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 年 1 月 21 日在株洲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 波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2015 年全市检察工作情况2015 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一、致力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严厉打击
2、严重刑事犯罪。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 2069 人,同比上升 11.8%,起诉 3583 人,同比下降1%。坚决打 击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恶性暴力犯罪,共批捕2125 人,起诉 124 人;突出打击盗窃、抢夺、电信诈骗、合同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共批捕 964 人,起诉 1219 人;加大对毒品犯罪惩治力度,共批捕 449 人,起诉 634 人。从宽处理轻微犯罪。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当严则严、当宽则宽,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和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案件,决定不批捕 324 人,不起诉 207 人。特别是对涉罪未成年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 1
3、6名涉罪未成年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帮助 12 人重返校园,天元区检察院与专业心理咨询师团队建立了心理援助机制,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矫正。积极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在遵循法定程序前提下,对轻微刑事案件快速、简化、从轻处理,审查批捕、起诉时间由过去平均 7 天、21 天缩短为 3 天、6 天,提高了办案效率,增进了社会和谐。注重化解社会矛盾。改进信访工作方式,引导当事人依法律、按程序表达诉求,妥善处理涉检信访案件 41 件次。部分基层检察院推行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制度,由律师代理信访人申诉,维护了信访秩序,有利于息诉罢访。为促进案结事了,积极引导当事人实行刑事和解,
4、共办理刑事和解案件 224件。大力推进检务公开,强化释法说理,对 26 件复杂疑难、分歧很大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群众代表等参与公开听证、公开评议,统一认识,定纷止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实行工作重心下移,充分发挥乡镇检察3联络室作用,及时受理信访举报,服务基层群众。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教管理,监督纠正漏管脱管、监管不严及帮教不力等问题 128 件。结合办案深入分析犯罪规律、特点和趋势,先后对集资诈骗犯罪、骗取新农合资金犯罪、涉农职务犯罪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向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管理、防范的检察建议 5 件。如石峰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伪造发票骗取新农合保险
5、金案中,对发现的有关情况向长沙、株洲、岳阳、娄底、怀化等地医保部门发出了建议函,避免了同类案件的发生。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动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共举办法制宣讲 57 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 5 万余份。二、致力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依法惩防职务犯罪严查大案要案。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共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 137 人,起诉 113 人,其中涉嫌贪污贿赂犯罪 98 人,涉嫌渎职侵权犯罪 39 人。查处大案 75 件,厅级干部 3 人,处级干部 7 人。重点查处了中冶科工集团副总裁黄丹(正厅级)、张家界市政协副主席高建国(副厅级)、中国移动湖南
6、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郭小明(副厅级)、醴陵市委原副书记林伯芝(副处级)、株洲市人民医院副院长杨猛(副处级)等人的贪腐案件。严惩司法腐败。坚决惩治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问题,共立案查处涉嫌徇私枉法、徇私舞弊等犯罪的司法人员 124人。茶陵监狱管教干警廖某等 6 人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芦淞公安分局建宁派出所尹某徇私枉法受到刑事追究。同时开展了对司法人员的渎职行为调查,共立案调查 10 件,依法向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发出检察建议 8 份、纠正违法通知书 2 份。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立案查处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 42 人。立案查处乡村等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 8 人。
7、立案查处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0 人。如茶陵县检察院查处了该县农业局副局长龙某等 7 人贪污国家种植结构调整项目补贴资金案。深化职务犯罪预防。结合查处案件开展预防,帮助发案单位和相关部门行业分析职务犯罪特点、发案原因,提出预防建议 45件。加强廉政教育,到有关单位举办廉政教育讲座 55 场次;在市检察院网站上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网络展馆,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通过虚拟 3D 展厅的手法将有关反腐论述、法律法规、典型案件、忏悔感言、廉政文化等内容予以展现,突破了传统廉政教育的时空限制,扩大了教育覆盖面,已有 2 万余人次点击观看。三、致力于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加强侦查活动
8、监督。对侦查机关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的案件严审细查,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不批捕323 人,不起诉 183 人;排除非法证据 37 件;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 30 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 8 件。5炎陵县检察院监督立案的一起盗窃、诈骗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捕 69 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诉 72 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 134 件,已纠正 120 件。 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对认为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 16 件,已改判 10 件;出席二审案件开庭 63 件;两级检察院共列席同级
9、法院审判委员会 48 次,参与讨论疑难复杂案件 71件;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 12 件,已纠正11 件。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对认为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 12 件;对不服正确裁判的当事人,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成功息诉 36 件;对执行工作提出监督意见 4 件;对行政机关怠于行使职权的提出督促履职建议 48件;对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支持起诉 49 件。如株洲县检察院支持信用合作社追回不良贷款 1300 余万元。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对看守所监管工作中的违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32 件;对监狱监管工作中的违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41 件;监督纠
10、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128 件;对判处实刑后未收押服刑的罪犯进行了专项清理,监督收押执行 28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 84 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四、致力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6服务“两型社会 ”建设 。为进一步回应人民群众 对环境资源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的迫切要求,市检察院联合食药监局、国土局、环保局等 10 个行政机关在全市开展了环境资源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共起诉污染环境、破坏能源资源等犯罪嫌疑人 57 人,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嫌疑人 11 人。查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
11、犯罪案件 6 件 8 人,提出检察建议14 件。重点调查了攸县上云桥中心完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市区中小学校周边“五毛食品 ”问题,炎陵 县华苑铁合金厂非法开工、违法排污问题,天元区有些地方非法毁林采砂问题,石峰区个别企业违法偷排废气问题等,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加强监管。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优化发展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立案查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中的职务犯罪 13 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起诉 21 人;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起诉 68 人。特别是针对一些地方非法集资情况突出,严重破坏金融秩序、损害群众利益、危害社会稳定的问题,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集中
12、打击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已批捕 37 人,同比上升 640%;已起诉 35人,同比上升 600%。 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围绕自主示范区建设、重大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县域经济发展等重大项目,立案查处工程建设领域7职务犯罪嫌疑人 14 人。充分发挥行贿犯罪档案作用,为有关单位在项目招标、政府采购、金融信贷等过程中提供查询服务,阻隔有行贿记录的企业进入市场,共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4141 次。主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如醴陵市检察院与相邻的浏阳、平江及江西省的有关检察院签署了协作框架协议,共同服务湘赣边界区域经济开发合作。改进服务方式方法。正确运用法律政策稳妥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
13、的新情况新问题,查案中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企业涉案财物,慎重披露企业涉案信息,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如在办理某国企采购人员受贿窝案时,主动与企业沟通,在采取相关措施前,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岗位调整,避免了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同时督促该企业完善采购管理等制度,堵塞漏洞,亡羊补牢。五、致力于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坚持规范执法与改革创新强力解决司法不规范问题。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围绕执法作风简单粗暴、执行办案纪律不严格、不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违法取证、追求考评成绩弄虚作假、利益驱动、违法干预办案、以案谋私等八个方面,共查摆问题 4
14、7 个。对近三年来全市判决无罪的案件、撤回起诉的案件和不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逐案进行了评析,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追。同时,对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工作要求和规范进行了细化,厘定权力边界,形成长效机制。8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全面实行网上办案,严格执行案件网上流转、网上审批,做到全程监控、动态管理。强化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严防不文明不规范执法;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制度,加强质量把关,市检察院共审查基层院办理的职务犯罪 49 人,决定逮捕 42 人,不捕 7 人;对 75 件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了回访。加大检务督察力度,严格落实案件质
15、量终身负责制,对错案和瑕疵案件严肃追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审议意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工作;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检务公开工作的审查;主动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有关副检察长进行述职评议;定期向政协通报工作情况。认真开展“ 司法公正株洲行 ”活动,主动邀请各 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员列席重大会议,开展听庭评议,现场监督职务犯罪案件讯问。认真执行最高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支持律师依法履职,接受律师监督制约。两级检察院组织律师座谈听取意见 14 次,安排律师阅卷 354 件次,受理会见
16、等申请 171 件次,接收律师意见书 165 件。推进检察改革和工作创新。市检察院成立了检察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围绕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内容,开展9调研论证和队伍思想状况调查,测算基础性数据,完善岗位职责清单。与市司法局联合开展了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制度改革,由司法局新选任人民监督员 80 人,对全市 14 件职务犯罪案件实施了审查监督。指导炎陵县检察院开展了内设机构整合改革试点。六、致力于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党的领导。旗帜鲜明地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培养检察干警
17、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灵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三个率先 ”总目标,引导检察干警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提供司法保障;严守政治纪律,及时向党委汇报重要工作和重要案件,按照党委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开展“ 回头看” ,逐 项落实整改任务 ,坚持不懈肃四风、强学风、正文风、转会风、严检风。扎实开展“ 三严三实” 专题教育,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深入查找、剖析、整改“不严不实” 的突出问题。两级检察院班子成员以“三严三实” 为转变 作风、修正自身的镜子和尺子,在实践中作好
18、表率,重大案件带头办理,重大问题亲自处理,两级院领导直接办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124 件。市检察院领导每人挂点联系一个基层院,坚持问题导向,每季度均驻点进行调研指导,有效加强了基层基础工作。10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执行廉政情况定期报告、诫勉谈话、廉政风险预警等制度,开展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 256 人次。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和检察纪律禁令,以遵纪守法、规范履职、严格管理为重点,加强了日常巡查和集中督察。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大力开展岗位练兵,组织案例教学、疑案研讨、模拟抗辩等活
19、动。市检察院集中培训 1200 余人次,选派 109 名干警参加最高检察院、省检察院、市委组织的各类培训;选送优秀干警参加全省检察业务竞赛,有3 人被评为业务能手;制定了关于加强青年干警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采取师徒结对、列席检委会、适时轮岗等措施,加强对青年干警的培养。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的关爱和鼎力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大家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不足:如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不充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等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干警司法理念转变不到位,执法不理性现象仍然存在;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做得不够;司法公开力度不大,透明度不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履职能力不足;检察改革推进不快,困难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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