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红和利拓商务顾问(北京)有限公司HONGHE LITUO BUSINESS CONSULTANTS( BEIJING) Co.,Ltd电话:010-62073380 / 81 传真:010-62379351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 13 号汉太华写字楼 236 室文件编号No. 海外期刊规范运作咨询服务协议书甲方: 乙方:红和利拓商务顾问(北京)有限公司甲方为使其出版的期刊(详见香港期刊基础数据表格)规范运作,特委托乙方代办期刊进口手续并提供规范运作咨询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1. 委托期限:20 个工作日(自甲方支付首付款之日起计算) 。2. 甲方需提供下列必要的文件资料,并对所
2、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2.1 海外期刊基础数据表格及样刊(全年 1 套) 。如甲方期刊出版未满1 年或尚未创刊,则可暂缓提供,但需提供未来 1 年的出版计划,该计划应载明期刊创刊日期、出版周期及未来 1 年每期出版的具体日期。甲方必须保证按计划出版。2.2 商业/分行登记证复印件。2.3 银行帐户(出版机构的香港银行户口)及其香港办公室的地址、电话、传真和驻港负责人姓名。2.4 ISSN 证书复印件。3. 国际期刊规范运作咨询服务目标:1) 了解中国内地关于出版管理方面的法规,明晰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从而掌握国际期刊规范运作的路线图;2) 实现期刊在中国内地的规范发行:发行一般采取双轨制既可
3、通过中国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指定的期刊进口经营单位征订,也可通过数据库向读者赠阅;3) 可承接内地广告业务。4. 服务程序:1) 双方签署本协议,本协议签署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首付款。2) 中国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指定的期刊进口经营单位之一代理该期刊在中国内地征订。成功以在该期刊进口经营单位能够订阅为标准,以该经营单位提供的订阅清单及发票为凭) 。3) 乙方指导甲方对甲方期刊存在的非规范行为进行整改,提供中国内地出版管理法律法规汇编和国际期刊编辑、出版、印刷、发行、内容及广告等诸环节应注意的若干问题等参考资料供相关人员学习。4) 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物品及文件资料,完成服务。a) 中国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指定
4、的有期刊进口资格的单位)分配给该刊的刊号及其名称(可刊登于期刊的版权栏) 。红和利拓商务顾问(北京)有限公司HONGHE LITUO BUSINESS CONSULTANTS( BEIJING) Co.,Ltd电话:010-62073380 / 81 传真:010-62379351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 13 号汉太华写字楼 236 室文件编号No. b) 如甲方无法提供本协议第 2 条第 2 款规定的资料,则乙方提供香港期刊发行代理人的中英文地址、电话、传真(可刊登于期刊的版权栏) 。c) 国际期刊编辑、出版、印刷、发行、内容及广告等诸环节应注意的若干问题和中国内地出版管理法律法规汇编等参
5、考资料;5. 收费标准:1) 咨询服务费 50000 元人民币(不含税) 。2) 如甲方期刊出版未满 1 年或尚未创刊,甲方需支付保证金 5000 元人民币。该保证金在甲方完成未来 1 年出版计划后全额退还;如甲方未按出版计划正常出版,该保证金不予退还。正常出版 1 年以上的期刊可豁免支付保证金。3) 如甲方无法提供本协议第 2 条第 2)款规定的资料,则需额外支付香港期刊发行代理人年费 2400 元人民币;如甲方已在香港银行开户且自办发行,则此项费用可豁免。6. 付款方式: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首付 80%,余款乙方提供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指定的期刊进口经营单位订阅发票时支付。如甲方不按时支付余款,则乙方有权终止一切服务,已收费用不退。以上收费均以乙方开具的收据或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实际收款为凭。7. 在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期限内,甲方如欲终止服务,乙方不予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在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期限内,乙方如果未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且甲方决定不再继续委托乙方提供该服务,乙方应立即无条件退还给甲方首付的全部费用。8.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9.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10.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1. 本协议书传真件有效。甲方: 乙方:红和利拓商务顾问(北京)有限公司签署: 签署: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