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宁德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行政事业单 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资金安全,杜绝贪污、挪用、浪费现象。第二
2、章 预算管理第三条 各直属预 算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根据其职责和工作任务按规定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第四条 根据财政年度预算安排文件,各直属预算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或本级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对本单位、部门的各项收支提出年度预算,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后统一报送局财务科进行审查,局财务科提出审查意见报局长办公会议或专题会议审定;审定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批复;根据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收支,确保预算严格有效执行。- 3 -第五条 收入预算的 编制包括: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租金收入等非税收入。第六条 支出预算的编制包括: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预算支出、项目预算支出、设备采购预算支出。(一)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支出的编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二)项目预算支出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并充分考虑资金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凡申报使用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六费” )用于发展性支出和专项业务费支出项目的,申报部门应做好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三)设备采购预算支出的编制: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编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采购单位应根据批准的采购预算编制年度采购计划,编制的采购计划金额不得超出采购预算。第三章 收入管理第七条 各项
4、收入包括: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租金收入等非税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管理规定,按照规定开具财政票据,做到收缴分离、票款一致,及时缴库;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 小金库” 。第八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情况报告制度,按照核准的收费项目、标准和范围进行公示,实行“票款分离 ”执收。- 4 -第九条 罚没收入应按规定出具处罚决定书后,通知缴款单位通过“ 非税系统 ”直接缴入金库。第四章 支出管理第十条 单位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 目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第十一条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 单位 为维持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含人员经费和商品服务支出。
5、(一)人员经费: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社会保障费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由主管部门核定人员编制、财政部门核定标准支出。(二)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费用、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因公出国(境)费、差旅费、水电费、公务车辆运行费用、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第十二条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专项或者特定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省、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的支出管理按照宁德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第十三条 自筹基本建设支出,是指行政单位经依法批准用财政预算拨款以外的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第十四条 单位各项支出应实行先预算后支出的原则,强化预算管理。项目支出安排和公用经费支出超过 3 万元
6、及以上的,报请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单位日常费用支出报销办法执行宁德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财务报销审批管理细则规定。- 5 -第五章 固定资产采购管理第十五条 单位所需的固定 资产,应 当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和单位财力的可能,根据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配置。第十六条 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对财政下达的预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采购计划。严格控制未纳入部门预算的采购支出,凡是年初未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在预算执行中因特殊事由需要采购的,须先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同意追加政府采购预算后采购。第十七条 政府采购过程管理:单位应 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建立申请人、预算
7、审核人、设备采购人、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岗位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第十八条 政府采购验收管理:根据规 定的验收制度和政府采购文件,由办公室、财务科、业务科室、驻人大机关纪检组有关人员对所购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配置、参数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第六章 货币资金管理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 货币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合理设置岗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第二十条 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第二十一条 严禁一人保管收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财务专用章应当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应当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
8、。负责保管印章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管设备,并做- 6 -到人走柜锁。第二十二条 指定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会计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盘点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款余额,抽查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第七章 固定资产管理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第二十四条 固定资产财务处理由 财务部门负责统一建账、核算。固定资产增加时,应当及时登记入账;减少时,应当按照国有资产处置规定办理报批手续,进行账务处理。第二十五
9、条 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登记、管理。办公室应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年度终了,进行全面清查盘点。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处置应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处置。第八章 票据管理第二十七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款财政票据严格执行“凭 证 申领 、分次限量、核旧 领新” 制度,由市局 专人管理,统一向财政部门领用,实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第二十八条 票据启用时应认真检查是否有缺页、号码- 7 -错误、毁损等情况,一经发现应及时交回财政票据监管机构处理。票据用完后,及时办理核销手续,票据管理人员应按照要求填写相
10、关资料,按顺序清理财政票据存根、装订成册、妥善保管。票据销毁按财政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票据填写应内容完整、书写工整、章戳齐全。如有错填,应及时改正,错票应保存待查,不得涂改、挖补或撕毁。第三十条 票据遗失的,票据保管使用人应查明原因,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并自发现之日起 3 日内登报声明作废。第九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局财务科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局 长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以往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8 -宁德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财务报销审批管理细则为加强局机关财务管理,完善和健全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财务
11、报销审批手续,根据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细则。一、 费用报销基本要求(一)报销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税务发票的填写基本内容应包括:客户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填写的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无发票专用章的为无效票据。(二)报销人员要做好费用发生前的预算或预审批工作,在费用发生后应整理清楚原始票据与相关文件,在发票背面签字确认。(三)单据粘存单的填写应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填写,注明附件明细和张数;金额大小写应完全一致,
12、不得涂改;差旅费报销单需要全体报销领款人承诺签字。(四)费用报销的时限:报销人员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费用报销人原则上在费用发生后一个月内办结报销手续,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时限。二、 借款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 9 -(一)公务人员因公务需要借用公款时,应由借款人按规定填制三联式借款单按借款审批程序办理。公务结束后应及时办理借款核销手续,三个月内未办理借款核销手续的按挪用公款论处。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二)借款审批手续:公务人员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部门(科室)负责人审验财务科审核局长审批财务科根据审批后的借款单金额付款。三、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一)日常费用 1、日常费用主要
13、包括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及维修维护费、资料费、宣传费等,报销时需附税务发票、货物明细清单以及相关附件。2、报销流程:报销人整理票据及相关附件填写单据粘存单部门(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财务科审核局长审批财务科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金额付款。(二)差旅费 1、出差实行事先审批制度,以有关文件的领导批示或出差审批单为批准出差的依据。出差人员填报的出差审批单,应详细注明出差地点、出差任务、乘坐交通工具及出差时间,依据宁德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的公务出差审批规定做好出差审批手续。报销时需附领导批示的文件或出差审批单、城市间交通费发票(原则上应使用电脑机打发票)、住宿发票(住宿发票背面需要全体住宿人
14、员签字确认)等,外出参加学习、会议、培训的,还需附单位领导签批的主办单位通知文件。凡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得报销。- 10 -2、报销流程:报销人员整理票据及相关附件填报差旅费报销单部门(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核财务科审核局长审批财务科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金额付款。(三)公务接待费1、公务接待严格遵循“先审批,后接待”制度。办公室安排公务接待前,依据派出单位接待公函一次一单如实填写国内公务接待审批表,报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委托的审批人审批。报销时需附消费税务发票、消费清单、国内公务接待审批表、国内公务接待清单、派出单位公函(邀请函),办公室应要求专人编制日常接待台账,台
15、账应注明接待对象、接待人数、接待地点、接待金额、陪餐人数及接待时间以备查。公务接待费应采用银行转账,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超标准、超预算、超范围开支的公务接待费一律不予报销。2、报销流程:公务接待人员整理票据及相关附件填写费用报销粘存单办公室主任审核财务科审核局长审批财务科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金额予以转账付款。(四)会议费1、会议按照会议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由办公室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场所统一安排,会议费实行事先预算制度,报销时需附会议预算单和结算单(局主要领导、财务人员、经办人应签字)、会议审批呈报表、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会议通知、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税务发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及电子结算
16、单、会议费公示单等凭证,会议费应采用银行转账,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超标准、超预算、超范围开支的会议费一律不予报销。- 11 -2、会议预算审批:由经办科室会同办公室填报会议申请表办公室、财务科负责人签署意见经办科室的分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3、报销流程:经办人整理票据及相关附件填写费用报销单据办公室负责人审核财务科审核局长审批财务科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金额转账付款。(五)公务车辆运行费1、为了合理控制公务车辆运行费(通行费、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车辆租赁费)支出, 此类费用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专人负责、集中办理。其中,公务用车维修应事先编制审批单,经办公室审核后报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委托的审批人审批。报销时需附修理厂家的正式发票、车辆维修审批单、修理厂家的维修明细结算清单;通过政府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租赁车辆产生的车辆租赁费报销时需附租赁费发票、服务平台租赁车辆结算清单及公务用车派车单、高速通行费单据(复印件)、本局公务用车派车单(复印件)。2、报销流程:经办人整理票据及相关附件填写费用报销单据粘存单部门(科室)负责人审核财务科审核局长审批财务科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金额转账付款。3、燃料费、车辆通行费的报销流程参照日常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六)固定资产的购置费1、固定资产的购置实行预算制度,应符合年度预算采购计划。符合宁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设备需进行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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