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江 苏 省 医 疗 机 构 临 床 用 药 目 录申 报 系 统 操 作 手 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2目 录一、 登录界面 .3二、 临床用药目录申报和新增目录流程 .4三、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5四、 市级管理机构 .113一、 登录界面1.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进入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耗材)网上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网站,点击主菜单【辅助系统】下子菜单【目录申报】按钮,登录江苏省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目录申报系统。2.在江苏省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目录申报系统登录页面,医疗机构在电脑上插入 CA,点击【CA 登录】按钮进入系统;市级管理机构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登录】按钮登录系统。注:
2、(1)医疗机构有多个 CA 的,必须使用主 CA(主 CA中带有电子公章) 。(2 )首次登录该系统不需要进行 CA 绑定,所有 CA 绑定信息与药品网上采购系统(即:主菜单网上采购下的子菜单基本药物或者非基本药物)中一致,并同步更新。4二、 临床用药目录申报和新增目录流程该业务流程适用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根据 2016 年临床用药目录情况进行目录申报和新增目录申报。注:(1) 目录申报(二级以上) 指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药品实际采购情况,勾选系统中已提供的药品目录进行申报。(2 ) 新增目录申报(二级以上)指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药品实际采购情况,增加除目录申报模块中提供的药品目录以
3、外的新的药品目录。5三、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一) 目录申报(二级以上)1.点击主菜单栏上【目录申报】按钮,选择【目录申报(二级以上) 】子菜单,进入【目录申报-项目】页面。2. 在【目录申报- 项目】页面,显示可目录申报的项目以及申报的起止时间。点击【目录申报】按钮,进入【目录申报-目录 】子页面63. 在【目录申报- 目录】子页面,显示所有可申报的药品目录。输入相关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可查询相关目录。在药品目录行的空白框打勾,点击【申报加入】按钮后,序号列颜色会变成绿色且该条目录申报状态变为“准备” ,同时申报过的目录会加入【目录申报-已报数据】页面。4. 在【目录申报- 目录】页面,
4、点击【已报数据】子页面按钮,进入【目录申报-已报数据】子页面,该子页面显示所有已准备发送或者审核通过及拒绝的药品目录。75. 在【目录申报- 已报数据】子页面,选择申报状态为“准备” 的目录,并在空白框中打勾,点击【发送】按钮提交至市级管理机构审核。提交后,审核状态变为“发送”;点击【删除】按钮,可将该条药品目录退回至【目录申报-目录】子页面。86. 在【目录申报- 已报数据】子页面,申报状态有四种。其中准备:表示该条申报目录医疗机构已勾选,还未发送给市级管理机构;发送:表示该条申报目录医疗机构已勾选,并且已经发送给市级管理机构,但市级管理机构还未处理;市通过:表明该条申报目录已经通过了市级管
5、理机构审核,即该条目录申报流程已结束;市拒绝:表明该条目录未通过市级管理机构审核,被退回至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注:针对“准备” 和“市拒绝 ”状态的数据,可以勾选该条目录后,点击【删除】按钮,将该条目录退回至【目录申报-目录】子页面,重新勾选后再申报。(二) 新增目录申报(二级以上)1.点击主菜单栏上【新增目录】按钮,选择【新增目录申报(二级以上) 】子菜单,进入【新增目录-项目】页面。92. 在【新增目录- 项目】页面,显示可新增目录的项目,以及目录申报的起止时间。点击【目录申报】按钮,进入【新增目录- 已报数据】子页面3. 在【新增目录- 已报数据】页面,点击【增加】按钮进入【新增目录增加】子页面。4. 在【新增目录增加】子页面,按实际情况填写相关信息,点击【保存】按钮。注:(1)所有带 “*”项为必填项。(2 )如新增的目录与目录申报中的目录或已增加的目录一10致,系统会提示“这个目录已存在,是否继续添加?”,点击【确定】按钮,继续增加;点击【取消】按钮,不增加。5. 在【新增目录- 已报数据】页面,勾选申报状态为“准备” 的目录所在行的空白框,点击【发送】按钮将该条目录发送至市级管理机构,申报状态变为“发送”;点击【删除】按钮将该条新增目录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