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事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完善实施方案1 / 3人事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完善实施方案一、实施方法数据完善工作采用“ 系统报 批与纸质报批并行” 的办 法。1) 系统报批针对教职工的个人数据,系统已开放个人信息修改的权限,教职工可直接进行个人基本信息的修改(教职工修改的信息处于待审核状态,在审核通过之前不会写入系统数据库)。教职工修改的个人信息提交后,由所在单位人事干事审核,人事干事审核无误后提交校人事处,校人事 处审核通过后教职工信息修改成功。2) 纸质报批为保证基础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教职工对于无法在系统中直接修改的信息,需填写 人事综 合信息管理系统个人信息变更补充申请表报送所在单位人
2、事干事。各单位人事干事再将教职工上交表格汇总并审核各项信息无误后,填写 人事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个人信息变更补充汇总表报校人事处。人事处审核各项信息无误后,在系 统内修改教职工个人信息。二、时间安排2011 年 3 月 3 日前:若个人信息需要变更,请教职工向所在单位人事干事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2011 年 3 月 25 日前:机关各单位人事干事汇总本单位教职工提交的人事人事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完善实施方案2 / 3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个人信息变更补充申请表,核对本单位教职工需变更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对审核无误的信息中予以通过,同时填写 人事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个人信息变更补充汇总表报人事处(纸质版
3、及电子版)。2011 年 4 月 15 日前:各学院人事干事汇总本单位教职工提交的 人事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个人信息变更补充申请表,核对本单位教职工需变更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对审核无误的信息在系统中予以通过,同时填写 人事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个人信息变更补充汇总表报人事处(纸质版及电子版)。注:教职工修改的数据信息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三、系统内具体操作步骤教职工更改信息和人事干事审核通过的步骤: 教职工在“ 我的人事管理 我的个人信息维护” 填写所修改或 补充信息。举例如下:教职工对“ 现所在学科 ”及“现研究方向” 进行了 补充并提交成功。提交成功后,左上角提示信息如下图所示:人事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完善实施方案3 / 3 人事干事在“ 人事业务 管理在校人员基本信息管理院系审核教职工信息更改”页面 对本院系教职 工提交的修改信息进行审核并通过。 举例如下:人事干事在相应页面看到由红色标记的“现所在学科” 及“现研究方向”的修改信息,填写审核结果(“通过”或“不通过” )后并提交。 院系人事干事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会流转至人事处审核页面,由人事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审核,人事处审核通过后教职工修改的数据生效。存在任何疑问请联系:联系人:李东旭联系电话:6891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