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珠池深水港东侧约 100 亩拟收回用地原填海工程费用、用地范围内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现状残值及设备拆除搬迁费用评估公开摇珠选择评估机构操 作 规 则一、摇珠活动主持机构:由汕头市土地使用费征收所派员负责进行摇珠,随机确定评估机构代码并再次以摇珠方式确定两家评估机构为珠池深水港东侧约 100 亩拟收回用地原填海工程费用、用地范围内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现状残值及设备拆除搬迁费用评估的受托估价机构。二、摇珠的地点和时间安排摇珠地点:汕头市长平路 100 号汇泉大厦二楼东侧(市土地使用费征收所);摇珠时间:2018 年 11 月 23 日(星期五)下午 16:00。三、申请条件凡同时具备房地
2、产评估及资产评估从业资质,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列入定点采购供应商资格的评估机构,可于 2018 年11 月 23 日(星期五)上午 11:30 前向汕头市土地储备中心(地址:汕头市华山路 8 号金东海大厦 5 楼)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申请书、报名表、承诺函、营业执照、评估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2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校核,无法提供的不予报名)。市土地储备中心在审验其参加摇珠活动资格后,符合条件要求的按报名先后取得顺序号。四、摇珠程序申请人应当按照本规则规定的
3、时间、地点出席摇珠现场会。具备参加本次摇珠资格的评估机构不按时出席的或不出席摇珠活动现场会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取消其顺序号,不影响摇珠活动的结果。如若至报名截止时间只有两家评估机构报名,或至本规则规定摇珠时间只有两家评估机构出席摇珠现场会,则相应的评估机构直接确定为本项目受托评估机构。(一)确定评估机构代码1、摇珠主持人清点参加机构代码申请人的代表身份,明示机构代码的摇珠规则。2、将标有号码的珠子交由现场监督代表及申请人代表审验。3、宣布“随机 选择机构代 码” 摇珠开始。4、摇珠操作人投入 20 粒标有不同号码的珠子。5、依次摇出珠子号码即为评估机构按顺序号确定的代码;如此循环,直至所有评估
4、机构均确定代码。6、参加摇珠的评估机构在摇珠代码结果确认表上签名确认。37、现场监督代表监督整个摇珠过程,宣布摇珠结果是否有效。(二)确定受托评估机构1、主持人再次确认参与摇珠当事人的身份和机构代码,明示摇珠确定受托评估机构的规则,宣布摇珠开始。2、摇珠主持人将标有申请人代码的全部珠子投入摇珠机,摇出 2 个珠子,2 个珠子的号码分别与申请人的代码一致的,即为本次珠池深水港东侧约 100 亩拟收回用地原填海工程费用、用地范围内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现状残值及设备拆除搬迁费用评估的受托估价机构。3、摇珠确定的受托评估机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摇珠结果确认表上签名确认。4、现场监督代表监督整个摇珠过程,宣布摇珠结果是否有效。5、经摇珠确认的受托评估机构(即受托人),在摇珠活动结束后三日内与汕头市土地储备中心和汕头市财政局签订委托评估协议书、并配合委托方理顺政府定点采购相关手续,领取评估对象的相关文件资料。汕头市土地储备中心 汕头市财政局2018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