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烟台开发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及信用评价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全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保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公正、公平、合理地执业, 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开发区范围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并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考核及信用评价,是指运用定性与定量的分析方法,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经营相关信息情况进行考核,并确定信用评价等级。第四条 烟台开发区建筑业联合会和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负责本区内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具体考核及信用评价工作。考核及信用评价应坚持统一标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第二章 考核及信用评价内容、方式和依据第五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及信用评价,主要从企业资信、执业情况、社会公益、荣誉及信用、违法违规及不良2行为记录等方面进行评定。第六条 考核及信用评价实行计分制,总分由基本分、优良信用信息加分及不良信用信息扣分组成。基本分由企业执业情况得分和资信情况得分组成,满分为 100 分;社会公益、荣誉、信用等属加分项;违法违规及不良行为记录等为扣分项。第七条 考核及信用评价原则每年进行一次,有效期为一年。第八条 考核及信用评价依据(一)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
3、 150 号)、 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建发 29 号)、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鲁建发 41号)以及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 252 号)等。(二)区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咨询企业的表彰文件。(三)评价期内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四)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证属实的举报和投诉或其他正式文件。(五)区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不良行为记录或签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六)日常检查、定期核查及专项检查的结果。3(七)社会公益行为,指开发区内慈善救助捐赠、社会公益捐赠等。第三章 考核及信用评价等级 第九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考核及信用评
4、价的结果实施等级管理,按照由高到低分为 AAA 级、AA 级、A 级、B级四个等级。考核及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下列标准确定:AAA 级为优秀企业。上一年度考核及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 AA 级(第一次 评定除外,下同),本年度内的考核及信用评价计分排名在前 10%且不低于 90 分,不良信用信息扣分不超过 5 分。AA 级为良好企业。上一年度考核及信用 评价等级不低于 A 级,本年度内考核及信用评价计分达不到 AAA 级标准,且考核及信用评价计分排名在前 20%以内,考核及信用评价计分不低于 80 分。A 级为一般企业。本年度内达不到 AA 级标准,且考核及信用评价计分不低于 60 分。B 级为不合格
5、企业。在本年度考核及信用评价计分达不到 A 级标准的企业 。新批资质企业、新登记区外企业第一年的考核及信用评价等级暂定为 A 级 。 第十条 考核及信用评价分值4(一)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情况(80 分),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负责考核。1、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在资质等级核定范围内。违反上述规定,每次减 2 分。 (10 分)2、咨询成果应按照现行依据和相关规定进行编审,人工单价、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以及规费和不可竞争费等按照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现行规定计取,控制价编制严格按照山东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执行,违反上述规定,每发现一处减 2 分。 (20 分)3、成果文件应加盖公章、成果
6、专用章。对咨询项目成果文件实行三级质量控制,每缺一处减 4 分;流程单上三级审核意见、签名、印章、日期应齐全,每缺一项减 2 分。(10 分)4、签定的委托业务合同应使用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应明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咨询合同备案办理应及时、资料齐全;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收费,不得主要以审减额为依据收取服务费,违反上述规定每发现一次减 2 分。 (10 分)5、成果文件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如因造价咨询企业自身原因发生拖延的,每发生一次减 2 分。 (10 分)6、成果文件的误差率应在5%以内,每发现超过此范围一次减 2 分,超过10% 该项不得分。 (10 分)57、考
7、核年度,在区内咨询费收入达到 90 万元以上为满分,90 万元以下按比例扣减,咨询费以实际到账为准,若咨询合同未备案,将不计入企业年度收入。 (10 分)(二)造价咨询企业资信情况(20 分),由烟台开发区建筑业联合会负责考核。 1、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技术负责人及专职人员的资格、人数符合要求,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养老保险等。每项达不到标准的减 2 分 。 (5 分) 2、营业场所满足办公需要,有必要的办公设备(办公桌、计算机、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等)。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每项减 2 分。 (4 分) 3、机构发生变更、人员变动、歇业和解散,应在 30 日内报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
8、备案。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备案的每次减 2 分。 (3 分)4、内部管理 (执业质量控制、业务档案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 制度健全。每缺一项减 2 分。 (4 分)5、按时参加省、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组织的学习、培训、工作会议及公益活动等,并及时上报相关的资料、信息。违反上述规定,每次减 2 分。 (4 分) (一)(二)每项考核及评价内容满足要求,得分项满分;不满足要求,在分项基本分上按标准扣减相应分数,直至扣完为止。6(三)社会公益、荣誉、信用等加分,由烟台开发区建筑业联合会负责考核。 1、本年度开发区内慈善救助捐赠、社会公益捐赠等,每捐助 2000 元加 1 分,按比例累计
9、加分,最高加 5 分。2、考核年度,企业获得国家、省、市及开发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表彰的,分别加 10 分、5 分、3 分、2 分,最高加15 分(同一事项获得多次表彰加分的按最高分计取)。3、评价期内获得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为A 级加 10 分;B 级加 5 分。4、考核年度,在区内有实施全过程造价控制的,每有一项加 2 分,最高加 5 分。5、考核年度,区内承揽的造价咨询业务收入达到 90 万元以上,每超过 20 万元加 1 分,最高加 5 分。6、年度考核时,向相关业务单位发放社会评价表,对被考核单位的满意度进行评价,满意度达到 80%以上的按比例给予加分,达到 90%以上的加
10、 10 分,本项最高加 10 分。(四)对违法违规及不良行为记录的扣分,由烟台开发区建筑业联合会负责考核。1、本年度企业因不良行为被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录的,每次扣 5 分。2、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且未按规定整改的,每次扣 10 分。73、其它未按规定要求履行义务的行为, 经审查认定的,每次扣 3 分。4、年度考核时,社会评价满意度低于 30%的扣 5 分。(五)否决指标,由烟台开发区建筑业联合会和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共同负责考核。 在区内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年度考核不合格,信用评价直接确定为 B 级:1、允许他人以本单位或本人名义开展业务或执业的。2
11、、单位或其工作人员因行贿、受贿等,受到刑事处罚的。3、在工程造价活动中有过失,给国家、企业及个人造成重大损失,并被相关部门通报的。4、本年度有市级以上两次不良行为记录的。5、考核及信用评价总分低于 60 分的。第四章 考核及信用评价结果的运行第十一条 根据考核及信用评价总得分进行排名,并在区建筑联合会网站、开发时报等媒体向社会公布。第十二条 考核及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评选先进以及承揽政府投资工程优先考虑的重要参考,AA级以上企业自动取得下一年度进区承揽业务资格。第十三条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造价咨询企业,属区内的责令限期 3 个月内进行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报上级资8质管理部门对其降
12、级或注销资质证书;区外造价咨询企业取消其下一年度在开发区承揽造价咨询业务资格。第五章 附 则第十四条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及造价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本办法的内容进行解释和管理。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 2013 年 4 月 15 日起施行。附表一、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自评表附表二、社会评价信息反馈表附表三、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情况评分表附表四、造价咨询企业资信情况评分表2013 年 3 月 10 日9附表一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自评表年 月 日企 业 名称(公章) 成立时间资格证书编号 资格等级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 电 话技术负责人 职 称 注册资格企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人缴纳劳动保险 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人其中 注册造价师 人;预算员 人。企业公益行为、荣誉及获奖等情况被通报、处罚及不良信息记录等情况10附表二社会评价信息反馈表年 月 日被考核单位名称 满意 不满意 不了解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