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乐昌市梅花镇梅花村等 16个行政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项目(服务类) 招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 D18150 采购项目编号: 440281-201805-301112-0010 采购人:乐昌市梅花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2018年 5 月 28日 2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各(潜在)投标人: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受乐昌市梅花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乐昌市梅花镇梅花村等 16个 行政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乐昌市梅花镇梅花村等 16 个行政村人
2、居环境综合整治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项目 二、 采购编号: D18150 采购项目编号: 440281-201805-301112-0010 三、人民币叁佰贰拾万元整( 3200000.00元) 。 四、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 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六、 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3、件; 3.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 2018 年 5月 30 日至 2018 年 6月 5日(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5:00-16
4、:30)到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韶关市浈江区韶南大道南 9 号综合楼 3 楼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3 件每套售价 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标书时须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2、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资质证书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8年 6月 19日 10时 00分(投标人应在 2018年 6月 18 日 10 时 00 分前,将人民币叁万元整( 3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汇入我公司帐
5、户,详见投标须知第 16条)。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8 年 6 月 19 日 10 时 00分 十、投标及开标地点: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韶关分公司 (韶关市浈江区韶南大道南 9号综合楼 3楼 )。 十一、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昌市梅花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乐昌市梅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 0751-584048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韶关市浈江区韶南大道南 9号综合楼 3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范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751-8289788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6、 2018年 5月 29 日 4 供应商注册登记指南和流程 办事内容 供应商注册 类型 网上办事 申办条件 办理材料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需准备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机构管理员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受理部门、地点 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广州市越秀区仓
7、边路 26 号 8 楼 适用范围 在广东省范围内参与或从事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咨询电话 020-83188500 承诺期限 2 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 020-83188515 83184060 省级供应商注册流程 温馨提示:为使项目中标结果顺利公告,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及时到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 注册供应商账号。省财政厅审核通过后,提交韶关市区域申请,(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平台,在操作导航里的【供应商采购区域申请】,点击【增加】选择韶关市保存)由韶关市财政局审核(联系电话: 8176550)。已注册过
8、账号的供应商请忽略此信息。 5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一、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编号 采购标的 数量 主要技术 规格 预算金额 1 乐昌市梅花镇梅花村等 16个行政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项目 一项 详见具体招标要求 3200000.00 元 注 :( 1)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列为无效投标处理。 ( 2)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按无效投标处理。 ( 3)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前期策划、现状调研、规划及后续服务等一切费用。 ( 4)投标人到村镇调查来回车费、食宿费和评审费由投标人负责。 2.
9、项目地点: 第一批 11 个行政村: 京港澳高速沿线(关春村、梅花村、三和村、清洞村、大富村)、乐广高速沿线(石溪村、铜山村、坪溪村、马糍湖村、大坪村)、西京古道沿线(鹧鸪塘村)。 第二批 5个 行政 村 :深塘村、石带村、流山村、谭司村、大塘边村。 3. 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功能及相关要求: 贯彻落实韶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编制内容和深度的指导意见(暂行),参照广东省 2277 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规划编制指引,韶关市绿色村庄创建工作方案、乐昌市推进非贫困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实施方案等相关规范要求,系统考虑乐昌市乡村发展和建设的因素,坚持根据农村实际,紧密结
10、合农村资源状况和经济基6 础,突出高标准、低成本、可承受、可操作和可持续的特点,不搞形式主义,急功近利;编制 目标要切合实际,切实可行,不搞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坚持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尊重农民意愿,从解决农民最关心的具体问题入手,进行本轮村庄规划的编制,以确保其规划的可操作性、有效性。按照韶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内容和深度的指导意见(暂行)的要求,所有自然村规划达到能指导建设整治村要求,每个行政村中至少 1-2 个自然村规划应达到能指导建设示范村的要求。其规划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 “ 整治村 ” 编制内容和深度 立足村庄发展现状、资源和发展基础,根据省定贫
11、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整 治标准”的建设重点和村民发展诉求,有效推进村庄建设发展。对村庄用地布局、道路、农房建设管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进行选择性规划。主要编制内容及深度如下: 现状分析 根据村庄发展现状条件及具备的资源条件,对其发展条件进行评价,通过调查研究得出村民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后期规划方案中着重解决村民诉求。 整治目标 村庄巷道乱堆乱放和杂草杂物、房前屋后垃圾、卫生死角、沟渠池塘溪河淤泥、垃圾等环境状况基本得到改善。整治完成后村庄基础设施,公共 服务设施基本完善,村庄整体环境保持整洁。 用地布局规划 清理闲置宅基地和乱搭乱建房屋,梳理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庄道路用
12、地、公共绿地以及村民活动场所等。在保证合理的房屋间距及尊重现状用地权属的前提下,明确拆除、保留、新建、改造、置换的居住建筑,以相关的农村住宅政策为依据调整划定并预留必要的宅院地块。在保证村庄整体布局合理的条件下,有条件的村庄划定出独立用地以安置畜禽,实行人居与畜禽圈养、生7 产区与生活区分离,即人畜分离。提出村庄整治的总平面图。 相关整治专项规划 根据韶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内容和深度的指导意见(暂行), 对 “整治村” 以下内容进行规划:道路交通规划 , 农房建设规划 ,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 电力、电信工程规划 , 给水工程规划 , 雨污排放规划 , 垃圾收集点规划 ,
13、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 快递网点规划 , 防灾减灾规划 , 村民参与 情况 等。 规划实施建议 提出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方案的操作模式、资金筹措、政策与保证、宣传引导、管理控制等方面的建议。 规划项目库 提出村庄人居环境整治 规划的近远期项目库及投资估算情况,有条件的还应明确项目资金出处和给予支持的上级单位。 ( 2) “ 示范村 ” 编制内容和深度 按照城郊型、生态型、纯农业型、历史文化名村及小型偏远空心村等不同村庄类型,突出创建重点,加强风貌管控,体现岭南文化特色,根据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示范标准”的目标及其建设重点,其编制内容及深度如下: 现状分析 根据村庄发展概况及资源情况,对其发展
14、条件进行评价,通过调查研究得出村民的基本诉求,并在规划方案中着重体现乡村特色风貌。 整治目标 村庄在保持整体环境整洁的情况下,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得到完善,乡村历史文化得到保护和传承,乡村风貌达到相对统一,村庄产业初步形成,村庄特色进一步得到凸显。 用地布局规划 8 划定需要重点整治的区域(立面整治、拆旧建新等),开展风貌协调建设。合理布局村庄的各类设施。提出村庄整治的总平面图。 相关整治专项规划 根据韶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内容和深度的指导意见(暂行),对“示范村”以下内容进行规划 : 道路交通规划 , 农房建设规划 ,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 电力、电信工程规划
15、 , 给水工程规划 , 雨污排放规划 , 垃圾收集点规划 , 公共厕所规划 ,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 标识系统规划 , 防灾减灾规划 , 产业发展建议 , 村民参与 情况等 。 规划实施建议 提出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方案的操作模式、资金筹措、政策与保证、宣传引导、管理控制等方面的建议。 规划项目库 提出村庄人居环境整治规划的近远期项目库及投资估算情况,有条件的还应明确项目资金出处和给予支持的上级单位。 ( 3)规划成果应 包括规划图件 (dwg格式和 JPG格式 )、规划说明( doc格式)、 公众参与报告 和必要的相关文件(含纸质和电子文件)。 规划图件 总体按照广东省 2277 个省定贫困村创
16、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规划编制指引要求,参考韶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编制内容和深度的指导意见,编制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基础设施规划图等图件。 规划说明 主要阐述规划内容的确定依据、分析过程、规划布局和规划实施管理等编制过程,以及公众参与意见和专家审查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和上层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情况, 以 及未来村庄发展建设规划分析 和相关 公共 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要求等 。 公众参与 报告 9 公众 参与报告书包括 规划 前期意见征询、规划初步方案意见征询、规划方案批前公示等相关部分。 二、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成果要求: ( 1)成果深度: 行政村范围内,
17、测绘自然村庄内及村与村之间的道路 1:500 地形图,自然村之间山地、旱地、水田有地类分界线,注明沟渠、桥梁位置,以满足整治项目设计使用。 成果深度要求以乐昌市推进非贫困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实施方案为基础,严格按照韶关市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内容和深度的指导意见(暂行)要求完成规划编制工作,若规划期内省级或市级下达新的规划指引或政策标准,以省韶最新指引为准。完善村庄整治创建需求台账、村庄建 设项目库等表格内容。 ( 2)成果形式: 规划成果应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编制,要求所有自然村规划达到能指导建设整洁村要求,编制规划的最终成果必须可行性强,经镇相关工作人员、村
18、委干部、村民理事会、村民一致同意方可定稿。 每个文字说明和图件内容的缩印本 10 套,规格统一为 A3;包含上述所有文字说明和图件内容的电子文件 1 套,文本为 DOC 格式或 PDF 格式,图纸为 DWG格式,效果图为 JPG格式; PPT演示文件 1套。 2、完工期: 6月份启动第一批行政村的规划编制工作;在 7月 30日前完成第一批行政村规划编制初步成果并召开成果汇报会;在 8月 30 日前完成第一批行政村规划编制公示并提请专家评审;在 9月 30 日前完成第一批行政村规划编制的最终成果,并配合镇政府提交市政府审批。 8月份启动第二批行政村的规划编制工作;在 9月 30 日前完成第二批行
19、政10 村规划编制初步成果并召开成果汇报会;在 10 月 30 日前完成第二批行政村规划编制公示并提请专家评审;在 11 月 30 日 前完成第二批行政村规划编制的最终成果;在 12 月 30 日前配合镇政府提交市政府审批。 在供应商在阶段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2.1 前期策划与现状调研阶段 ( 1)采购方提交规划有关的基础资料; ( 2)供应商现场踏勘及收集资料; ( 3)供应商完成现状调研报告及现状调研图纸,形成调研结论。 2.2 规划方案编制阶段 ( 1)供应商在掌握充分资料的前提下,通过系统论证,完成规划初步方案并向采购方汇报; ( 2)供应商根据采购方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初步方案,
20、制作形成部门审查稿,提交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2.3 专家评审阶段 ( 1)按照部门意见修改完善,编制专家评审成果并提交给甲方; ( 2)采购方组织专家评审,以书面形式提交专家评审意见; 2.4 上报审批阶段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完善正式成果,上报县政府。 3、质保期(服务期):至少 2年 4、验收要求: 最终规划编制成果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广东省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 指引(试行)、广东省 2277 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规划编制指引、韶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编制内容和深度的指导意见(暂行)、韶关市绿色村庄创建工作方案 、 乐昌市推进非贫困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新农村建设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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