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安全协管员培训,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统一性和专业性,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 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指示,要切实发挥食安委统一领导、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坚持源头控制、产管并重、重典治乱,夯实各环节、各方面的责任,着力提高监管效能,凝聚社会共治合力,进一步治理餐桌污染,推动食品安全形势持续改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指示,一、食品安全基本常识二、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三、镇食品安全工作四、食品摊贩监管五、农村家宴监管六
2、、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主要内容,第一章 食品安全基本常识,一、什么是食品? 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食品安全法第150条),二、什么是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食品安全法第150条),三、什么是食品添加剂? 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包括营养强化剂。 非法添加物 三聚氰胺、苏丹红等,都不是食品添加剂,第二章 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三句话: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
3、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一、我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区农业委员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区盐务局区委宣传部等,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村食品安全协管员,镇(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涉食单位,各镇(区),二、我区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主要有哪些?,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主要有:农委、滩涂海洋与渔业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卫计委以及其他食安委成员单位等共计27个。,三、我区部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能职责是什么?,1、农委: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以及生猪屠宰行业监管。 2、滩涂海洋与渔业局
4、:负责食用水产品从捕捞养殖环节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 3、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以及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的质量监管。,4、卫计委:依法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管,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管理。 5、城管局:负责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食品流动摊点管理和执法工作。 6、教育局 :负责指导各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四、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是区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是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第三章 镇食品安全工作,一、镇(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 根据关于加强镇(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5107号)要求,各镇、开发区、港区设立食安委,由镇(区)主要负责人担任食安委主任,相关镇(区)负责人任副主任,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成员单位包括:市场监管分局、农产品监管站、水产站、派出所、医院、中小学校、城管队、财政所等。,二、镇(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一)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其方针政策,制定本镇(区)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并推动实施。(二)研究部署、统筹指导、督促检查、考核评价本镇(区)食品安全工作。(三)分析本镇(区)食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食品
6、安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四)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提供人、财、物保障。(五)承担镇政府、区管委会交办的其它食品安全工作。,三、镇(区)食品安全办公室 镇(区)食安委下设办公室,由分管负责人兼任主任,辖区市场监管分局和农产品安全监管站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至少明确一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其中大中镇在黄海、金丰两街道办事处同时设立食品安全办公室。镇(区)食安办可采取挂靠或单设的形式设置,对外挂牌,实体运作,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和食安委日常工作,日常工作经费由镇(区)承担,业务上接受市食安办的指导。,四、镇(区)食品安全办公室工作职责
7、(一)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二)组织实施本辖区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掌握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基本信息;(三)统筹规划本地食品摊贩经营场所,做好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四)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行动,协助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五)组织或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查处辖区内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六)做好农村家宴申报备案和现场指导工作,督促家宴厨师办理健康证;(七)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八)负责推荐、管理、培训、考核辖区内各行政村(社区)协管员;(九)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建立一个食
8、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十)承担区食安办、镇(区)规定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四、食品安全协管员的聘请镇(区)根据食品生产经营者数量、监管任务大小及工作需要等,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设立至少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准入条件包括: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具备食品安全监管基本常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经过镇(区)食安办业务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原则上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在辖区群众中有一定威望。协管员一般由镇(区)政府(管委会)驻村干部、社区工作人员、村委会组成人员、大学生村官等担任,也可面向所在村居村民(社区居民)招聘。对考核合格、履职到位的协管人员,予以补助。,六、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职责 食品
9、安全协管员在镇(区)食安办、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指导下,承担信息报送、协助执法、隐患排查、宣传引导等职责。,信息报送具体内容,1、辖区内涉及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生产加工、流通、餐饮、小作坊、食品摊贩)和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以及动态变化情况; 2、辖区内出现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提供相关线索和信息; 3、农村家宴的信息收集和报告; 4、食品摊贩的信息收集和报告; 5、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6、本村(社区)群众和其他组织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信息报送的方式,1、报送对象:镇(区)食安办和辖区市场监管分局;2、普通家宴、摊贩基础信息等一般工作每月一报,每月5号之前报告;200人
10、以上的家宴、违法行为、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协助执法,1、对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日常巡查,做好记录;2、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3、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协助监管部门调查取证。,隐患排查,1、日常检查中发现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的违法行为和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线索,要立即报告镇(区)食安办和辖区市场监管分局。 2、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镇(区)食安办和辖区市场监管分局反馈。,宣传引导,1、积极配合、参与镇区食品安全宣传活动。2、通过广播、黑板报、橱窗、展板、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11、全年不少于4次。3、参加镇区食品安全办公室组织的有关食品安全知识等培训教育及会议。,积极推广“食安大丰”微信平台,动员群众主动关注,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群众关注的氛围。,“食安大丰”微信公众号,重点把好“证、人、物、票、洁”五方面,“证”:检查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悬挂;查看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查验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等上墙公示情况。“人”: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 “物”: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的食品是否在保质期或有效期内,并查看食品颜色是否正常,标签标识是否齐全; “票”: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的食品及原辅料的票证,要留存供货方盖有公章的
12、营业执照、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及每笔购物凭证或送货单,确保可溯源; “洁”: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环境卫生,内外环境要整洁,食品放置要隔墙离地,分类有序摆放,食品和非食品要分架分区摆放。,做到 “四要”:,一要做到心中有数,及时掌握区域内的食品生产加工点、餐饮和经营店的生产加工和经营情况,对区域内涉食企业数量、分布等要做到心中有数。二要多到村里的食品小作坊、餐饮店和食品经营店走一走,看一看,向他们宣传一些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三要多与群众交谈,从群众身边收集各种食品安全信息。四要多关注时事,关注“食安大丰”微信公众号,对曝光的不合格食品要在辖区
13、巡查,一旦发现及时上报。,第四章 食品摊贩监管,公 告第40号 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3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一、镇政府、区管委会食品摊贩管理职责: 食品摊贩:指不在固定店铺从事食品销售或者现场制售的食品经营者。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照本条例和上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做好本辖区内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
14、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在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后,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确定经营时段,并向社会公布。 在划定区域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群众需求,在不影响安全、交通、市容环保等情况下,可以在城市非主干道两侧临时指定一定路段、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第二十三条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建设特色食品街区,为食品摊贩经营提供统一摊位,并提供水、电、垃圾处理等便利。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食品摊贩经营禁止区域并向社会公布。,第二十四条食品摊贩实行备案管理。食品摊贩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备案,提
15、供经营者的身份证、住址、联系方式和经营品种等信息。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将食品摊贩备案信息通报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第二十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备案信息制作并发放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应当载明食品摊贩的姓名、经营品种、经营区域、经营时段等信息。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日常管理中,发现食品摊贩未办理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的,应当告知其及时办理。,第三十八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日常管理,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安全隐患
16、排查。 发现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或者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制止,告知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并协助处理。,2016年9月13日,经过区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研究出台关于实行食品摊贩备案管理的通知,要求各镇,两区对辖区食品摊贩进行备案管理。,食品摊贩应主动到所属镇(区)申请备案,申请时须填写盐城市大丰区食品摊贩备案申请表,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提交如下申报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食品摊贩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食品摊贩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镇(区)
17、备案部门向食品摊贩一次性提供备案申请资料,指导其正确填报,对填报情况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发给盐城市大丰区食品摊贩备案申请受理通知书,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审核,填写盐城市大丰区食品摊贩备案受理、审核表,盐城市大丰区食品摊贩备案现场核查笔录,审核通过的,备案部门制作并发放盐城市大丰区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镇(区)要建立盐城市大丰区食品摊贩备案登记台帐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档案,按照一户一档要求进行建档,档案内容材料须全面完整,应将食品摊贩备案信息及时通报辖区市场监管分局和城管部门。,第五章 农村家宴监管,指在农村非餐饮服务经营场所举办,由经营性餐馆、农村流动厨师、农村流动餐车、专业服务团队等上门
18、承办的各种宴席及餐饮活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食安办2015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苏食安办2016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盐食安办2016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大食安委20151号),农村家宴制作基本要求: (一)用于烹饪加工的场所应远离旱厕、圈舍、垃圾堆等污染源,消除老鼠、蟑螂、苍蝇等及其孳生条件。烹饪加工应避免设在露天场所,要有食品及原料存放、粗加工、餐饮具和工用具清洗消毒、烹饪加工、备餐等专间或区域。,(二)农村家宴的制作应使用市政管网水,无市政管网
19、水供应条件的地区,使用自备水源的水质要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不得直接使用河水和未经消毒处理的井水。,(三)自产的食用农产品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外购食品及原料应查看供应商是否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经营资质,索取送货单、收据、发票等购物凭证,并记录采购信息。,(四)禁止采购和使用下列食品和原料: 腐烂、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和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以及可能受到农药污染的食用农产品等; 自行采摘的来源不明的野生植物、野生菌类,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及其制品,以及采购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20、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或品名、配料、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签标注内容不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等。,(五)采购的食品及原料应分类存放在清洁、干燥、通风的场所,并与农药、化肥、有毒有害等物品隔离;易腐的食品及原料应当采用冷藏、冷冻或其他保鲜措施进行贮存。,(六)配备足够数量的加工、贮存、清洗、消毒、保温、冷藏、冷冻等设施和设备,用于加工食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容器等应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餐饮具和工用具使用前应清洗、消毒,保持清洁。,(七)制作农村家宴的工作人员应当着清洁的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有腹泻、发热、皮肤伤口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
21、的症状的,不得从事农村家宴的食品加工制作。,(八)食品及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家禽、水产品等动物性食品的剖杀、清洗应和蔬菜的整理、清洗区域分开,清洗后分别用容器盛放。,(九)慎用豆浆、四季豆、鲜黄花、皮蛋、甲鱼等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不得加工制作河豚鱼,不得使用亚硝酸盐,不得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十)用于农村家宴供应的食品应以烧、蒸、煮等加工方式为主,制作凉菜、现榨果蔬汁、糕点等原则上应有专间、专用工具和容器、专用冷藏设施。,(十一)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较长时间(夏秋季常温下超过2小时,冬春季超过3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条件下储存。隔餐或隔夜的熟食必须充分加热至
22、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才能食用。,(十二)各餐次供应的菜品达一定规模应按每个品种留样不低于100克,分别按品种盛放在清洗消毒后的容器内冷藏48小时。,(十三)不得超过贮存和加工能力制作农村家宴。,农村家宴的申报备案与管理,(一)农村家宴申报的标准。凡就餐人数在50人以上(含50人)农村家宴,均要申报。,(二)落实办餐主体责任。农村家宴举办者与承办者(包括经营性餐馆、农村流动厨师、农村流动餐车、专业服务团队等)共同对餐饮食品安全负责,双方应当签订农村家宴食品安全责任书,从规范渠道采购原辅材料并索票索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食品安全。,(三)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镇(区)食安办负责辖区农村家宴管理,统一
23、领导、组织、协调本镇(区)农村家宴备案登记、监督管理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要加强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管理和培训,组织好本镇(区)内农村家宴备案登记工作。各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员负责收集食品安全信息和线索,协助做好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四)从业人员登记备案。农村家宴从业人员须经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经健康检查合格,在镇(区)食安办备案登记,取得农村家宴服务备案登记证。镇(区)食安办建立从业人员档案,并将备案登记的农村家宴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向社会公示。,(五)定期培训和健康体检。农村家宴从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掌握相关食品安全要求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直接接触食品的
24、农村家宴从业人员,每年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体检合格证明。镇食安办组织对照从业人员备案登记名录进行督促检查及考核。,(六)事前报告。对一次就餐人数50人以上的农村家宴,由举办者(或者委托承办者)提前一天以书面、电话、短信或微信等形式向当地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说明举办者、承办者、聚餐时间、地点、人数、场地卫生条件、菜谱等。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员接到报告或获得信息后,填写农村家宴报告记录表,并及时上报镇(区)食安办备案,100人以上同时报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对举办者送达农村家宴食品安全告知书。,微信报告,1、关注“食安大丰”微信公众平台,2、点击底部菜单微互动家宴申报,3、选择所办
25、家宴的镇(区)填写申报信息,大中镇 http:/ 帐号/密码:dzAdmin新丰镇 http:/ 帐号/密码:xfAdmin草堰镇 http:/ 帐号/密码:cyAdmin白驹镇 http:/ 帐号/密码:bjAdmin刘庄镇 http:/ 帐号/密码:lzAdmin小海镇 http:/ 帐号/密码:xhAdmin西团镇 http:/ 帐号/密码:xtAdmin大桥镇 http:/ 帐号/密码:dqAdmin草庙镇 http:/ 帐号/密码:cmAdmin万盈镇 http:/ 帐号/密码:wyAdmin南阳镇 http:/ 帐号/密码:nyAdmin三龙镇 http:/ 帐号/密码:slAdm
26、in开发区 http:/ 帐号/密码:kfAdmin港区 http:/ 帐号/密码:gqAdmin,(七)现场指导。 一次就餐人数在50人以上100人(含100人)以下的农村家宴,由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 一次就餐人数100人以上200人以下(含200人)的农村家宴,由镇(区)食安办指派镇(区)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 一次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上的,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应派员组织现场指导。,现场指导重点评估所用食品原料的采购、储存、加工以及厨师登记备案、健康状况、环境卫生、加工设施等情况,填写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现场指导记录表。对现场指导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指导整改
27、。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劝诫停办农村家宴。,(八)督促指导。督促指导农村家宴举办者、承办者严把基本卫生条件关、原辅材料采购使用关、加工过程规范操作关。建立农村聚餐留样制度,一次就餐人数100人以上的,指导承办者按品种、分餐次将聚餐食品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容器内,交举办者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 (十)制订完善应急预案。镇(区)将建立完善农村家宴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责任分工,规范报告、调查和处置程序,细化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十一)及时科学处置突发事件。农村家宴聚餐人员如集中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不良反应,举办者应及时将患者送往就近的医疗
28、机构进行就诊,保护好现场,留存病人的呕吐物、腹泻物,立即报告镇(区)食安办、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十二)严格责任追究。对造成农村家宴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举办者、承办者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存在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添加非食用物质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承办者,依法严厉查处,并记入诚信档案,纳入“黑名单”管理,向社会公布。对于玩忽职守、监管不力、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给广大人民群众造成生命安全和经济损失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说明:农村家宴服务备案登记证,由村(居)食品安全工作站调查填写,上报至镇(区)食安办,农村家宴
29、食品安全责任书 ,由举办者和承办者填写,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报镇(区)食安办存档一份,农村家宴报告记录表 ,由村(居)食品安全工作站填写,上报至镇(区)食安办, 100人以上同时报市场监管分局备案,农村家宴食品安全告知书 ,由村(居)食品安全工作站发放,填写后上报至镇(区)食安办,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现场指导记录表 ,根据就餐人数分类实施现场评估,分别由村食品安全协管员,镇(区)食安办工作人员、市场监管分局工作人员填写,一份交于主办者,一份存档。,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月报表 ,根据备案情况如实填写,每月5日前将上月报表随同上述四类材料报送镇(区)食安办存档,第六章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为了有效预
30、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盐城市大丰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区食安办制定了盐城市大丰区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大食安办20168号),食品安全事故:指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较大数量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级)四个级别。特别重大(级)食品安全事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
31、事故:(1)事故危害范围跨越省级行政辖区,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2)超出我省处置范围的;(3)需要报请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部门负责处置的。,重大(级)食品安全事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设区市行政区域的; (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3)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4)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伤害人数50人以上的;(5)在全省性或地区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50人以上的;(6)省级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级)食品安全事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32、,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设区市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3)市级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一般(级)食品安全事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镇(区、园),给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30人以上、100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3)县级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初次报告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事故疾患者(含疑
33、似患者)的发病时间、发病人数、临床症状及体征;治疗单位、地址,抢救治疗的基本情况;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需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的报送单位、签发人和联系电话及报送时间。,报告时限:知悉事故后1小时内报告;对初步判断为属于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在知悉事故后30分钟内报镇食安办、市场监管分局。联系人: 联系方式:,盐城市大丰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办法第十一条 各镇人民政府、大丰经济开发区、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一)对发生在本行
34、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有效处置,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失;(二)对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多环节的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未及时组织整治,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失;(三)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四)本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者连续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第十三条各镇人民政府、大丰经济开发区、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一)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二)未按规定查处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未及时处理,造成事故扩大或者蔓延;(三)经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得出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不安全结论后,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不良社会影响;(四)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准予许可;(五)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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