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湖南省和平文化研究基地课题招标办法为集聚科研资源和科研力量,提升研究水平,湖南省和平文化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将面向社会实行课题招标。具体办法如下:一、招标课题根据研究方向、研究进程和发展要求,基地每年确定 5 个课题面向社会招标,其操作办法于当年上半年公布。投标者的应标内容主要为和平思想史及和平文化的基础理论研究、中外和平文化资源的整合与开发应用研究、战争文学与和平文化研究、和平文化与和谐社会和谐世界建构研究,欢迎在和平文化领域有积累的研究人员应标。二、课题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开展所选课题研究的人员、技术力量等基本条件,具有相关课题研究经验与研究业绩。2、以论文、研究报告形式结题的
2、课题,研究期限为 1 年;以专著形式结题的课题,研究期限为 3 年。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的,经基地审批后,可延期一年结项。3、以论文形式结题的课题必须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2 篇以上,其中至少有 1 篇在 CSSCI 来源期刊上发表。以专著形式结题的课题必须是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具有独立书号的出版物。4、研究项目的成果(论文、专著)在公开发表前,须交基地审定认可,公开发表时须在该成果显著位置署上“湖南省和平文化研究基地”字样。研究者须遵循学术道德,文责自负。三、课题经费以论文、研究报告形式结题的中标课题,每项资助 5000 元;以著作形式结题的中标课题,20 万字以上资助 10000 元/部,课题经费在结题后一次性支付。四、评审办法基地组织评审委员会,负责招标课题的评审工作。由基地对应标者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召开评审会议,由评委集中讨论,按分数高低筛选出名单,然后由评审委员会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确定中标者。学校科技处负责监督评审过程。 五、本招标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湖南省和平文化研究基地。湖南省和平文化研究基地办公室2013 年 0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