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 山 地 质 环 境 恢 复 治 理与 土 地 复 垦 方 案评 审 意 见 书辽地会审字2017HT003 号项目名称: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歪头山铁矿马耳岭采区 申请单位: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歪头山铁矿 编制单位:辽宁溪源土地矿产资源评估有限公司 评审结论:通 过 辽宁省地质学会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专 家 评 审 意 见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歪头山铁矿马耳岭采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歪头山铁矿马耳岭采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是由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歪头山铁矿委托
2、辽宁溪源土地矿产资源评估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该矿山位于辽阳市东北 40 km,行政区属辽阳市灯塔市柳河子镇和本溪市歪头山镇管辖。属于生产矿山。开采标高+161m-7m,矿区面积 0.4126km2,采用露天开采方式,生产规模 150 万吨/年。2017 年 8 月 14 日,辽宁省地质学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现场踏勘,8 月 15 日在沈阳市召开了该方案审查会,专家组听取了方案编制单位的介绍,并经认真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 方案收集利用了以往工作成果和地质勘查资料,进行了矿山地质环境和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面积约80hm2。征求了群众及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对土地复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依据开发
3、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结果,确定现状评估区面积 79.5927hm2,预测评估区面积 80.1150hm2,评估范围确定合理。在综合研究的基础上,编制了方案和 5 张附图, 方案编制基础资料依据较充分。二、 方案确定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复杂;矿山生产规模为中型;评估区重要程度为一般区,确定评估级别为一级。评估精度级别划分准确。三、现状条件下评估区存在崩塌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对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为较轻级别;对含水层影响程度较轻;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严重;对土地资源的影响程度较轻。现状评估将评估区划分为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和较轻区。其中,严重区面积 76.5690hm2,较轻区面积 3.02
4、37hm2。结论符合地方实际。四、根据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工程设计,预测矿山开采可能引发、加剧崩塌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滑坡地质灾害危险性小,遭受已存在的崩塌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影响程度较严重;预测矿业活动对含水层影响较轻,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严重,对土地资源影响程度严重。预测评估将评估区划分为 2 个区,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面积 79.6711 hm2,地质环境影响一般区面积0.4439hm2。评估结论合理。五、依据现状和预测评估结果,结合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际,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划分为二个区,重点防治区面积 79.6711hm2,一般防治区面积 0.4439hm2。土地复垦区面积为 79.
5、6711hm2,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 79.6711hm2。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分区划分和复垦责任范围确定合理。六、 方案依据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估结果,确定了土地复垦方向。露天采场为旱地,废 石 堆 放 场 为 有 林 地 , 表 土 堆 放场 为 旱 地 , 矿 山 道 路 为 有 林 地 ,复垦面积 77.2779 hm2,复垦率97.00%。土地复垦方向适宜。七、 方案确定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提出了土地复垦质量要求及复垦措施,进行了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与矿山土地复垦工程设计,并进行工程量测算。工程设计可行。八、 方案依据有关标准,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进行了经费估算。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静态投资 191.83 万元;土地复垦静态投资 901.26 万元,其中本溪市歪头山镇 272.25 万元,辽阳灯塔市柳河子镇 629.01 万元。经费估算基本合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计算依据充分。九、 方案进行了工程总体部署、年度实施计划和工程费用安排,提出了保障措施。工程总体部署和进度安排合理,保障措施可行。综上, 方案章节安排较为合理,内容基本齐全,评估方法适宜,结论基本正确可信,提出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措施及工程设计合理可行,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同意审查通过。可以作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依据。附件:专家名单。主审专家: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