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滨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7 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7 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 23 号),认真落实 2017 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以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和完善政务公开方式为核心,持续推进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等信息的公开。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对于承担的依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作出决定的权力事项,均要发布服务指南,
2、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依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作出决定的权力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应公开。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2、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行政执法机关适用于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应当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责任单位、科室:政策法规科、道路运输管理局、交通运输监察支队)3、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
3、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积极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公开。 “三公 ”经费 决算公开应细化说 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 经费 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及 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 (责任单位、科室:财务审计科)4、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交通基础设施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和
4、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 (责任单位、科室:规划基建科、道路运输管理局、质监站)5、推进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主动全面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扩大预警预报受众范围。加大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性质严重的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曝光力度。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着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 (责任单位:安全科、运管局、质监站)二、全面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要把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
5、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加强信息解读工作,信息公开前,要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解读预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时,要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及时进行科学解读、阐释,增进公众对我局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公开后,要动态跟踪各种情况,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 (责任科室:局办公室)三、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暂行办法规定,依法处理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受理、审查、补正、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公开需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正确理解申请人所需信息,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准确把握公开内容,对于不能公开的,应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对涉及多个地方或部门的申请事项,要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 (责任单位、科室: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