 14 - 程预算定额道路工程相应子目。 5.土石方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场外运输土(石)方,经专家论证须消纳处置的弃土(石)方,消纳数量和单价按专家论证通过的弃土(石)方消纳处置方案和弃土(石)方的密度、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垃圾处理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发改 2013 2662号)及本标准的规定计算确定。不须消纳处置的外运土石方,弃土或渣土消纳的 消耗量清零
13、 。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km 装运土方装车、运输, 1km 旧路材料装车、运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工作内容:装运土方、道路清理、洒水、消纳等。 计量单位: 100m3 定 额 编 号 1-11 1-12 1-13 1-14 项 目 1km 装运土方 1km 旧路材料装运 装车 运输 装车 运输 名 称 单位 消耗量 人工 870007 综合工日 工日 0.540 - 0.630 - 材料 840006 水 t 0.6000 - 0.6000 - 100321 柴油 kg 14.8550 44.1100 22.4925 48.4000 040285 弃土或渣土消纳 m3 - 1.0
14、000 - 1.0000 机械 800863 自卸汽车 12t 台班 - 0.8020 - 0.8800 800287 轮胎装载机 1.5m3 台班 0.2360 - 0.3660 - 800076 洒水车 4000L 台班 0.0300 - 0.0300 - 841002 其他机具费 % 4.0000 - 4.0000 - 桥梁工程 (一)说明 - 15 - 1.本标准是对 2012年市政工 程预算定额桥梁工程 1-3、1-4、 1-6、 1-9、 1-10、 1-13、 1-20、 2-177 共 8个子目的装车和运输进行拆分,包括:机械挖土装运 1km (槽深 5m 以内 )挖装、运输,
15、机械挖土装运 1km(槽深 5m以外 )挖装、运输,机械装运土 1km装车、运输,机械挖运河道土方 1km以内装运 1km(深度5m以内 )挖装、运输,机械挖运河道土方 1km 以内装运 1km(深度 5m以外 )挖装、运输,机械挖河道淤泥运弃 1km 以内挖装、运输,石方装运 1km 装车、运输,泥浆运弃运距 5km以内装车、运输,机械挖围堰土方(装运 1km)挖装、运输共 18个子目,原定额子目 1-3、 1-4、 1-6、 1-9、 1-10、 1-13、 1-20、 2-177 停止使用。 2.本标准中的其他机具费,以人工费为基数按 “%”计算。 3.渣土中涉及拆除产生废弃物的项目执行
16、道路工程 1km 旧路材料装运,其余渣土及弃土(石)方执行本标准相应子目。 4.运输距离超过 本标准 定额数量的,执行 2012 年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桥梁 工程相应子目。 5.土石方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场外运输土(石)方,经专家论证须消纳处置的弃土(石)方,消纳数量和单价按专家论证通过的弃土(石)方消纳处置方 案和弃土(石)方的密度、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垃圾处理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发改 2013 2662号)及本标准的规定计算确定。不须消纳处置的外运土石方,弃土或- 16 - 渣土消纳的 消耗量清零 。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桥梁土石方工程的装车
17、和运输按设计图示尺寸并考虑工作面及放坡以体积计算。 2.泥浆运输按 设计图示截面面积乘以成孔深度以 体积计算。 3.机械挖围堰土方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一、挖土方 工作内容:挖土、修整基底、边坡、装车、清理余土、运输、消纳等。 计量单位: m3 定 额 编 号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项 目 机械挖土 机械装运土 1km 装运 1km 装车 运输 槽深 5m 以内 槽深 5m 以外 挖装 运输 挖装 运输 名 称 单位 消耗量 人工 870008 综合工日 工日 0.020 - 0.022 - 0.017 - 材料 840006 水 t 0.0100 -
18、 0.0100 - 0.0060 - 100321 柴油 kg 0.2691 0.7150 0.2822 0.7150 0.3855 0.5500 040285 弃土或渣土 消纳 m3 - 1.0000 - 1.0000 - 1.0000 机械 800074 推土机 综合 台班 0.0010 - 0.0010 - - - 800075 挖土机 综合 台班 0.0028 - 0.0030 - - - 800863 自卸汽车 12t 台班 - 0.0130 - 0.0130 - 0.0100 800076 洒水车 4000L 台班 0.0010 - 0.0010 - 0.0010 - 800287 轮胎装载机 1.5m3 台班 - - - - 0.0060 - 841002 其他机具费 % 4.0000 - 4.0000 - 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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