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市国有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修改意见的公告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明确我市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的规模和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13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建管2016116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管办发20169 号)、关于公共资源交易
2、评标专家抽取规则(试行)的通知(桂政管办发201721 号)等文件要求,我局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实际情况,对 2011 年发布的我市国有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梧政发201149 号)进行修订,形成了我市国有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办法)。我局本着公开、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于 2018 年 3 月 6 日至 2018 年 3 月 12 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办法的修改意见,请各位通过登录广西梧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请于 2018年 3 月 12 日下午 17:00 前将修改意见汇编成文字发送至我局邮箱:,联系人:韦耀乾,联系电话:0774-3828336。非常感谢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附件: 我市国有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梧州市行政审批局2018 年 3 月 5 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2018 年 3 月 5 日印发(共印 4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