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关于 2017 年春学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各教学单位:根据盐城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文件要求,2017 年春学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一、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我校正式录取注册在籍的本科一、二年级学生,且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表现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学习勤奋;2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位列班级或同年级同专业前 1/2。符合上述条件的文科生可转入文科(包括文理兼收)专业;理科生可转入理科或文科(包括文理兼收)专业;艺术类专业只可转入同类专业。二年级学生原则上只能申请转入本学院的其他专业。二、其他特殊情况转专业的申请与考核1入学后因患有某种疾病或确有特殊困难、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2、由学生本人申请,提供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经审核批准后,可转入当年录取分数同档次的其他专业;2由于在原专业学习困难等特殊原因(需附相关证明材料)而无法继续完成学业的,由本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转入当年录取分数同档次的其他专业,二年级学生原则上降级转入当年录取分数同档次的其他专业;3确有某种特长或对某学科(专业)具有浓厚的学习兴趣,转专业之后有利于其发挥所长,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转专业:学习期间在“挑战杯” 、 “互联网+” 、 “创青春” 、数学建模、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电子设计竞赛等国家级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 3) ,或在省级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
3、名前 2) ;以第一发明人获得相关学科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有其他相关成果,并经 2 名以上本校相关学科教授联名推荐。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1未办理注册手续;2休学未满;3已达到退学标准;4已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及以上;5入学以来因违纪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6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含定向生、国防生、艺术类等专业学生;27未经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特殊录取类型,含对口单招、专转本、“3+2”、 “3+4”等类型学生。四、工作程序1第 13 周,各二级学院按照格式填写“转专业计划表” ,根据学院所属专业的具体情况确定拟接收转入学生计划数(原则上转入人数不超过本
4、年级本专业在校生数的 10%) ,报教务处汇总;2第 14 周,教务处在网站公布各专业拟接收转入计划;3第 15 周,拟申请转专业学生填报盐城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经转出学院资格审查后报教务处,并在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同时,各二级学院对特殊情况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报教务处;4第 1617 周,教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数多于计划数的组织考核,申请转入理科或文理兼收专业学生考核科目为高等数学 (上、下册)和大学英语 ,申请转入文科专业学生考核科目为大学英语 ,教务处组织试卷批阅与结果统计。同时,教务处复核因特殊情况申请转专业学生的相关材料;5第 18 周,教务处根据考核和特殊
5、情况转专业复核的结果,对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 5 个工作日;6第 19 周,对公示无异议所确定的转专业学生名单,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省教育厅备案。五、学籍及成绩管理1学生转至新专业后,应完成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和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后方可毕业;2教务处在新学期开学前 1 周内,统一办理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变更手续,相关二级学院负责转入学生的注册和住宿安排;3转专业学生报到后 2 周内向新专业所在学院教务科申请并完成课程成绩替代(替代课程学分不低于被替代课程学分) ,需要补修的课程则通过申请补学分来完成;4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按新专业学费标准交费;5转专业学生的上一年级奖学金评定和综合测评仍在原学院进行。特此通知。教务处二 O 一七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