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绵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征求意见稿第 1 页/共 4 页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作业设计中介机构项目询价采购征求意见稿竹政采询(2014)101 号致相关供应商:受采购单位委托绵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作业设计中介机构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项目编号为竹政采询(2014)101 号,共 1 包,商务、技术等要求附后。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需求广泛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如您认为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需求存在倾向性或排他性,请指出具体内容,并进行说明。所提意见请在 2014 年 9
2、月 16 日 16:00 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中心。非常感谢您的参与。联系方式:采 购 人:绵竹市土门镇人民政府联 系 人:汪先生联 系 电 话:0838-6604458采购代理机构:绵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绵竹市苏绵大道中段 21 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D 区四楼邮 编:618200联 系 人:许先生联 系 电 话:0838-6784499 传 真:0838-6784343绵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4 年 9 月 11 日绵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征求意见稿第 2 页/共 4 页附件: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生产或经营范围;2、具
3、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等要求以下商务、技术要求为本次询价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项目最低要求,不满足最低要求的供应商将被淘汰,不允许参加报价。(一)基本情况1、项目概况:绵竹市 2014 年第 3 批乡镇建设用地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绵竹市 2014 年第 3 批乡镇建设用
4、地占地范围位于土门镇、汉旺镇、遵道镇、广济镇境内,占地总面积 40 公顷左右。该项目的建设是符合绵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同时,该项目的实施是为了加快地震灾区的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的需要。2、工作任务:编制完成绵竹市 2014 年第 3 批乡镇建设用地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含附件、附表、附图) ;编制完成绵竹市 2014 年第 3 批乡镇建设用地拟使用林地林木采伐作业设计(含附表、附图) ;绵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征求意见稿第 3 页/共 4 页协助办理建设项目林地使用许可
5、证相关材料的上报工作。(二)工作依据、内容和范围1、工作依据绵竹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绵竹市国土局完成的绵竹市 2014 年第 3 批乡镇建设用地红线图 (比例尺1:500) ;绵竹市人民政府关于绵竹市 2014 年第 3 批乡镇建设用地的请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998 年 4 月 29 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2000 年 1 月 29 日) ; 国家林业局第 2 号令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2001 年 1 月 4 日); 国家林业局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 ; 四川省林业厅川林发2002137 号文关于加强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的通知 ;
6、 国家林业局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 (2002 年 10 月) ; 国家和部颁及四川省现行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标准等。2、工作范围以绵竹市 2014 年第 3 批乡镇建设用地项目的用地红线图确定的该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在 1:500 地形图上标示红线确定。3、工作内容依据采购单位提供的占地范围开展征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调查工作,该用地范围必须符合用地红线的范围。按绵竹市 2014 年第 3 批乡镇建设用地红线图落实四至界线、范围、面积,形成征占用林地布局图。本可行性研究的调查主要是针对征占用林地的各类土地面积、林木蓄积及改变林地用途对环境的影响和工程项目征占用林地是否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根据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的内容开展工作,同时编制完成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绵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征求意见稿第 4 页/共 4 页编制完成征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及林木采伐作业设计包括符合要求的附件、附表、附图。协助完成该项目林地组卷,上报省林业厅。(三)工作时间要求中标单位签订协议后 15 日内完成该项目的相关可研报告及林木采伐作业设计说明书送审稿,在获得该项目的相关政策支撑文件后 7 日内完成现场查验及专家评审工作,15 日内完成林地组件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