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_章程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本企业依法设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第二条 本企业的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对国家授予本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三条 本企业的宗旨是_ 。第四条 本企业的一切经济活动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本企业的合法经营活动和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五条 本企业经登记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后,具有法人资格。第二章:名称、住所与经济性质第六条 本企业经_批准,名称为_。第七条 本企业住所:_市_区_路/街_巷/号,系自有、租赁,租期为_年。第八条 本企业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第三章:注册资金数额及来源第九条 本企业注册资金为_ 万
2、元;其中:固定资产_ 万元,流动资金_ 万元。第十条 本企业注册资金来源为_ 拨款_ 万元,投资_ 万元。第四章: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第十一条 本企业的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是,主营:_ ,兼营:_ 。(以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的为准)第十二条 本企业变更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后生效。第五章: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的产生与终止程序及其职权第十三条 本企业的组织机构拟设:_ 。第十四条 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厂长、经理。第十五条 本企业汉定代表人的产生由主管部门委任、招聘,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经主管部门批准,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罢免由主管部门提出并征求职式代表意见,职工代表
3、大会决议,报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六条 本企业建立以厂长、经理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并在企业中处于中心地位,对企业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第六章:财务管理制度和利润分配形式第十七条 本企业按国家规定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专职的财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帐目,并按期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资产负债表。第十八条 本企业按国家规定上缴利税,上缴利税后,留利部分按国家有关规定,百分之五十用于企业生产发展基金,百分之三十用于职工福利基金,百分之二十用于职工奖励基金。第七章:劳动用工制度第十九条 本企业劳动用工指标由_ 确定,在指标内采取_ 制,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4、。第二十条 本企业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采用_ 的形式。第二十一条 本企业对职工实行劳动保险制度。第八章:章程的修改与终止程序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修改需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第二十三条 本企业终止,本章程即告终止。第二十四条 本企业终止,由主管部门保护其财产,依法清理债权、债务。第二十五条 本企业债务清偿以本企业的全部资产为限,债务清偿后的剩余资产为限,债务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归国家所有。第九章:其他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规定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政策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准;涉及到企业法人登记注册事项的,以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的为准。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企业组建负责人: (签字)二 年 月 日企业主管部门意见: (签章)二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