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景 德 镇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精 品 课 程 建 设 实 施 方 案课程建设是教学基本建设中最具基础性的核心工作,其水平、质量和成果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志。为加强我校课程建设,建立校、省、国家三级精品课程体系,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 号)和省高校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精品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与目标 指导思想:以教学思想和教育观念的转变为先导,通过改革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实践性教学环节,从根本上保证课程建设在培养学生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发
2、挥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力争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建设一批符合高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并适应新的人才培养模式的精品课程。建设目标: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开展校级精品课程建设,是我校课程建设工作的重点和龙头。我校要以现代教育理念为指导,以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为目标,整合以往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成果,加强科研与教学的紧密结合,构建学生自主学习的机制,加大教学过程中使用信息技术的力度,通过35 年的努力,建设 50 门左右的校级精品课程,力争 5- 10 门课程成为省级精品课程,1-2 门课程成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列入
3、学校重点建设的示范性(特色)专业, 必须至少有 1 门课程达到校级精品课程建设标准。列入省特色专业的, 应该至少有 1 门课程达到省级精品课程建设标准。二、精品课程建设的组织领导机构精品课程建设以教研室为基础,组成校、系(部)两级精品课程建设领导机构。 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的组织机构依托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秘书长由教务处处长担任,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其职责是负责全校精品课程的布点、规划、过程管理、验收等工作。各系(部)成立精品课程建设领导小组,由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及有关教师组成,负责制定本系(部)精品课程的建设方案、经费使用方案、组织实施方案以及组织课程的评估与检
4、查工作等。三、精品课程建设的基本程序(一)精品课程的建设内容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精品课程要由学术造诣高、具有丰富教学(实践)经验、成果显著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教师负责,要通过精品课程建设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学梯队。2推行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要准确定位精品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处理精品课程建设与系列课程改革的关系。精品课程的内容要体现现代教育理念和时代要求,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研成果,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体现新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 3重视教材建设。精品课程应选用优秀教材,开发网络课件,建成由文
5、字教材、电子教材、网络课件、试题库实验指导书、系列参考书和辅助教材等构成的多元化教材。4注重使用现代化教学方法与手段。精品课程应根据课程特点,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组织教学,实现教学与管理的网络化,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等均要上网开放,实现网络教学资源共享。 5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精品课程要高度重视实践教学环节,大力开展实践教学改革,开设综合性、实际应用性强的创新实践项目,引导和鼓励学生参加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6培养课程特色,注重教学效果。精品课程要在教学内容、教材、教学方法与手段、实践教学、考试模式等方面形成风格和特色。精品课程教学效果应比较突出,并
6、得到业界同行和教学对象的公认。(二)精品课程的申报条件 1申报的校级精品课程必须是开设面广、通用性强、具有示范意义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专业主干课,且连续开设三年以上。2课程建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学位)。3课程注重使用现代化教学技术和手段,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已经上网或者经过努力能够达到上网条件。(三) 精品课程的申报程序1精品课程申报前由各系(部)组织有关教研室进行论证; 2每年 3 月底前,课程负责人填写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由各系(部)精品课程建设领导小组初审,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报送
7、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各系(部)的课程建设申请进行复审; 4复审通过的课程,由课程负责人根据申请书和专家的复审意见提出具体实施方案,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提交学校评审。 5每年 5 月底前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进行对初审后的课程建设申请进行评审,确定当年的校级课程建设项目。 (四)精品课程建设经费 学校对已审定的精品课程建设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纳入学校年度预算。精品课程建设经费主要用于课程基本建设。课程建设经费所使用的范围如下:(1) 项目研究所需的图书资料、计算机配套设备、消耗材料等; (2)项目研究必需的学术调查、考察和相关的学术交流活动; (3)项目研究成果的打印、复印、出版或发表
8、;(4) 与项目研究直接有关的其它开支。 学校为每门精品课程的建设,提供 3000 元的经费支持。课程建设经费按滚动式分阶段下拨,即经学校审批确定为精品课程建设的项目,自正式发文之日起拨付建设经费的 50%,经中期验收通过后拨付经费的 30%,最终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经费。精品课程验收合格后均须保证使用 3 年以上,3 年使用期内,项目组应适时进行课程维护,以保证内容及时充实更新,展示方式运行正常。学校将根据运行和维护情况,每门课程另安排 2000 元维护费用,自第二年开始分期拨付,具体拨付时间和方式由教务处根据情况掌握。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经费的管理按景德镇高专教学质量工程建设经费使用暂行规定执
9、行)。(五)精品课程的过程管理 学校每学年进行一次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的立项申报工作,各系(部)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本系(部)教师以课程组(至少应包括 3 名以上专任教师)为单位,根据申报程序组织申报。精品课程的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精品课程建设实行负责人责任制,责任人应根据景德镇高专精品课程建设评审指标体系,认真组织实施,每学期末进行自查并写出书面材料, 向系(部)精品课程建设领导小组汇报,同时报教务处一份备查。学校每学年结合教学检查对精品课程建设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并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相关会议,总结交流精品课程建设情况。(六)精品课程的中期检查在精品课程建设时间过半或项目主要工作完成 50%以上时,
10、课程负责人应接受项目中期检查并认真填写“精品课程建设中期自查报告书”一式三份,经所在系(部)精品课程建设领导小组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在接到自查报告书两周内应组织专家对课程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并提出检查意见,检查通过后学校即拨付相应经费。对建设效果较差者,学校将责令限期改进、跟踪督查、直至取消建设项目,追回拨付经费并通报批评。(七)精品课程的验收 精品课程每学年验收一次,验收时间为每年的六月。经过建设,达到预期目标的精品课程,按下列程序验收。l、责任人填写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精品课程验收表,撰写自评报告,由所在系(部)精品课程建设领导小组初审验收、签署具体初审意见后报送教务处。验收申请截止
11、时间为当年的 5 月 30 日。 2、责任人负责向教务处提交该门课程的课程设计、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学生评价、参考文献目录书面及电子文档各一份,以及主讲教师 45 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和相关课件,同时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参照 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版本110。 3、学校组织验收。精品课程验收由系(部)向教务处提出申请,教务处组织验收。精品课程的验收按网上初评、会议终审的方式进行。在课程自评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对课程自评结果和自评报告进行网上评审和书面审查,参照景德镇高专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对各项指标进行考核,逐项打分,评定出该课程的总数
12、,写出评定结论,提出评定等级建议,提交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讨论。4、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对专家组的评定结论与评定等级进行审定。验收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合格以上者发给证书。四、精品课程建设效果的奖惩 学校对被评为校级优秀精品课程给予奖励,对项目负责人、任课教师通报嘉奖,并作为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获校级优秀的精品课程,学校将优先推荐参加江西省高校精品课程和全国高校精品课程的评选。获省级精品课程项目,学校特别奖励 1 万元,相关文件规定的配套资金另计(下同)。获国家级精品课程,学校特别奖励 2 万元。对校级精品课程不能如期建成或限期改进不力的,学校除责令项目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外,还将视情节决定是否通报批评及追回拨付经费。对精品课程虽如期建成但使用不好,内容更新不及时,实训项目陈旧的,学校将视情节责令限期整改,并按年扣罚课程维护费 5001000 元。五、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具体解释权归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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