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管理学院 2018 年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细则(试行)为鼓励我院研究生勤奋学习,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创新型优秀人才,规范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审过程,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2、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学术道德规范。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成绩名列前茅(政治理论课、外国语课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参评)。4、研究能力较强,本学年发表(出版)了具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或者在某一研究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为学校作出了特殊贡献。5、集体观念强,积极参与集体活动,乐于奉献。二、评选原则坚持“公开
2、、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三、评选程序1、本人参照评选研究生奖助学金的相关条件和我院奖助学金配额情况(见附 1),提交个人申请(申请样本见附 2)以及参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至政府管理学院楼办公室 337 赵老师处。咨询电话:89680760。逾期不予受理。宝钢奖学金材料申报时间:2018 年 9 月 19 日前。其他类奖学金材料申报截止时间:2018 年 9 月 24 日 17:00 前。2、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进行审核,根据申请材料确定评审结果。国家奖学金需进行面试。笹川良一奖学金和海航奖学金是学院推荐,学校差额评选,落选同学可继续申报其他
3、类奖学金。3、评审结果确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至公示结束日无异议,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监督电话: 89681609。四、不能申请奖学金的情况说明1、论文发表不在就读期间或者未署名南京大学研究生者(论文发表具体要求参见南京大学申请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要求);2、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或学院通报批评者;3、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4、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或未及时缴纳学费、住宿费者。五、备注:1、上学年已参评并获得研究生奖学金的成果不在本次参评范围内(国家奖学金、宝钢奖学金除外),同一学制内,国家奖学金只能获奖一次。国家奖学金仅
4、限非定向同学申报。2、个人须填写申请表。不提交申请不予评选。申请中必须注明学号、姓名、个人联系方式、培养方式、本年度科研成果清单和参评奖项。发表的论文应逐一写清论文题目、发表刊物、发表时间。提交的论文必须含杂志封面、目录和文章内容全篇。著作篇幅 2 万字(含以上)折合 1 篇学术论文。著作只需提交著作整体内容的代表性部分,无需全部复印。3、提交材料时需带相关原件备查。无需附学籍卡,待公示期结束后,由院研究生教务员统一打印学籍卡,再由本人填写研究生院网页的奖助学金申报系统。4、本次参评的论文(著作)必须是在有正规刊号(书号)的杂志(书籍)上发表,必须以南京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用稿通知一律不计入科
5、研成果。以第二作者身份发表的文章,第一作者必须是目前在读的硕士指导老师或博士指导老师,科研成果计分时按照 60%折算。论文原件以截止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5、提交助学金申请的同学须在申请中注明参评助学金奖项,在申请中注明家庭户口、家庭人口人数、家庭收入及经济来源、家庭成员情况、是否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等,并附家庭所在街道或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奖学金和助学金一般不得重复申请。(助学金类国庆之后研究生院分配到院系后,再具体通知)6、各奖助学金评选要求及标准详见研究生院网页“关于 2018年度南京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网址为http:/ 7、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全日制在校(非定向)研究生;硕士和博士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硕士。8、原则上,一年级同学不参评奖学金(助学金除外)。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2018 年 9 月 11 日附一: 2018 年各种研究生奖学金简介附二:我院奖助学金配额附三:政府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