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部政府采购培训班变更政府采购方式报批事项讲解中央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等政策解读,教育部政府采购中心2015年5月,主 要 内 容,一、相关文件二、报批范围三、报批程序四、注意事项,一、相关文件,一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一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2、中央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库【2015】36号)3、关于中央预算单位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核前公示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15】8号)停止执行:1.中央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09】48
2、号) 2.财政部关于对中央单位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实行审核前公示相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130号),三文件,二、报批范围,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九条(邀请招标)、第三十条(竞谈)、第三十一条(单一来源)、第三十二条(询价)规定情形或者有需要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等特殊情况的,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可以依法采用公开招标以外
3、的采购方式。,财库 2015 36号文件第二条规定: 达到公开招标120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按规定申请变更政府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是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财政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三、报批程序,120万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申请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一般有两种情况: (一) 直接申请变更政府采购方式; (二) 因公开招标失败,申请变更政府采购方式,(一) 直接申请变更政府采购方式:1.变更为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采购方式2.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1)只能从唯一
4、供应商处采购的(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2)因特殊情况申请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二) 因公开招标失败,申请变更政府采购方式1.变更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2.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 直接申请变更政府采购方式,1、变更为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采购方式(1)组织单位内部会商 中央预算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采购方式变更内部管理制度,明确采购、财务、业务相关部门(岗位)责任。业务部门应当结合工作实际,根据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等采购标准,提出合理采购需求。采购部门(岗位)应当组织财务、业务等相关部门(岗位),
5、根据采购需求和相关行业、产业发展状况,对拟申请采用采购方式的理由及必要性进行内部会商。会商意见应当由相关部门(岗位)人员共同签字认可。(2)进入“教育部政府采购网”登录“计划管理系统”进入财政部“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填报申请,(3)所需材料: 1)内部会商意见 2)变更采购方式申请公文: 公文中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中央预算单位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等项目基本情况说明,拟申请采用的采购方式和理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项目预算金额、预算批复文件或者资金来源证明; (在系统中的预算列表中进行选择,对系统中已导入政府采购预算的,不再提供部门预算批复文件扫描件。)(4)批复后,在财政部“政府
6、采购计划管理系统”中下载批复函;(5)按变更后的采购方式依法开展采购活动,2、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1)组织3名以上专业人员论证;(2)组织单位内部会商;(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涉密项目除外),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材料见图一。(4)公示如有异议,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将异议意见、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一并报财政部。(5)进入“教育部政府采购网”登录“计划管理系统”进入财政部“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填报申请(所需材料附后);(6)批复后,在财政部“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中下载批复函;(7)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依法
7、开展采购活动。,表一:,填报申请所需材料: 1)专家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应当完整、清晰和明确,意见不明确或者含混不清的,属于无效意见,不作为审核依据。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中应当载明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号码。专业人员不能与论证项目有直接利害关系,不能是本单位或者潜在供应商及其关联单位的工作人员。 2)单位会商意见; 3)公示文书; 4)单位出具的变更采购方式申请公文; 公文中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中央预算单位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等项目基本情况说明,拟申请采用的采购方式和理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5)项目预算金额、预算批复文件或者资金
8、来源证明。,*因特殊情况申请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 1)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2)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这两种情况下,不需要进行公示和专家论证,审批时只提供项目说明、单位内部会商意见即可。,(二) 因公开招标失败,申请变更政府采购 方式,1、变更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1)组织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的材料;(2)进入“教育部政府采购网”登录“计划管理系统”进入财政部“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填报申请(3)所需材料: 1)中央
9、预算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对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没有供应商质疑的说明材料; 2)评标委员会或3名以上评审专家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3)变更采购方式申请公文 4)项目预算金额、预算批复文件或者资金来源证明; (4)批复后,在财政部“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中下载批复函; (5)按变更后的采购方式依法开展采购活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的证明材料,2、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1)组织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的材料;(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涉密项目除外),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材料见图一。(3)公示如有异议,
10、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将异议意见、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一并报财政部。(4)进入“教育部政府采购网”登录“计划管理系统”进入财政部“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填报申请(所需材料附后);(5)批复后,在财政部“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中下载批复函;(6)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依法开展采购活动。,填报申请所需材料; 1)中央预算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对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没有供应商质疑的说明材料; 2)评标委员会或3名以上评审专家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3)公示文书; 4)单位出具的变更采购方式申请公文; 5)项目预算金额、预
11、算批复文件或者资金来源证明。,(一) 申请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的特殊情况: 1.情况紧急 非各单位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各单位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需要而申请变更采购方式的,各单位应提供项目紧急原因的说明材料。 2.涉密项目 各单位因采购任务涉及国家秘密需要变更采购方式的,应当提供由国家保密机关出具的本项目为涉密采购项目的证明文件。涉密项目需通过纸质文件形式报送。,四、注意事项,(二) 审批时限: 1.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申请理由和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财政部在收到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 2.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财政部将在收到材料3个工作日内通知单位进行修改补充; 3.申请理由不
12、符合规定的,财政部将在收到材料3个工作日答复,并告知不予批复的理由。,(三)不需要进行变更采购方式审批的情况: 1、由各单位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74号令】及有关制度规定,选择相应采购方式,即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等: (1)限额标准50万元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 (2)达到招标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 2、不受政府采购法规制的项目: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5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四)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执行程序: 关于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执行程序请依据 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74号令】、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 的相关规定。,(五)实践中的问题 1. 未经审批直接采用了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2. 公开招标失败后直接转变为其他政府采购方式; 3. 报批方法不了解; 4. 报批材料不完善; 5. 报批程序不规范; ,谢谢!,联系方式:6229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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