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书经甲方(中南大学)、乙方( )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一、 聘用岗位及职务甲方聘请乙方担任中南大学客座教授。二、 协议期限本协议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限为3 年。乙方每年到甲方工作时间不少于 2 个月。三、 乙方工作职责、任务和目标1、教学任务: 2、科研任务:含项目、论文等 3、学科及团队建设任务: 4、国际交流与合作任务:四、 甲方提供的基本条件1、若乙方获批国家“千人计划”短期项目入选人并到岗工作,甲方参照同类长期“千人计划”的标准为乙方提供工作津贴,年度工作津贴额度按实际到岗时间核定。若未入选,则年度工作津贴额
2、度按照智力引进相关待遇核定。2、甲方每年实报实销一次乙方到中南大学工作的国际、国内往返旅费。3、乙方来校工作期间,由学院安排住宿。4、学院为乙方提供科研办公场地,并配备仪器、设备、助手。五、 双方约定事项1、工作津贴年终考核通过后一次性给付。2、乙方因主观因素导致未完成本协议既定工作目标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且乙方须按甲方已支付工作津贴的 50%给予甲方以经济补偿。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成果均属职务成果,其发表有关论文、著作或申报有关奖励、专利和科研项目及经费等,乙方署名的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中南大学。4、甲方因工作需要,或甲、乙双方因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协议条款时,双方可通过协商变更协议条款。5、乙方在协议期内须将年度业绩情况报甲方人事部门备案。6、协议期内双方解除协议及违约责任事项参照中南大学岗位聘任(用)暂行办法执行。六、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乙方所在单位各执一份。本合同约定事项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涂改、未经授权代签无效。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字:盖 章: 盖 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