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山东理工大学教师实践能力培养协议书甲 方:山东理工大学教务处乙 方:为进一步提高专业骨干教师实践能力,经本人申请、学院申报,学校同意,乙方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 (单位)参加实践锻炼。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实践锻炼期间应完成的任务(一)实践期间,乙方要自觉遵守企事业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接收单位的安排,认真完成山东理工大学骨干教师实践能力培养实施办法规 定 的 内 容 , 提供相关材料作为甲方考核的依据。(二)学院的具体要求二、实践锻炼的管理(一)乙方在外实践锻炼期间,工资正常发放,实践锻炼期间的其他事宜根据人事处有关规定执行。期满后应按时返校工作。(二)教师所在单位应
2、与实践锻炼的教师经常保持联系,将学校和学院新出台的政策、制度等信息及时沟通。教师本人也应保持与学校和所在单位的正常联系,以便及时解决实践锻炼期间出现的问题。三、考核工作(一)乙方期满回校后,需提供实践锻炼期间完成的科研课题、参加的科研项目专题调研报告等材料,同时还要写出书面实践总结报告。(二)由教务处与所在单位按照派出前制定的实践锻炼计划目标逐项检查落实。(三)书面报告、考核鉴定表、实践锻炼活动记录表报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备案,有关实践锻炼情况存入教师个人教学档案。四、经费资助实践锻炼按项目管理,项目经费可以用于培训费、一次往返路费、住宿费、教研论文版面费等支出。乙方如果未能完成实践锻炼的预期目
3、标和任务,所有费用自理。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2教师实践能力培养须知1. 项目结束后需要交的材料:(1)教研论文(需在进修结束后一年内发表) ;(2)实践总结报告(不少于 3000字) ;(3)学习感想(一 句话或几句话,最触动内心的收获感悟,附照片,并上传至教师发展中心网站 http:/,供其他教师分享。 ) (4)考核鉴定表(对方单位鉴定并盖章) ;(5)进修活动记录表(按周进行记录,每周至少一张,手写) 。其中后 4项于项目结束后三个月内交至教务处,表格和格式可以到教师发展中心网站http:/下载
4、专区下载;交纸质材料的同时,留下电子版或发到。2. 项目结束后三个月内,需在学院范围内以 PPT的形式进行汇报交流,分享实践收获。3. 可以报销的发票内容:(1)交通费:往返一次,最多两次;自己驾车的(限淄博市周边地区) ,可以报销最多 2000元交通费;本项目不包含市内交通费;(2)住宿费,不超过 6000元;(3)进修学习费或培训费:本项目经费不包含实践单位的外派培训费用;(4)教研论文的版面费:一定是教研论文,不能是学术论文。所有发票抬头:山东理工大学;打印纸、办公用品等费用不能报销;(住宿费、培训费、版面费均用公务卡支付,留好刷卡小票报销时用) ;所有本项目产生的费用实报实销,限额合计 1万元,项目结束后 3个月内报销。3. 联系方式: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孙浩洁,13335222077,2780895(办公) ,39078091(QQ),296101817(山东理工教师发展群)。4. 注意事项:参加该项目要到人事处师资科登记(2786219,杨老师) ,从人事处网站下载请假条,学院审核后(部门意见)后到劳资科(2780501,孙老师)办理请假和销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