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澧县政务中心窗口发改局招标核准事项服务指南(完整版)2017 年 8 月 6 日事项名称 项目招标事项核准适用范围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投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湖南省实施办法 。受理机构 县发改局窗口(县政务中心 6 号楼 1 楼) ,咨询联系电话:0736-3120023决定机构 县发改局数量限制 无限制申请条件1、项目招标核准申请报告;2、招标核准申请表;3、项目计划文件;4、
2、资金证明材料;5、机构代码证复印件;6、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禁止性要求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申请材料目录1、项目招标核准申请报告(收原件 );2、招标核准申请表(收原件);3、项目计划文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4、资金证明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5、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6、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办理基本流程1、登录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登录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办事大厅;2、按照网络要求填写企业及项目信息;3、网络确认;4、项目审查;5、审查通过,核准完成。办结时限 承
3、诺 7 个工作日。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结果送达 网络或电话通知申请人到澧县发改局窗口现场领取监督投诉渠道 澧县政务中心投诉处理中心 0736-3213090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澧县政务服务中心 6 号楼 1 楼大厅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2:30-17:30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略(单独提供)流程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流程图在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办事大厅提出申请填报信息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照法定要求完成信息修改或补充,在 3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发出网络受理通知书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超出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3 个工作日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照法定要求提交全部补正资料的,在 3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发出网络受理通知书 。县发改局内部网络审核决定填报资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3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项目申请单位。申报资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3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项目申请单位。不予许可20 个工作日内出具许可批复文件,通知申请人,并在发改局网络公示。20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发布不予批准决定书。准予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