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枣庄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关于开展第二届枣庄市“十佳大学生创业之星” 、“十大返乡农民工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各区(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枣庄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枣政发201513 号)和市人社局等九部门关于开展枣庄市第四届创业大赛的通知 (枣人社办发2018 58 号)安排,为进一步鼓励支持我市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自主创业,全面推进“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和“农民工三项行动计划”有序开展,创建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社会氛围,决定于 2018 年 6 月-10 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二届枣庄市“十佳大学生
2、创业之星” 、 “十大返乡农民工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一) “十佳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条件1、 近 5 年以来毕业且在我市进行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或市内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2、以零起点自主创业的小微企业为主,带动就业效果明显,从事行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3、企业文明经营,管理规范,与员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 2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薪酬高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以上,按时发放;4、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无不良记录;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心社会公益事业。(二) “十大返乡农民工创业之星”评选条件1、近 5 年来返乡且在我市进行自主创业的农民工;2、带回或引
3、进资金、技术、人才,稳定经营 3 年以上、年销售收入连续三年实现稳定增长,从事行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3、文明经营,管理规范,与员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薪酬高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以上,按时发放;4、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无不良记录;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心社会公益事业。首届“双十”获奖人员不在本次报名人员范围。凡参加“邮储银行杯枣庄市第四届创业大赛”且获三等奖以上人员,不再列入本次评选范围。二、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资料1、报名时间:2018 年 6 月 20 日前。2、报名地点:各区(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3、报名需提交的资料:法人或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成员身份证件
4、、学历证书(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工商营业执照(创业类项目提供) 、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 3 -权许可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枣庄市第二届“十佳大学生创业之星”或“十大返乡农民工创业之星”评选推荐表 (见附件一、附件二) 、 枣庄市第二届“双十”人物评选商业计划书 (模板见附件三) 、5 分钟的项目 PPT 简介、3000 字以内的个人事迹介绍、用工花名册和财务报表复印件,照片 4 张(工作场景、项目实景、项目选手本人、团队合影各一张) 。三、评选办法(一)推选报名从 5 月 15 日开始,申请人可到所在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名。各区(市) 、枣庄高新
5、区人才服务中心要对参选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并盖章后,于 6 月 25 日前报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创业指导科。各区(市) 、枣庄高新区各推荐 2 名“十佳大学生创业之星” 、2 名“十大返乡农民工创业之星” (条件优秀的可适当增加) 。 (二)初评筛选7 月 25 日前,邀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各选手所提报的创业计划书、先进事迹材料和 PPT 进行初审,遴选出不少于15 名“十佳大学生创业之星”和“十大返乡农民工创业之星”候选人员名单。(三)复评公示8 月 31 日前,邀请 5 名以上有关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从创业的艰难经历、创业感悟、所创企业的新奇特、创业成效等- 4 -方面,对入围
6、人员通过“5+3”路演方式,即 5 分钟 PPT 演讲、3分钟专家提问进行综合评选。具体评分标准由评审委员会另行制定。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十佳大学生创业之星” 、 “ 十大返乡农民工创业之星”人选。评选结果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市就业网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良信用记录者和申报弄虚作假等情况,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四)表彰奖励对“十佳大学生创业之星” 、 “ 十大返乡农民工创业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并给予每人 1 万元一次性现金奖励。(五)宣传推介通过报纸、网络、电视等各类媒体,对“十佳大学生创业之星” 、 “ 十大返乡农民工创业之
7、星”事迹进行展播宣传。并推荐部分“十佳大学生创业之星” 、 “ 十大返乡农民工创业之星”到各区(市) 、院校、创业大学、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巡回事迹报道,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社会氛围。四、工作要求(一)明确责任,逐级推荐。各区(市) 、高新区对照评选条件,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参评人员。对推荐工作要坚持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审核,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社会公认。- 5 -(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对于伪造身份、编造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
8、消相应名额(三)把握进度,按时上报。请各区(市) 、高新区于 6 月25 日前将推荐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按时报送,未按时间进度报送资料的取消参评资格。 联 系 人:刘玉明联系电话:3212333电子邮箱:附件: 1、枣庄市“十佳大学生创业之星”推荐审批表2、枣庄市“ 十大返乡农民工创业之星”推荐审批表3、 枣庄市第二届“双十”人物评选商业计划书以上表格可到“枣庄就业网下载中心”下载2018 年 6 月 6 日6附件 1枣庄市“十佳大学生创业之星”推荐审批表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籍 贯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毕业(或所在)学校 学 历 2 寸彩色照片专业 毕业时间(或年级)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电
9、子邮箱公司名称 注册时间注册资金 就业人数创业事迹简要介绍(300 字左右)(事迹简要介绍)7本人承诺:以上内容全部属实。如有伪造,自愿放弃参评资格。推荐对象签字:年 月 日各区(市) 、各院校意 见(公章)年 月 日 8市评审组委会意 见(公章)年 月 日 9附件 2枣 庄 市 “ 十 大 返 乡 农 民 工 创 业 之 星 ”推 荐 审 批 表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籍 贯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外出务工地 学 历 2 寸彩色照片技术特长 返乡时间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公司名称注册时间注册资金就业人数创业事迹简要介绍(300 字左右)10(事迹简要介绍)本人承诺:以上内容全部属实。如有伪造,自愿放弃参评资格。推荐对象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