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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规划局责任清单.doc

1、 1 贺州市规划局责任清单部门主要职责登记表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城 乡规划、城市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我市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城乡规划技术规范,研究、协调解决城乡规划重大技术问题。根据贺政办发201521 号开展城市发展战略研究。负责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 总体规划、近期建 设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重点地区城市 设计的编制、修改、评审和报批工作。审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提交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组织编制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政公用工程专项规划。审定市政公用工程

2、规划设计方案或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报批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内村镇(乡)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拟定全市村镇年度规划工作任务。承担城乡规划组织编制、修改和 审查报批的责任。统筹城乡规划,组织开展城市发展战略研究;负责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 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远景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重点地区城市设计 、重点 项目规划设计的编制、修改和审查报 批;指导市辖县(区、管理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市辖县(区、管理区)城乡规 划管理工作。根据贺政办发2015 21 号 2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负责规划选址和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审核房屋建筑设计施工图纸,核 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组织建筑工程的验线和规划条件核实。对房屋违法建设提出处罚意见。核发市政公用工程选址意见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组织市政公用工程的规划验线和规划验收。承担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内城乡规划实施的责任。负责建设项目 选址、定点工作和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核 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用地规 划许可证;组织对各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评审报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临时建设规 划许可证;负责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

4、以核实。审定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景观 照明方案。根据贺政办发2015 21 号提出和出具建设用地或者建设工程的规划条件。办理土地使用性质改变。承担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内土地出让、转让、收储、划拨以及使用性质改变等规划管理的责任。提出和出具建 设用地或者建设工程的规划条件;办理土地使用性质改变、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规 划许可手续。 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 权转让的规划许可手续。根据贺政办发2015 21 号 3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承担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内城市地下空间利用规划管理的责任。 组织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工程和城市绿化工程的规划管理工

5、作。 根据贺政办发2015 21 号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工作。 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规划的审查报 批和保护工作。根据贺政办发2015 21 号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和城市测绘行业管理、地理信息工作。负责城市雕塑的规划管理。负责城市雕塑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和城市测绘行业管理、地理信息工作。组织村镇规划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根据贺政办发2015 21 号承担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根据贺政办发2015 21 号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贺政办发2015 21 号 4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服务事项

6、 主要内容 承办机构 联系电话城乡规划法宣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城乡规划、城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认识。活 动载体为规 划展示馆法律法规展示、广场宣传、横幅标语、图版展示等市规划局 0774-5219787管理事项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无 无 无 无 5 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共 4 项)第一项:城乡规划编制、修改、 实施的监督检查制度一、监督检查对象有关单位或个人二、监督检查内容市规划局对本市区范围内城乡规划的编制、修改、实施的情况,可以采取执法检查、案件调查、不定期抽查和接受群众举报等措

7、施进行监督检查。三、监督检查方式(一)常规监督检查:日常监督检查;(二)专项监督检查:对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或接受群众举报的有关规划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四、监督检查措施(一)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进行复制;(二)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就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并根据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三)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停止违反有关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行为。市规划局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采用法定的强制性措施,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有遵守与配合的义务和责任。 6 监督检查措施不得超越法律赋予的权限,不得采用其他法律不允许采用的强制措施。五、监督检查程序调阅

8、资料现场勘验材料汇总规划局局长办公会研究作出处理决定资料归档.六、监督检查处理市规划局对发现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行为,责令相关单位或个人采取措施整改到位,若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则按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处理;对同时发现的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向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第二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后事项监管制度一、监督检查对象建设许可项目及实施主体。二、监督检查内容实施主体是否按批准的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实施。三、监督检查方式(一)规划验线;(二)中间跟踪管理。 7 四、监督检查措施(一)项目日常巡查;(二)中间跟踪管理;(三)城乡规划监督员

9、巡查;(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方式。五、监督检查程序(一)规划验线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放线。测绘单位应先制作放线图报市规划局确认,放线时应有规划管理人员到场监督并现场签字确认。建设单位应当在基础完成后申请验线,验线内容包括0.000 建筑的轴线 坐标、平面尺寸和高程。建设单位委托无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放线或者放线图未经市规划局审核通过的,不予验线。市规划局应当自接到规划验线申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遇无法组织规划验线的天气状况时可予以顺延,并应当告知建设单位),组织测绘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验线,并作好记录,参加验线人员签名确认

10、。市规划局应当同时检查施工图是否与已经批准的建筑施工图相符、规划公示牌是否按规定设置。(二)中间跟踪管理对房屋建筑、市政景观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主要环节实施中 8 间跟踪管理,并作好记录,作为规划核实的重要依据。六、监督检查处理市规划局在实施监督检查中发现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应当立即将整改要求、整改时限等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市规划局应当及时作出违法认定并移送贺州市城乡建设监察支队处理。第三项: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监督检查一、监督检查对象对城市规划区内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管理机构及其负责人和

11、其他直接负责人;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负责人;保护规划编制单位等。二、监督检查内容对城市规划区内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的保护规划编制及执行情况、保护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主要包括:(一)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的及时性;(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 9 修改程序的合法性;(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受委托编制单位资质等级的符合性;(四)涉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管理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五)各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六)

12、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法律、法规和保护规划的实施情况;(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八)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三、监督检查方式通过督察制度、专项检查、现场检查、规划实施评估、投诉举报处理等方式进行,主要有:(一)听取市、县、区、管理区人民政府、管委及其有关部门的汇报;(二)查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和实施的有关文件和资料;(三)对涉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和实施的投诉、举报案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四)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五)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专项

13、资金的使用情 10 况进行检查;(六)城乡规划督察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和实施的合法性进行督察;(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方式。四、监督检查措施对城市规划区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管理主体执行保护规划情况是否到位、保护管理工作中履行标准程序、适用法律依据、技术规范是否合法适当等进行监督检查。五、监督检查程序(一)制定检查计划。确定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安排、检查工作要求及具体检查细则,并进行部署。(二)实施检查。1.非现场检查:对被检查单位报送的自查报告资料进行检查、分析;2.现场检查:通过听取被检查单位情况汇报、核查相关资料、检查现场等形式进行。(三)检查结果汇总。检查工作完成后,公布定期检查结论或由现场检查人员将现场检查情况上报住房城乡建设厅。(四)通报检查结果。根据检查的情况,对检查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五)整改后处理。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自治区文物主管部门组织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文物主管部门监督落实本市的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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