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赤峰学院 “双师型” 教师队伍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学校内涵建设和转型发展, 加快建设应用型综合大学的步伐,建立一支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的 “双师型” 教师队伍, 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 、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 的通知 及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将赤峰市列为自治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请示(赤政发 201526 号) 等关于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文件, 结合我校转型发展试点工作实 施方案,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双师型” 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第二条 教师在申请认定之日的前两年内,除承担理论教学外,每
2、年还承担本科和高职学生的课程设计、实验、实训、生产实习、毕业设计等实践环节教学, 教学质量评价在良好及以上,能够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同时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课教师,可以认定为 “双师型” 教师: 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 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 算)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实际工作经历需在校人事部门备案,并提供行业或企业出具的具有出 证 书及相关聘任文件。 2 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且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或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及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成果已被企业(学校)使用,达到同行业(学校)中先进水平。 第三章 “双师型” 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第三条 “双师型” 教师资格认定原则上每年受理 一 次。 第四条 教师个人提出申请,填写赤峰学院 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 申报表(附件),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第五条 申请人所在 二级学院( 单位 ) 对申请人的申报表及提 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并进行汇总,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学校 人事处。 第六条 校人事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第七条 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认定,公示五个工作日,报院长 办公会
4、审议通过。 第八条 学校认定的 “双师型” 教师在校人事处备案管理。 第九条 “双师型” 教师资格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教师要重新申请资格认定。 第四章 “双师型” 教师的待遇 第十条 “双师型”教师 所授实践课程,其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 秀的,可在评优、教师职务聘任、各类人才选拨等方面优先考虑。 3 第十一条 经学校 审核派出,全脱产或半脱产到企业工作或接受培训的,期间的 绩效工资 可全额发放。 第十二条 双师素质教师主持较 大型应用技术研究项目、工程应用项目、开发研究项目,经学校 批准,可减免一定的教学工作量。 第十三条 优先选派 “双师型” 教师到国内外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发达的地区考察
5、学习,参加专业、行业的交流会议。 第十四条 经学校双师资格认定委员会认定且取得与本专业相一致的国家级职业资格或行业顶级资格证书的双师型教师,每月可获得一定 数额 的双师 型教师津贴。获得 “ 双师型 ” 教师津贴的教师,每年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停止发放。 第五章 “双师型” 教师的职责 第十五条 “双师型” 教师履行以下职责: 每学年承担一门及以上实践课程(课程设计、实验、实训、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的教学工作(授课学时累计不少于 48 学时),或指导 3 名及以上学生的毕业设计。 “双师型” 教师要加强应用型研究,提高教学质量。 每五年内要参加以下实践活动之一: 主持(或主要参与)应用技术
6、研究项目、工程应用项目、成果已被使用,效益良好或有论文发表。 到企业兼职或工作半年(全脱产 或半脱产),了解行业企业信息,增强行业职业实践能力。 4 主持(或主要参与)应用性课程的 开发或 教学改革,并有教材出版或论文发表。 主持(或主要参与)校级立项的实验室建设,效果良好。 第六章 “双师型” 教师队伍的 引进与培养 第十六条 各 二级学院 要重视 “双师型” 教师队伍建设,在分析专业需求和教师队伍结构的基础上 认真 制定 本部门的 双师素质教师培养计划, 积极为广大教师申请“双师型”教师相关培训创造条件。 在培养的同时也要加大 学校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急需的高水平 紧缺 性很大的 “双师型”
7、 人才 的引进力度, 优化教师群体的知识结 构、能力结构和技能结构的整体情况, 通过各种努力,建设一支符合我校办学宗旨要求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 第十七条 根据 赤峰市教育局、财政局发布的 关于印发 的通知 ,申请 利用 财政 专项资金 给 外聘 “双师型” 教师。 第十八条 根据 赤峰学院人才引进与培养工程实施办法(赤院党字【 2017】) 89 号 文件, 鼓励和推动教师结合自身专业特点,参加社会组织的认证类培训,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达到符合“双师型”人才标准的专任教师,对获得证书者给予一次性奖励 5000 元; 学校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急需的高水平难得性很大的“双师型”人才等,给予一次性
8、引进费 10 万元;对人才市场难以聘到的特殊专业人才或有特殊专长的急需人才,学校可以适当放宽进人条件,并给予一次性人才引进费 10 万元。 5 第十 九 条 各二级学院 要为教师申请 “双师型” 教师资格 取得 创造条件,要在政策上给予倾斜。鼓励教师积极参加企业(行业)实践、应用技术项目研究、工程应用项目、开发研究项目、调查与对策研究项目,参加专业技能培 训并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行业企业颁发的社会认可度高的资格证书。 第 二十 条 经学校批准到企业或科研机构 挂职的教师,连续在企业或科研机构挂职锻炼半年以上,从事与所教授专业相同或相关的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工作的,经所在企业考核合格后,挂
9、职锻炼期间工作量可折合为在校教学工作量。 同等条件下,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校内教师岗位聘任及各类推优工作中给予优先考虑。 第 二十一 条 各二级学院 要积极与企业、行业联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建立稳定的 “双师型” 兼职教师队伍,聘请有实践经验又能胜任教学任务的行业专家或生产第一线技术能手来校承担实践教学任务,对教学效果优秀者给予奖励。 第七章 “双师型” 教师的保障 第二十 二 条 学 校成立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人事处)。具体负责“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年度培训与引进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及管理、考核、 审批, 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0、。 第二十 三 条 按着学校“十三五”改革和发展规划和赤峰学院转型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学校年度师资培训计划将重点安6 排“双师双能型”教师的有关培训与引进 第二十 四 条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 “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工作, 各单 位行政一把手要直接主抓,并指定一名副院长具体负责本部门“双师 型”教师培养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第二十五条 各二级学院可根据本学科双师型教师的要求 ,依据附件中 的 样表自行修改制定本学科的赤峰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 第 八 章 附则 第二十 六 条 本办法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订。 附件 : 赤峰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 赤峰学院 2018 年 9 月 17 日 7 附件 : 赤峰学院 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 工作单位 所学专业 所在专业 学位 毕业时间 高校教龄 高校教师职称 本专业技术职称 符合何 种认定条件 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等级 个人 工作简历 近两年承担实践教 学情况 时间(学期) 实践课程名称 周数、学时 专 业 教学效果评价 (包括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及相关教学情况评价) 教务处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二级学院 审核意见 二级学院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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