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合肥市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为引导和推进我市众创空间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激发大众创新创业活力,根据合肥市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制定该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级以上众创空间。二、考核依据参考科技部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省科技厅安徽省众创空间备案实施细则 和合肥市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等。三、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一)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众创空间基础条件、创业服务、众创成效和特色工作等。(二)考核方式。考核采取自查和复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 自查。被考核单位对照合肥市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评价体
2、系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22. 复查。市科技局组成考核复查组,组织对被考核单位进行复查(具体时间及复查方式另行通知)。四、考核评优1. 省级以上和市级众创空间实行分层级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优秀的众创空间第二年不连续评优。2. 年度考核结果得分由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评价体系测评得出。五、申报材料1市级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考核申报表;2自查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3年度工作总结;4报送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六、附则本办法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 1 年。本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附件:合肥市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评价体系3附件合肥市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评价体系申报单位: 参数序号 指标内容 分值评分场地面积(平方米) 5运营管理制度 51基础条件20 分成立创新基金或天使基金(万元) 10创业导师队伍(人) 5创业辅导(次/年) 5创业活动(次/年) 52创业服务40 分投资服务成功案例(件/年) 25年入驻团队初创企业数(家) 10年新增入驻团队初创企业数(家) 103众创成效30 分年成立企业数(家) 104特色工作10 分具有创新和推广示范作用的特色工作 10总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