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白鹤梁污水处理站臭气治理技术方案白鹤梁污水处理站建于 2012 年,设计处理能力 1600 m3/d,现实际处理能力约 1600 m3/d。一、存在问题在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过程中,会产生大量臭气(主要成分为: H2S、甲烷、 NH3、硫醇等),臭气在调节池提升泵口、浓水池提升泵口、沉淀池搅拌、水解池、 厌氧池脉冲布水罐、 污 泥压滤及污泥池等环节大量溢出。该污水处理站紧靠公路,且离居民点较近,今年来已多次收到环保投诉,环保局要求公司尽快完成整改。为降低臭气对周边环境影响,减少环保投诉,遵照公司环保专题会议(2017 年第 27 号)要求,现需对该污水处理站进行臭气收集治理,消除致臭成份,以达到
2、无臭味排放标准要求。二、治理要求1、根据污水、污泥处理过程产生的臭气情况(臭气量、臭气组成)和周围环境要求,确定除臭构筑物和除臭设施。2、臭气源全部加罩密封,所产生臭气全部通过管道收集处理,确保所有收集管道无臭气外溢,确保达到无臭排放标准要求。3、对原有治理设施设备进行优化整改(原烟囱高度不达标,原跑、冒、滴、漏进行整改完善)。4、设施设备需采用耐腐蚀材料;除臭装置采取必要的防冻和保温措施。5、设计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462-200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建筑设
3、计防火设计规范(GBJ16-87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规范(GBJ50055-93 )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J54-83)6、设计原则:1)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环保法规,认真执行有关的技术规范。2)设计的废气治理工艺流程应技术先进、稳妥可靠、处理效果稳定可靠,操作管理简单方便。3)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合理控制噪声,避免二次污染。三、验收标准:1、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标准要求。2、厂内排放口:臭气浓度(无量纲)20mg/ m;排放规律:24 小时连续排放。3、厂界(防护带
4、边缘)的臭气污染物监测应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的有关规定。四、款项支付合同签订后公司支付项目全款的 10%作为预付款;相关设施、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双方初步验收后,公司支付项目全款的 30%;设施设备稳定运行一定周期(约定期限为公司大量青菜头翻池加工期后,即明年 4 月份),经我方和第三方环保机构(涪陵区环境监测站)验收合格,公司支付项目全款的 40%,项目设计单 位开具项目全款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剩余的 20%作为质保金, 1 年内无重大质量问题或出现问题按售后服务要求及时解决,一年期满经双方确认后支付质保金。五、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 45 天内完成项目的安装及调试。六、售后约定1、确保所有收集管道无臭气溢出,确保臭气处理达标,无环保投诉。2、设计单位密切配合我方工作,按期完成任务。3、在质保期内发生的纯属质量问题的电机、管材等需免费更换(人为因素除外)。4、设计单位在质保期内免费为我方提供 24 小时服务。5、在质保期外,设计单位免费为我方提供技术咨询。七、人员培训为我方废气处理系统管理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包括基础理论、设备维修保养、废气处理系统正常操作运行等培训)保证我方人员熟练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