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微型软件企业评估办理指南为促进我市微型软件企业发展,给予微型软件企业一定的扶持,特制订微型软件企业评估办理指南。获批的微型企业仅限办理常规程序的费用。一、申报条件办理微型软件企业评估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关于微型企业的划分办法,即营业收入在 50 万以下(不含 50 万)且从业人员在 10 人以下(不含 10 人,从业人员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 ;(二)申报企业需为非集团下属子公司的独立法人单位;(三)成立时间不满 5 年;(四)企业需为协会会员单位。二、申报材料办理微型软件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一)软件企业评估申请材
2、料一套;(二)企业股东信息表(可直接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打印)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公章) ;(三)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会员证书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公章) ;(四) 微型软件企业评估服务费减免申请表一份。三、评估程序企业自愿向协会递交所要求的评估申报材料,协会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也将结合现场考察的评估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出具相应的证明函,并免去其服务费。四、联系方式郑艺 83661275 廖益良 83462110附件:微型软件企业评估服务费减免申请表微型软件企业评估服务费减免申请表单位名称注册时间 年 月 日 注册区域会员类型 会员证书编号持股比例(%)持股比例(%)主要股东及持股情况持股比例(%)营业收入 万元 软件收入 万元从业人员 人 研发人员 人申报单位意见(申报单位公章)年 月 日经办人审核意见 经办人:年 月 日协会审批(审批单位公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